一品道门 - 第四百四十四章 西出阳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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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开窗子,寒冷北风灌注而入,略带黑暗的清晨中,一道妖娆人影正在庭院中缓缓扭曲,空气中透漏着一丝丝仿佛灵蛇吐信的声音。
    张丽华正在修炼武艺,张百仁眼中闪过一抹感慨,唯有经历过乱世才会知道武艺究竟有多么重要,就像是张丽华,经历过颠肺流离才会知道如今机会多么难得。
    “早啊!”听到窗子推开的声音,张丽华扭过头一笑。
    张百仁点点头:“早!”
    在家里过了正月十五,张百仁动身前往敦煌。
    荒凉的大漠中,一眼看不到边际。
    天气燥热,阳光炙热,对于常人来说是致命的力量,但于张百仁来说炙热的阳光乃是大补之物。
    蝎子精在黄沙中缓缓游走,不断挖出黄沙中的小动物塞入嘴中。
    十只乌鸦在张百仁周身盘旋,不断振翅高飞。声音中透漏着无尽的喜悦。
    巧鹰子立在张百仁肩头,低头耷拉脑,在阳光下失去了活泼。
    脚踏黄沙,张百仁干脆脱去了鞋子,赤着脚在滚烫的黄沙中行走,感受着黄沙的气机,大漠中黄沙无垦,亿万年来不知吸纳了太阳的多少精粹。
    此时张百仁丹田中的太阳残片与天空中高悬九天的太阳交相呼应,十道胚胎欢呼雀跃,霎时间铺天盖地的阳光仿佛受到了某种牵引,不断向张百仁席卷而来。
    空气扭曲,张百仁周身化作了黑洞,若有人远远看去,还以为空间破开了一个大洞,所有阳光稍一靠近,便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
    “金乌胎动”张百仁对于自家周身的异象仿佛没有察觉,依旧不紧不慢的在黄沙中行走。
    金乌可以吸收一切光线,包括人的目光,但张百仁目光不在此列。
    此时丹田内太阳残片上十只金乌翩翩起舞,亦或者说十只金乌胚胎在不断起舞,吞噬着天地间的太阳之力,就算脚下黄沙贮存的太阳精华也已经被张百仁吸收。
    主角走到哪里都要万众瞩目,惹出来一番动静,这句话果真没错的。
    张百仁所化的异象惊得蝎子精迅速窜入其裤腿中,爬入袖子里,然后老老实实的安歇下来。
    巧鹰子彻底沉睡下来,黑夜是所有鸟类的大敌。
    十只乌鸦围绕着张百仁不断盘旋,分润着天空中太阳的力量。
    张百仁微微眯起眼睛,不紧不慢在黄沙中行走,期间路过几支商队,还不待张百仁打招呼,商队已经跑的无影无踪,张百仁干脆静下心来慢慢干路。
    走了一个月,体内的十只胚胎已然真正凝固,化为了真正的太阳精粹,仿佛是十颗蛋,十颗金黄色蛋,上面点点金黄色纹路流转,安静的落在太阳上,吸纳着太阳碎片汲取而来的力量。
    张百仁终于恢复了正常,但他发现自家体内太阳碎片吸收太阳之力的速度增加了几十倍不止,好在有十只金乌相助其分担太阳之力,不然体内真气错乱,阴阳并济被打破,张百仁只有死路一条。
    遥遥的龙门客栈已经在望,张百仁背负双手,脸上一缕清气流转,不断汲取着太阳之力。
    草木想要生长,离不开太阳之力的照射。
    青木真身想要大成,离不开太阳之力的加持。
    好一个如意郎君,任谁见到张百仁,心中都会涌起同样的惊叹。
    龙门客栈依旧
    只是物是人非,龙门客栈已经没有自己认识的人了。
    “你小子怎么来了?”杨若曦不知何时出现在张百仁身后:“我虽然料到你要来敦煌处理事情,但没想到你居然在这个时候赶来。”
    看着杨若曦,那张如花似玉的面孔,张百仁笑了:“不欢迎?”
