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穿越女的倒掉 - 分卷阅读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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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穿越女的倒掉 作者:茂林修竹

    分卷阅读107

    却没提他怀疑云秀的事,只说烟霞散去后,便失去了那人的踪迹。虽用了鹰犬在四周搜寻龙涎香味,但香味断在屋子里,故而无处可循。

    不出薛王所料天子听后也大为吃惊,一时竟不知该说什么好。

    薛王不由暗叹一声。他其实也犹豫过,是否要将真相告知天子。

    他的祖父当年因服食金丹而暴卒,当今天子看似没这么糊涂,但这只是因为他还没看到可信的证物。在骨子里,天子其实比他的祖父还更容易蒙骗。祖父求的是虚无缥缈的“成仙”,可成仙后究竟能享用怎样的福分,他其实并不知道。而天子所渴慕的却是长生,长生后能得到什么,他很清楚永生永世享用他的富贵权势。故而一旦天子要意识到他是可能求得长生的,怕只会比他的祖父更执迷不悟。

    果然,天子很快问道,“那人真能随意出入虚空?”

    薛王道,“……臣暂还看不破她的手法。”

    天子思忖片刻,拾起那件羽衣,踱步至熏笼前。想了想,又在羽衣里包了张纸团,丢入火中。

    羽衣果然没有着火。火焰遇之则分,竟近之不得。

    那羽衣在赤红木炭上灼了许久,依旧没有燃烧或是灼坏的迹象。天子迟疑了许久,便空手去取那羽衣竟凉滑如初。

    拨开来看,里头纸团同样完好如初。

    天子怔愣了片刻,将衣服取出。

    细细打量了一会儿,笑道,“原来还是个小仙女……”

    那衣服显然是女子之物,看长短,那仙女身量当不会太高,大约才止十一二岁的模样。

    薛王想了想,忙道,“臣见到的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女。这恐怕是她旧时衣物,已穿不上了,故而她没有讨回。”

    “哦?”

    薛王信誓旦旦,“确实如此另一件比这一件大。臣想那少女应当不是什么仙人,只闻仙人寿与天齐,还没听过也要长大变老的。”

    天子想了想,也跟着笑起来,“确实如此……确实如此啊。”又自我开解般,道,“早年西域曾献上火浣衣,入火焚烧不但不坏,反而越发洁白如雪。只是比之此物,略粗糙厚重了些想来是一类东西吧。”

    天子便将那衣服随手丢给个小宦官收着,重新坐回到宝座上,笑问道,“朕让你去看看柳家几个女儿,不知你看着怎么样?”

    薛王想起云秀的话,忍不住便皱了皱眉头。

    天子察觉到他正腹诽,不由笑道,“怎么,竟有这么不好吗?”

    薛王忙道,“不,臣不是这个意思。柳相几个女儿养得都很好。”

    “面相好?还是品学、模样好?”

    薛王道,“都好。”一说面相,忍不住就想起柳云岚来薛王被迫相了这么多次面,还是头一回遇到这么顺眼的孩子,便赞道,“一看就有福气。”

    “哦?”天子犹豫了片刻,终还是问道,“被羽衣救下的那个如何?真是能‘兴邦国’的面相吗?”

    便凝神细听。

    薛王正要开口,忽的便想起往事来。话不由就咽了一咽,道,“是极有福的长相不错,‘兴邦国’就另说吧。且臣看着她面相好虽好,却不利早嫁否则十七八岁上必然丧夫。不过她这面相妙就妙在,二嫁反而比头嫁更有福。”

    天子:……

    天子便试探着问,“是克夫的面相?”

    薛王大摇其头,深表不悦,“陛下,臣虽然不通术数,却也知道生克之理是‘相生’、‘相克’起码得有两个人才能看出。譬如金克木却能生水。同一个姑娘,嫁给这个人是克,嫁给另一个人就可能是旺空口说人克夫的相士,不是学艺不精,就是另有所图。”

    天子心想你才道人十七八岁上要丧夫,这就吃书了?

    然而薛王之所以被称“卜仙”,根本就不在于他命理之学讲得有多么自洽而在于一旦他说出口了,那这件事十有八|九真会发生。

    反正,薛王说柳云岚十七八岁上要丧夫,天子是绝对不想以身犯险的。

    天子已大为败兴,便也不同他争论了。

    只便转而问道,“在道观修行的那个呢?”

    薛王的面色不由就变了一变。

    他这把年纪,又是这个地位,其实已不大能听得进旁人的指摘了。

    若换在平时,换做旁事,甚至换了旁人说,他都只会恼说话人胆大包天,算什么东西也敢来骂他。

    可偏偏说话的是一个十二三岁的至真至诚的小姑娘,解的又是他恨了一辈子的结。盛怒之后,那话音依旧在他脑中回荡不停。直至他终于冷静下来,不得不承认她说的是再对不过的事实。

    薛王厌恶玄宗时层出不穷的神仙,因为只见他们太平时来争宠斗法,却不见灾乱时他们来救苦救难。可其实神仙凭什么一定要有救世的义务?

    原本他们就不是尘世之人。

    他是多么聪明的人,为何一辈子都没想明白这一点?

    其实未必是没想明白。

    早年他亦深恨父祖贪图享乐,不顾百姓疾苦。可待到他袭爵后虽不似父祖那般昏聩奢靡了,可其实同样没有顾及人间疾苦。

    因为“做事”二字着实辛苦艰难。可“不闻不问”又未免对不起良心。于是便归罪于神仙方士。

    至少归罪于神仙,比起自我反省、改正,比起逆流而动以蝼蚁之力抗拒积重难返的世道,要容易得多。

    薛王便叹了口气。

    天子忙问,“怎么了?”

    薛王摇了摇头,道,“那个孩子生得也好。可惜臣看她,不像是个有福之人。”

    薛王还真很少这么一本正经的说人没福气,天子便追问,“怎么说?”

    薛王道,“陛下令臣去看她,她坐了一会儿,竟掏出个肉馒头来吃。口舌又伶俐,说话百无禁忌。”

    天子一听便明白了这姑娘脑子可能不大灵光。旁的不说,天子令薛王去看她,富贵都送到她门口了,她竟能令薛王满腹牢骚的回来,可见确实是个留不住福分的人。

    便叹道,“可惜……朕本来还想把她给十四郎。”

    薛王心口便是一动,不觉有些悔意柳云秀虽说了些不该她这种小姑娘说的话,可容颜既美,眼神又剔透清澈。倒是十四郎的良配。若错过了她,怕难再遇见这么美而慧,又至情至性的姑娘了。

    话说到此处,薛王便又道,“臣适才在殿外遇见的,可就是十四郎?”

    天子笑道,“是你还没见过他吧?”薛王点头,正犹豫着不知该不该问。天子已先开口了,“是叶娘的孩子。”

    薛王便知天子依旧记着他当年戏言,一惊之下,忙望向四周却见大殿空旷,一个人影也无。随即便想起,天子平生最厌恶被人打探,他身旁侍奉之人为了避嫌,常是不传唤便不近前的。

    他赶紧躬身谢罪,“当日臣醉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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