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神医 - 分卷阅读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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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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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2

    隶,子孙自然世世代代为奴,若奴子的父亲是贵族,自然另当别论。

    阿珩的父亲是清,清在发生大疫、人生剧变前是地地道道的庶人,大疫后虽侥幸生还,却成了王族奴隶,供御医试药研究,从头到尾都与贵族不沾边,阿珩的身份自然略尴尬,虽然没人敢拿烙铁往她身上补个奴隶烙印,但身份却始终是个问题......标准黑户。

    公子旦在世的时候倒是想过给阿珩弄个身份,她不像清,身上有辨识度极高的奴印,弄个身份不会露陷,然......弄一个□□无缝的身份以公子旦当时的权势还不够,后来足够了,阿珩却跑去了药王谷拜师,再后来,公子旦去了。因此阿珩在列国之间蹦跶,用的都是早年时公子旦赠的符节,那符节是齐武王赐公子旦的,代表了公子旦的身份,有王印,可以当照身帖和路引用,也很好用。至少在公子旦在世时很好用,公子旦一世后就成了废品。

    见阿珩瞅着自己手里的路引,齐载微怔,想起了阿珩尴尬的身份,虽然如今没人敢当面说阿珩的身份问题(敢当面说的人都中毒自尽了),但即便没人当面说,这始终是阿珩的一个硬伤。当年齐王赐婚于他,对他已有之婚约,别人也是拿阿珩的身份对阿珩加以攻讦。

    “你这次回来就别走了,我给你办一个身份,以便在条邑落户。”齐载温声道。

    阿珩闻言抬眸,宛若子夜的眸子亮若妖鬼,哪怕她没有恶意也令人不由自主的觉得不自在。

    齐载与阿珩相识多年,对于阿珩的眸子已然习惯,别人眸子天生就是这般亮,除非不看,否则就学会适应。“你如此年轻,莫不是打算隐居药王谷一生?”

    “我自不会一世与世隔绝,然我也不需要弄个莫须有的身份,仅风珩这两字便是我的身份。”阿珩淡淡道。

    弄个身份,她真正的身世自然就得瞒住,奴子是不能拥有身份的,哪怕明白如此会给自己带来很多方便,阿珩也不想给自己弄一对莫须有的父母。

    风姓苏氏女珩,这是她的身份,迟早有一日,她会让这个身份没有任何证明也可畅通无阻于列国之间。

    齐载皱眉,但不想与阿珩吵架,便道:“你若不喜欢莫须有的身份亦无妨,你有姓有氏,来源于何处,我或可帮你。”

    清是奴隶,无姓亦无氏,生下的孩子却有姓有氏,明显有蹊跷。而姓氏并不是可以随便给自己孩子冠上的。得氏必须得到君王的用玺,得姓则须宗族认可,否则便是重罪。清不是会随便往脸上贴金的人,便只有一个解释:阿珩的身世不止奴子那么简单。

    阿珩蹙眉:“我的姓氏,只我一人活着。”所以,别指望找到她姓氏所属的宗族办个合法的身份了。

    阿珩不会说谎,齐载顿时百思不得其解,青梅竹马你身上的谜题为何这般丰富?

    正茫然着便见阿珩拿了自己腰间的钱袋,然后走了另一个方向。“阿珩,你走错路了,是这边。”

    “没走错,我住客栈。”

    齐载不悦:“你住的院子我一直留着,不曾有一分改变。”

    阿珩头也不回的走远了。

    没有身份,始终是个硬伤,住客栈需出示照身帖进行登记,不过阿珩也有解决之法。齐国法治不严,在条邑的西市寻了一家中等的客栈,塞了掌柜一枚金叶子,问题立时迎刃而解。

    ☆、第十章情敌相见

    朝云没见过阿珩,三年前阿珩灵前一退完婚就走了,根本没给朝云见情敌的机会。

    尽管不曾见过,朝云却一眼就认出了阿珩。

    凭心而论,阿珩虽然不是美人,却也不难看,眉清目秀,只是端正的五官组合在一起,就平凡无奇了。但这并不代表阿珩就真的走进人群里就找不到了,找不到的那是清,清有着一张丢进人群里绝对找不出来的脸,长得平凡很正常,但能平凡无奇到清那种程度也称得上一个奇字。

    阿珩的容貌酷肖清,却因为其母的关系,她的五官有着鲜明的异族特征。

    华族的脸偏扁平,轮廓很浅,只有北地诸国的华族略深一些,却也只是一点。而人族的其余民族也各有特色,胡与戎及其分支民族的五官轮廓极鲜明深邃,不过,也毛发浓密。

    阿珩的母亲有东夷与蜀族的血统,阿珩对此很是无语,蜀族聚居地在宁州,东夷在沃州,中间隔着万里之遥,阿母你是如何诞生的?

    不过,也拖母系的血统所赐,阿珩的容貌特色极鲜明。

    蜀族是宁州以濁山氏为首的诸氏族与羌戎杂居而形成的民族,有两个典型的特征:肤白,五官鲜明。

    东夷是沃州少昊部所有氏族经过一番分裂融合后形成的民族,典型特征是:擅射,身形高大。

    阿珩的身体条件显然不可能擅射,但她身形高挑却是真的,这个时代的人大多营养不良,身形矮小,男子身形普遍在五尺到五尺半之间,便是贵族也不过是堪堪沾着五尺半的边,子娴才十四岁,却已有五尺三寸,不少男人都没她高。

    齐国与胡人接壤,五官轮廓深邃,身形高挑的人在齐国也不是没有,但似阿珩这般的,世所罕见。同样是肤白,别人肤白是美,阿珩却是活似鬼的苍白,大白天都能透出三分阴郁的味道。还有那双眸子,星眸璀璨是夸赞之词,夸赞别人眸子明亮的褒奖之词,阿珩的眸子非常明亮,就是亮过头了,亮得慎人。

    最显眼,也最瞩目的便是那一头长发,十四岁正是女子的花季,阿珩却两鬓雪白,墨黑与银白衬得两种颜色愈发鲜明。

    综合了母系血统和父系血统的遗传,阿珩容貌辨识度不亚于清身上的齐王族奴印,这也是阿珩大咧咧出入列国的一个原因,在中州列国中,这容貌辨识度太高,遮掩也没用,寻遍九州四溟都找不到第二个这般容貌的人族,三个隔着万里之遥的民族混血以及源自于清的诡异遗传造就了阿珩独一无二的容貌。

    瞧着大咧咧坐在窗边案几上捣药的阿珩,尽管对方姿色平平,且毫无礼仪可言,然瞅着微光下的阿珩,朝云却诡异的有一种对方其实极美的感觉。

    怎么会呢,自己定是看错了。

    阿珩的身世,朝云很早的时候就查过。

    充当药人的奴隶之女,至今都没个身份,母不详,估计是某个无名的女奴。

    这样卑微的女子怎配得上英武俊朗的公孙载,因此,那一年夏苗中,被公孙载所吸引后,朝云便对公孙载展开了追求。

    公孙载已有婚约?她可是齐王嫡系后裔,有什么是她不能得到的?何况,便是公孙载自身不也很苦恼有着一个卑微而姿色平平的未婚妻吗?婚约根本不是他自愿的,是公子旦逼迫他的,公孙载因着不同意还险些被公子旦给活活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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