    “你到来,怎么可能不欢迎,好歹你我在地底世界也曾相依为命了那么长时间”杨若曦一双眼睛看着张百仁,闪烁出点点欢快:“随我来。”
    这是张百仁第一次来到龙门客栈的后院,有伙计端上茶水,一双眼睛诧异的看了眼前郎君一眼,能进被掌柜亲自请入后院的,眼前郎君还是第一个。
    伙计已然不是当年的伙计,当年伙计都被雏默杀掉了。
    “坐吧”杨若曦拉着张百仁坐下,当年二人耳鬓摩擦,早就没了男女之防。
    “叫你准备的资料可曾准备好了?”张百仁喝了一口茶水。
    “你交代的事情我哪里敢怠慢”杨若曦站起身打开一个匣子,里面文书堆积,推到张百仁身前:“你要的东西都在这里。”
    张百仁拿过匣子,翻开书信细细研读。
    “你小子了不得,居然混了个天下第一剑的名号,话说你那日施展了什么手段,居然活剐了见神不坏强者,将洛阳城内所有修士都吓跑了”杨若曦好奇的看着张百仁。
    “听过阵法吗?”张百仁转过头看向杨若曦。
    杨若曦点点头:“不但听过,本姑娘还会阵法,这龙门客栈其实就是一座大阵,非到万不得以不得动用,不然你以为西域各国为何不敢来找麻烦。”
    “不过你的阵法威力是不是太大了?居然笼罩一座城池,未免太夸张了”杨若曦眨了眨眼睛。
    “你啊,虽然活的时间比我长,但见识却远远及不上我”张百仁翻翻白眼,过了一会才道:“好多事情并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简单,这个世界越来越有意思了。”
    “装神弄鬼”杨若曦翻了翻漂亮的白眼,然后拿出一颗葡萄吞下去。
    “这帮马匪没有名字?”张百仁看着杨若曦,扬了扬手中的书信。
    “你想多了,是不是戏剧看多了,还想要个名字!马匪做的都是见不得光的生意,巴不得越低调越好,怎么会给自己起名字?所谓的名字,大家不过依照某一群盗匪做事的手法起的绰号而已”杨若曦翻了翻白眼。
    张百仁苦笑,知道自己见识浅薄,被某些小说给误导了,在杨若曦面前出了个大糗。
    “一阵风,大家叫这伙盗匪一阵风,意为来去如风”杨若曦手指伸出:“没有人知道一阵风的老巢在哪里,不过根据本姑娘猜测,一阵风极有可能就隐藏在沙漠中,被某一处阵法覆盖。”
    “不管是一阵风还是两阵风,对方胆敢将心思动在我头上,不出一口恶气我心中难安”张百仁放下手中资料:“吃过午饭,我还需去一遭楼兰古国遗址,如今我掌握了一些手段,还需在试探一番。”
    “随你,不过你若是想住在龙门客栈,那还要按规矩办事,我收你一半的银钱,怎么样,本姑娘够意思吧”杨若曦笑眯眯的看着张百仁。
    张百仁一愣,杨若曦道:“别以为本姑娘不知道,你可是搜刮了楼兰国库,富可敌国的主,你会在乎这么点银子吗?”
    “抢钱啊,我虽然富有,但钱不是大风刮来的”张百仁眉头皱了皱,在杨若曦的目光中分明看到了肥羊的味道:“小爷我一个子都不出,你若不给我安排房间,我就住你的闺房,去你家后厨自己找吃的。”
    “算你狠”杨若曦看了张百仁一会,才颓然坐下:“做买卖人果真不能有朋友,有朋友太吃亏。”
    张百仁懒洋洋的没有说话,过了一会才道:“你过年没有回家吗?”
    杨若曦闻言略带不自在道:“关你什么事!真是多嘴。”
    张百仁苦笑,看着杨若曦离开房间,直接扑到了杨若曦的粉红色大床上:“这小皮娘身世似乎不简单啊。”
    “对了,你妹妹怎么样了?”张百仁喊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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