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们儿原本是弯的 - 分卷阅读4
哥们儿原本是弯的 作者:何为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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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转化成纯粹的友情。我不知道该怎么去做,于是我变得更加地沉默寡言,努力学习,我想做一个好学生,因为好学生是不会有这么可耻的想法的吧。
我突然发奋读书,成绩直线上升,期末的时候我竟然考到了专业的第三名,拿到了校一等奖学金。辅导员和同学都对我刮目相看,父母也非常地欣慰,受到了老师和同学的称赞,看到父母高兴的笑脸,我也觉得生活阳光了许多。我想我之前一定是在张可尘的阴影里迷失了心智,他不在,我便能逐渐地恢复正常。
时间很快,就当我觉得我一定能慢慢地摆脱张可尘带给我的影响时,他回国了。
大三下学期的一个周末,宿舍就我一个人,我便无聊地找本小说坐在床上看。这时,传来不大不小的敲门声,我以为是王鑫或是周郎回来了,我连忙下床开门。可是开门的一瞬间,我愣住了,只见张可尘微笑着站在门口,头发比以前长了,长长的斜刘海遮住了一条眉毛,淡粉色格子的白衬衫,深蓝色的修身休闲七分裤,他又帅了。
我痴痴地看着他,丝毫克制不住心里的悸动,好像之前一年所做的忘却他的一切努力都随着他华丽的现身而化作了毫无意义的泡影。
他见我呆呆地站在那里,张开双臂给了我一个紧紧的拥抱,说:“一年没见帅哥,看傻啦!”
我紧张地推开他,强作镇定:“你小子回来了也不提前通知,不够意思,我们好去接你啊!”
“我这不是想给你个惊喜么,再说,这一年也没怎么联系上你,突击检查一下你是不是有什么新欢。想不到,没我在,你到出息了,刚看到主楼下贴的学习标兵里居然有你,看来是我的存在耽误了你的学业呀!”我无语地用拳头捶了他一下,让他别闹了,其实我知道一点都不疼,因为我根本没用力。
张可尘依然住在以前的宿舍里,还是一个人住。他回来后身体也强壮了一些,长高了一些,而且我觉得比以前更有味道了,我想我对他的喜欢没有比以前褪色,反而越来越浓烈了。
一天晚上,我们两个寝室的几个哥们儿们聚集起来到张可尘的寝室大喝一顿算是为他接风。大家都很开心,喝得醉醺醺的,后来该回寝室的回寝室,该上床睡觉的上床睡觉,该约会女朋友的去找女朋友了。
第二天,我朦朦胧胧地醒来,感觉什么东西隔着我,我睁眼一看,张可尘放大的脸出现在我的面前,我正趴在他的胸膛上。我一动,他也醒了,揉了揉眼睛,看到了我趴在他得怀里,眼睛突然瞪得老大,也愣在了那里。我们就保持这样暧昧的姿势静静地对视了能有十秒钟。
我赶忙爬起来,发现昨晚竟是我无意识地爬上了他的床,虽然什么也没有发生,但是看到他领口大敞的胸膛,我也衣衫凌乱的样子,感觉又羞涩又窘迫。我想我的脸和脖子一定都通红通红的。
张可尘的脸也红了,他清了清嗓子,沙哑地说:“那个,昨天喝懵了,咱俩咋上来的?”后来看着我居然憨笑了起来。见他笑了,我也放松地跟着笑了,但事后每每回忆那天早上的情景,还是觉得无比的幸福。
后来我问张可尘回国以后有什么计划,他说他准备考研,要考去他女朋友那所学校。我知道他终究还是要离开我的,虽然早就明白他跟本不属于我,但心里还是忍不住地失落。
我本来还打算留在学校读研的,可是既然他都不在这里了,我也不想自己留在学校徒增伤感,还是找工作吧,也许工作以后,换了另一种环境,心态成熟了以后,一切也许就能步入正轨了。
大四上学期的日子里,我们都忙了起来。王鑫由于成绩优异且有学生工作的经历,提前留校当起了大一新生的辅导员;张可尘为了爱情独自奋战在考研的自习室里;而我和周郎也为找工作疲于奔命。不久周郎签了本市的一家设计院,之后重新过上了无忧无虑的网虫的生活。
我不想留在这个城市里,也不想去南方,最终由于我几年来的综合成绩不错,幸运地签了一家著名的国有企业,做的是采购工作,城市离老家也不算远。
那段时间只要没有课的时候,我就会陪张可尘一起去上自习,看看书,我想既然要分开了,就尽量珍惜和他在一起的时光。张可尘虽然每天都在自习室里泡着,我总感觉他好像学习的时候有些心不在焉,并且跟他的女朋友联络也不如以前频繁了,即使打完电话,脸色也很难看。我问他是不是跟女朋友吵架了,他也不说,只是含糊过去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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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依然保持纯洁的男男关系
时光匆匆,到了考研发榜的季节了,我本以为张可尘这么聪明的人加上这次下了这么大的功夫和决心,考上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可是他却意外地落榜了。
我在他的寝室陪他一起上网查看的成绩,我想他一定难受极了,当时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只是用手紧紧地拥住他的肩膀,希望能替他分担一些难过。他面容很平静,平静到我竟看不出来他心底的波澜。
他还是那个招牌的微笑,把我的手从他的肩膀上拿了下来,拍拍我的手臂说:“没事的,考试无常嘛。”
我想给他一个拥抱,是纯洁的,纯粹是关心的那种。可是他说想说要给她女朋友打个电话然后再回趟家里,我想毕竟她的女朋友和他的父母是最关心他考研结果的人。于是我告诉他要是有需要的话随时叫我,然后默默地走开了。
晚上,张可尘突然给我打来了电话,声音怪怪的,好像是哭过,说是女朋友跟他分手了,一个人在家里,要我过去陪他。他家在本市,可他很少回去,虽然我们关系很好,但我从来没有去过。
我依照他给我的地址打车找到了他家。这里虽然是全市最好的小区,但我也无心欣赏,气喘吁吁地来到了他家门口然后摁响了门铃。房门被打开的一刹那,一股酒气扑面而来,他头发凌乱,流海遮住了眼睛,给我开门后也没有跟我客气什么,颓废地往沙发上一坐。茶几上凌乱地摆着好几大瓶子我没见过的酒,像我这种平凡的屌丝平时只会胡乱地喝一些啤酒而已。张可尘平时在学校尽量和我们拉近距离,可毕竟人家是富二代,家里可是富丽堂皇,生活也是讲究品质的。
张可尘递给我一个杯子,说:“我父母不住这儿,这是他们给我新买的房子,只有我自己,你今晚就住这里吧,陪我喝酒。”
我说:“你别喝了,这种时候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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