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催女配奋斗史 - 分卷阅读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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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悲催女配奋斗史 作者:楼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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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悲催女配奋斗史 作者:楼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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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考上大学的。要不是因为贪慕虚荣想要嫁给大款,现在也不早就大学要毕业了,也不会有一个不好的前程的。这女人的智商还是没有问题的,就是眼皮子太浅了,一心想要嫁给有钱人,也是因为太美了。”

    如果不是因为有这样的美貌,她不甘心平庸,估计她的生活估计会走另外一条路吧。

    张羽汐却笑道:“的确是啊,太美了一点。”这有点前言不搭后了。

    她的表情很奇怪,可是我也没多问,大概是有点嫉妒?

    我妈店里的损失还是我和林清风出的。

    我看着林清风:“你可不是那种受了欺负就忍耐的性格,莫非你出手了?”

    林清风笑道:“你只管看戏就是了,何必要多问。钱对我们来说,已经不是问题了。爸妈也是辛苦了这么多年了,借机会好好休息一下,另外我把旁边的一个店面也买下来了,正好两个连一起,装修一下,给妈当成是新年礼物吧。”

    我笑嘻嘻的说:“这么好?”

    “是啊,三个月呢,差不多正好是过年的时候。”

    我抱住林清风的脖子,吧唧一口:“谢谢你老公!”

    其实一开始还真没这么称呼的,不过这两年,随着港台电视剧的流行,这么叫的还真是多了不少,林清风不喜欢,皱眉看着我。

    因为他说过,这个老公可是古代管太监的叫法呢。

    我笑嘻嘻的:“好了,我知道了,是夫君。谢谢你了。”

    林清风笑道:“这还差不多。”

    我想了想,突然道:“你可是个记仇的,该不会是准备杀了这女人的宝宝?”

    林清风捂住了我的嘴巴:“咱们俩可是有俩孩子的人,己之不欲勿施于人,不能伤害孩子,他们是无辜的。”

    我点点头:“也好,我相信你。”

    店反正是没办法经营下去了,我们就劝说两个人就出去旅游去了。还带着我们的两个儿子,我弟弟,还有凤凰。一起去附近的地方看看。

    但是丁凯不放心:“你妈去吧,我在这里看着,这女人可不好对付呢。这女人啊一直恨我也恨林清风,我要是不和你妈在一起,能安全点。”

    我想想也是,妈最后就和我妹妹,还有那几个孩子一起去了。

    反正王长龙忙得很,也不能回来。

    后来丁凯的女儿也跟过来,跟着一起去,她这么多年没和我们怎么来往过,这一次也算是和继母联系一下感情。

    林清风知道后也有点不放心,就拍了几个人保护着,护送他们去玩了。先去的杭州然后还想要去国外,去逛逛。

    我妈当然不愿意麻烦,可是架不住这几个孩子都想去,可是我的小姑娘有点抗拒。

    “我不想去,我不喜欢去旅游!”

    我皱眉,这又怎么了?谁劝也不好使

    “为什么?”

    “就是不喜欢,我要当土匪头子!”

    我们几个人脸上几道黑线画过,之前她领着小孩去打群架,王长龙说了一句:“真像个土匪头子。”

    这丫头就直接陶醉在了这个称呼里了。以为这是好话呢。

    我儿子说:“妹妹,走吧。去外面也可以当土匪头子。我们到时候遇到了坏人的话,你可以保护姥姥。”

    “真的?好吧,我就去吧。”雅静豪迈的笑了起来,还真像个土匪作风。

    送走了她,我和林清风都松了口气。

    “这姑娘什么性格啊!穿衣服也从来不爱穿裙子,只穿着运动服什么的。我觉得有发展成为蕾丝边的趋势。还是个t,我都要愁死了。”我皱眉道。

    林清风笑着说:“就算这样也没什么。其实喜欢男人或者喜欢女人都没啥,我们做父母的自然都会支持她的。”

    我像是见到妖怪一样看他。

    林清风又说:“其实,有些双,也可以结婚的,这一辈子经历的感情都能多次,不是挺好?”

    “疯了吧?”

    “我看过书了。不然怎么办?”林清风笑道。

    “你说什么呢?别紧张,我们一起把她纠正归来吧。”

    “没什么啊,不需要纠正。”林清风捏了捏我的下巴:“准备吃饭吧。”

    我有点怅然,好吧,只要不杀人放火就行了。

    杜凡的丧事办的很是风光,很多生意场上的人都过去了,林清风懒得去,还是我去的。

    我有些无奈还有些好笑:“死者为大,你为啥不去?”

    “我讨厌杜凡,以前我觉得他只是好色,但是还算有点智慧,但是现在看来,不过就是个气量狭小的小人,尖酸刻薄,又没什么涵养。竟然在死之前想出这样的办法来恶心他的妻子和儿子,全然没有大局观念,也不想想公司的发展,我不去,觉得掉价。”

    我也只好耸耸肩,自己去了。

    陈振月也没去,人家忙得很,没时间来,陈振月的原话说:“当初我们三家,混的最惨的就是杜家,我不屑去。”

    “看把你牛逼的。”

    “呵呵,那又如何?”陈振月笑道:“我就是这么牛逼。”

    当初的三巨头,死了一个,走了一个,只剩下林清风了,真是时移世易啊。

    我又在丧礼上见到了洛浅,她还是那么美,只是妆容比以前艳丽了不少。

    她身上穿着一件黑色的裙子,脚上的高跟鞋差不多有十厘米,手上是一个鳄鱼皮的包,爱马仕的,差不多在京城可以买一户房子了。

    她见到我急忙招手:“你怎么还这么年轻啊,我的天啊,老天爷真是不公平。”她说得到不是恭维的态度。

    我笑了笑:“我也发现了,大家都这么说。别人都是越来越成熟了,唯独我永远都是原来的样子。”

    “何止啊,我觉得你的皮肤更好了呢。基本没有化妆啊?我虽然皮肤还算可以,可是要是卸了妆还是能看出来的,可是你一直都是这样,丝毫不见老。”她拍拍我的脸。

    我脸上笑着,可是其实心里面也觉得有点诧异。

    林清风的头上已经偶尔有了白发了,从去年开始,眼角和下巴也有了皱纹,我开始带着他锻炼,也让开始用护肤品了。

    陈振月我不怎么见,可是寄过来的照片上,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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