肤白貌美易推倒 - 分卷阅读36
肤白貌美易推倒 作者:大白牙牙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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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爸妈有些关系。
与此说是借此次机会两人坦诚,不如说季繁星、肖薇儿爸妈都在希望借这次机会让肖薇儿真正成长。
你可以依赖谁呢?除了你自己,你对其他人的依赖或多或少都会有所困扰的。
你的父母甘愿给你依赖,但不代表其他人就愿意。
而且你的父母能给你的依赖也是有限的。
你最应该依赖的,其实是你自己。
☆、季繁星篇
——不要把我看成你生命之重,且不说当时尚且年少,而且我,没有勇气与资格,去成为任何人的光。
外人眼中的季繁星,大抵都是这样的:优秀卓越,开朗乐观,大大咧咧,说话调侃。
每当季繁星听到别人这样评价她之时,都是一笑而过,不加理会。
一个人是复杂的、矛盾的,怎么能用一些词就将她完全概括,将此视为对她的认知呢?
很小的时候,季繁星就长期自己呆在家里。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已经移民到国外了,而且他们的身边都要儿女照顾,所以季爸季妈也就在国内发展自己的事业,只偶尔去看他们。
季爸季妈年轻一些的时候,经常在各国飞来飞去。有很多时候,家里面就只有季繁星自己一人。所以季繁星从很小开始就会照顾自己了。
又因为季繁星的二叔就在季家所在城市工作,二叔经常会来家里看她陪她玩,她记忆中,第一次去游乐园,第一次玩游戏,这些经历里全部都有二叔的身影。
所以她和二叔的感情非常深。
六岁的时候回老家,那时爷爷奶奶还没有出国,正值冬天,季繁星与二叔约好要一大早去码头看船。第二天一大早,季妈就对穿得很臃肿、看上去就像个福娃娃一样的季繁星说:“去叫你二叔起床吃早餐吧,你奶奶已经开始做卷筒粉了。”
当时老家还是以小巷建筑的形式,二叔就住在奶奶家对面那个房子那里,不宽的房子却很长,第一部分是大厅,后面的三间都是卧室,而二叔就住在最里面。
当时天还不算亮,季繁星一个人蹦蹦跳跳、很开心的穿过很长、透不进什么光的走廊,一直来到二叔房间。
但在将到二叔卧室的时候,她又有些害怕起来。
卧室里面非常的黑,季繁星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才能模模糊糊的看清个轮廓。
她看到二叔静静地躺在床上,于是她来到床头,借着窗户透进来的一些光找到了二叔手的位置,二叔的手埋在被子里,季繁星隔着被子摇起二叔的手,“二叔二叔,你这个懒虫,起床带我去玩啦……”
喊了好几声,见二叔没什么反应,于是季繁星就跑出去了,快要离开二叔房间的时候,季繁星突然回头看了一眼,她不知道自己在看什么,但小小的她却突然有种不详的预感。
不知缘由,便也没有引起她的太多深思。
等季繁星跑回妈妈身边,季妈问她:“怎么样,二叔醒了吗?”
季繁星娇憨回答:“还没有啊,二叔好懒,我都醒了呢。”
“那让你二叔先睡吧,准备吃早餐再喊他起床就好。”
之后的记忆,一度很模糊……
她只记得那日在老家那条巷子里不断回响的鸣笛声、警报声,只记得爷爷奶奶的痛哭声,只记得年幼的她跟着爸爸妈妈他们一起去祭拜一座新坟。
当时的她尚且参透不了何谓生死,但当她站在那座新坟前时,她却是知道何谓生死两隔。
那个喜欢抱着她,喜欢笑着夸她可爱,喜欢对她说以后有了女朋友一定要给她看看,如果女朋友不喜欢她他也不要人家了,喜欢带她一起去看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喜欢宠着她,对她笑得温柔的人,已经不在了。
她以后,再也见不到他了。
见不到那个对她而言亦父亦兄亦友,陪伴她的时间更长于她的父亲的人了。
季繁星抱着妈妈,泣不成声。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季繁星在无人的时候总喜欢静静的发呆。
她是在季爸季妈零碎的谈话中知道了,原来她的二叔,是突然猝死的。
没有任何的征兆,就这样白发人送了黑发人。
大人总觉得小孩子不记事,所以关于这件事,季爸季妈都很少对她提及,更谬论安慰她了。也许在他们看来她没有什么事情,但季繁星知道不是这样的。
生死于她而言的确很远,但有些记忆,却注定要伴随她走过一生。
一直被二叔称为“季大胆”的她突然很害怕漫漫长夜,很害怕黑暗。尤其是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总是要把自己全部埋在被子里,只留下一点点的缝来透气。
再大一些的时候,她开始慢慢忘记了二叔,就像大人觉得的那样,小孩子忘性都很大。
可是她无法忘记那一天的事情,无法忘记二叔的教导……
所以她成长得越来越好,成长为二叔希望她成为的模样,骄傲自信,坚强乐观。但是私底下无人的时候,缩在墙角莫名痛哭到昏睡过去的人也是她。
那些难受,那些绝望,就这样悄然滋生,完全的不知缘由。
大概她的潜意识里,就一直潜藏着无法释怀的悲伤吧。
她背负着越来越多的东西前行,行走得非常的坚决,但有时也会被莫名的悲伤给束缚住。
二叔是他那个领域异军突起的一颗新星。也许二叔不曾想过让她做什么,但是季繁星却早已不知不觉的选择背负起二叔的理想与信念了。
要上高一的时候,因为季爸季妈工作的原因,季繁星搬了一次家。
搬家前几天,她开始收拾自己的书架,到了最后便看到了一本《圣经》。
季繁星抚摸着那已有了明显年代感的书,脑海里有些记忆就这样慢慢的清晰起来。
记忆中二叔经常抱着她,给她念着《圣经》里面的故事。
而二叔最常念的是——
季繁星翻看折痕最明显的那页,第一眼就看到了二叔最喜欢的那句话——
“愿那敌我者所写的状词在我这里!我必带在肩上,又绑在头上为冠冕。我必向他述说我脚步的数目,必如君王进到他面前。”——圣经《约伯记》
如此骄傲自信,一如当初的二叔。
后来二叔去世了,奶奶收拾东西的时候把这本书给了她,妈妈便帮她收好。
现在,季繁星把这本书合上,嘴里还轻声念叨着这句话,她发现,自己也是很喜欢这句话啊。
原本季繁星对于自己未来的路还有些迷迷糊糊的,但现在突然之间就拨云见日一般,她对于自己未来的路已有了一个大概的想法。
并且,她愿意走下去。
大概就像《爆裂鼓手》中的那句话一样——面对诱惑,如果你伸手说要,那么要就是你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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