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神医 - 分卷阅读11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1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1
的事,缝合必须快,不够快的话病人就失血过多而亡了,但就算快,也会流很多血。因此缝合时必须给病人含补血补气的丹药,吊着一口气让病人死不了。可这战场上去哪弄丹药?所幸,云洛大手笔的弄来的十根千年人参,勉强替代丹药。
其次是痛,不能止疼的话,病人极可能活活疼死。为此阿珩不得不把清花了半辈子时间研制出来的麻沸散方子贡献出去,在齐营的时候她也贡献过一次,但有方子也凑不齐药材,其中几味药价格不菲,一般人买不起,只供给高层将领。
阿珩之所以被俘虏也是因为药材不够忍不住出来采药,结果倒了霉。然在辰营,不知是否该说云氏财大气粗,云洛竟真的弄来了大量的药材,让阿珩不至于每次阴沉着脸折腾病人的痛觉神经。
痛觉神经上扎一针是止痛了,但副作用也不轻,阿珩治病救人,除非自己下毒,否则都会强迫症一样不把病人治得一点后遗症都没有绝不罢休。亲手给病人留下后遗症,对阿珩而言是自我侮辱,要不是头上压着医者三戒的三座大山,她宁可见死不救也不想自我侮辱。
虽然从前有点过节,但阿珩还是想说,云洛是个不错的人。
阿珩看得出来,云洛所做的不是为了收买人心,而他真的认为他应该这么做。
然再觉得云洛不错,阿珩也不高兴自己的手指濒临抽筋。
为了保证成功率,阿珩缝合必须极快,要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将筋脉找出来缝合,若非她曾解剖过上千具尸体,根本做不到。缝合不难,难的是怎么在血肉里找出那些极其微小的血管筋脉,不将血管筋脉缝合,人还是得废,而军医营只有阿珩有这份眼力。
从早缝到晚,还要求高速度,阿珩的十指几乎抽筋。
在一天之内缝合了五个人的伤口后阿珩果断罢工,再做下去她的手指真得废了。
一名军医忍不住道:“你不是说医者三戒不见死不救吗?”
阿珩反问:“他死了吗?”有她出马,哪怕动动嘴,人要是能死了,她就白被苍凛折磨了那么多年了。
老伤医示意军医退下,递给阿珩一袋温热的羊奶。“手指受不了了的话,可以先休息一下,让别人代替你。”
阿珩接过羊奶咕嘟的饮了一大口,唇边沾上了一圈白胡子。“你们代替不了我,缝合断肢跟缝合伤口不一样,后者只要只要把皮□□起来就可以,但凡懂点针线活都能做到。可缝合断肢却不是,必须眼力过人,只看一眼就能看出肢体所有血管筋脉的位置,并且准确无误的抓出来缝合。”
“你可以教。”
“找具尸体拆了,再拿针线缝合,什么时候能把尸体缝合得跟没被拆过一样就算出师。”阿珩讥笑,这可没那么好学呐,她当年都花了整整两天才把支离破碎、只有一堆碎肉的尸体缝回人形,苍凛这才勉强算她通过,而为了那一次通过,她跟尸体打了整整一年的交道,不眠不休,并且连吃喝拉撒都没离开过。
阿珩不再自己动手,改成了只教药童们救治病人,虽然不可能再维持四肢健全,但生命是保住了。
面对士卒的祈求,阿珩毫不客气的道:“我是医者,这双手是我最宝贵的东西,我可以去死,但我不能废了这双手,你们袍泽的四肢健全远不如我的双手珍贵。”
她会遵守医者三戒,但医者三戒里关于对待病人只有两条:不贪生,即不因病人的病会传染而贪生怕死的撒手;不见死不救,不因任何内因与外因对病人见死不救。
阿珩对此的理解是:病人死不了就行。
明白阿珩的态度后,士卒们便没再求她。
得了空,阿珩慢慢发现,辰国被称之为虎狼之国真的不是污蔑,这还真是个虎狼之国。
送下来的伤员很多,但都是只剩下一口气被人给拖下来的,没有一个是轻伤,只要还能动,他们便一往无前的杀敌。
阿珩咕嘟咕嘟的饮着羊奶,这场战争的胜负她已经知道了。
辰军是云洛这两年训练的虎贲锐士,只带了三分之二,即一万来攻打牧云原,齐军原本的驻军加齐载后来带来的也有三万,虽是以一敌二,但双方质量完全不在一个层次。
虎贲锐士每顿都有一块盐肉,用盐腌制的肉,不知道腌制时放了多少盐,肉吃在嘴里跟吃盐没什么两样。齐军的伙食阿珩也见过,寻常士卒的伙食寡淡得很,不少士卒都只能靠发臭的醋布泡水来弄点咸味。而醋布,阿珩看过,就是沾过盐水的布,有的干脆就是被汗水浸透过的衣服,弄出来的咸水,她看得差点吐了。
庶人如草芥,人命不如盐。
一方是士气高昂,悍不畏死的精锐,另一方是缺医少食的败兵,纵使齐载用兵如神,也不可能打赢这一场仗,这场战争的胜负从一开始就不是由前线将军的用兵能力来决定的。
如安徽所料,几日后云洛便回来了,凯旋而归。
齐载及齐国的败军被赶出了牧云原,如果接下来齐国不打算再发兵的话,那牧云原这一方水草丰满盛产战马的草原将自此全部纳入辰国的版图。
“你的前未婚夫跑了,感觉如何?”
阿珩反问:“他死了?”
“没有。”
“受了致命伤没有?”
云洛想了想,道:“没有。”
“那我要有什么感觉?”
“他可能受伤了,但不致命。”
“死不了就行。”
只要没断气,残了废了都没关系,她能治好。
看懂了阿珩心思的云洛有点同情齐载了,这女人可比薄幸郎无情多了,就算能治好,也是会疼的啊。
“有个那么深情又俊朗的青梅竹马,你似乎从未动心。”
“把深情两个字去了,他与我定亲是被旦翁逼的,为了让他妥协,旦翁差点把他给打死。”
云洛愣了下。“虽然你不是惊艳众生的美人,却也很耐看,他有必要那么不甘心吗?”而且,如果是被逼的,为何要与齐王抗争?
阿珩很是理解的道:“我那个时候是个残废,双腿无法站立,更无法行走,双手连筷子都拿不到,只能瘫在床榻上,但凡是个正常男子都不可能接受这样的婚约。”
“公子旦跟齐载有仇?”
“没仇,只是阿父对他有恩,又是刎颈之交,因此他觉得为了让好友死得安心,牺牲一下孙子的婚姻也不是什么大事。”重义气重到孙子不如刎颈之交,这就是公子旦的性格。士子是士为知己者死,公子旦是为义气舍弃嫡孙。
“可你好像不怎么领情。”
“我很领情啊。”
云洛提醒:“你在公子旦灵前退的婚。”
“我本来打算私下解决的,但我到条邑的时候旦翁的心腹给我送来了他的遗书,让
分卷阅读11
分卷阅读11
添加书签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