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甩锅BOSS - 分卷阅读7
重生之甩锅BOSS 作者:泠崖子
分卷阅读7
一脸茫然,拍了拍自己的脸,不敢置信。昨天从温辰身上取来的法力已经能让他做到隔空取物了吗?
再次回头看了眼熟睡的温辰,莫名觉得他有点像充电宝。
蹑手蹑脚地爬下床,洗刷一番后去找了大嫂,向她讨要了点吃食。
坐在茅草屋外的石凳上,白祁炎右手那着只水煮蛋,左手拿着碗白粥,看着东方日出,虽然略显心酸,但十分惬意。
果然,喝西北风才不是正常人能干的事,没什么比刚出炉的食物更美味了。
大嫂在旁边砍着木头,哼着山歌。白祁炎有点看不过去,三下五除二咽下鸡蛋,喝下白粥,拍了拍有点被噎住的自己,就去抢大嫂手中的斧头:“大嫂,我来吧。”
“看你细胳膊细腿的,砍得动吗?”
“或许可以呢。”
大嫂看好戏似的把斧头递给了白祁炎,白祁炎对准木桩,抬起手就砍下去,力量是够了,准心不够。
大嫂大笑了几声,摇着头接回斧头:“小兄弟,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可让你帮我砍啊,恐怕到太阳落山都砍不了几根。”
白祁炎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就坐了回去,和大嫂随意聊道:“大嫂,早上没看见大哥,他去哪了?”
“他呀,早干活去了,你找他干啥?”
“没事,我就随便问问。”
大嫂停下了砍木头的手,回头看向白祁炎:“诶,对了,你昨天背着的那人怎么样了?是活着的吗?”
“活着的活着的。”白祁炎笑得尴尬,心想原来你没弄清楚人死活就敢让人住进来啊。
“他怎么了?”
“发烧了。”
大嫂一拍大腿:“你早说啊,我这有个土方专治风寒。”
白祁炎制止了热情的大嫂,说道:“您别管了,我那朋友已经好了。”
“那我给他送早饭去。”
事实上,白祁炎已经给温辰留了碗粥,只要他起来就能看见。
“不用了,大嫂,你忙你自己的吧。”白祁炎又想到了什么,问道,“对了,大嫂你知道狼哭山庄在哪里吗?”
“啊呀,那可是妖怪住的地方,小兄弟你去那里干什么?”
狼哭山庄是原著女主的老家,去那当然是为了蹭吃蹭喝。
《幻邪》女主的设定是个有些自卑的傲娇大小姐,身负狼族血统,被世人唾弃辱骂。但因本身背景强大,又没人敢当着面惹她,只敢在背后骂一句妖怪。
这样的大小姐遇上了心冷面冷的主角,莫名其妙地就爱上了。
当初白祁炎在读狼哭山庄篇章剧情时就很不能理解,女主外厉内荏,缺乏安全感,怎么会喜欢那个面瘫又s的温辰?
傲娇对冰山,假硬对真硬,女主只能处于下风,加上她自卑的性格,那两人相处她只会受委屈。
但也没办法,剧情需要嘛。为了配合男主强硬的性格,在小说后期,作者还把女主的傲娇属性给磨没了。
之所以那么在意女主的事,是因为白祁炎负责的就是狼哭山庄的项目,甚至可以说女主是在他眼皮子底下一点一点生出来的,像是自己的女儿,又怎么忍心女儿受委屈。
大嫂说狼哭山庄的都是妖怪,白祁炎听着心里不太舒服,就想借口离开。
没想到这时候温辰出来了:“什么妖怪?小炎你们在说什么?”
就听那大嫂大叫了一声妖怪,摔倒在地,仓皇向后退去。
昨天进来时,温辰把脸埋在他的背上,所以大嫂才没看见他脸上的妖纹。
其实乡下妇人又哪懂什么妖纹,就是看那符号可怕,把觉得可怕的东西都归类到了妖怪上。
原著里的白珩天不怕地不怕,非但无所谓别人把他看成妖怪,反而喜欢用这妖纹吓唬人。而现在的温辰是个还算听话的乖小孩,看到大嫂这么怕他,把手盖在妖纹上,再动用法力隐藏了。
白祁炎看了温辰一眼,就对大嫂说道:“大嫂,什么妖怪?你是不是看错了?”
原著温辰是属于那种人生一帆风顺,人走到哪挂开到哪的龙傲天型主角,没吃过什么苦,更不知道委屈是什么东西。而现在的温辰配上了妖族印记,是要走上苦逼男主的路线?
白祁炎晃了晃头,驱散满脑子的胡思乱想。他起身扶起惊惶未定的大嫂,让她再仔细看看温辰的脸。
“难道真的是我出现了幻觉?”大嫂喃喃自语着,把出现幻觉的原因怪到白祁炎的身上,“都是你,说什么狼哭山庄。”
“是是是,都是我的错。”
“狼哭山庄?”温辰疑惑道,“小炎,那不是你想去的地方吗?”
大嫂晃手让两人打住:“你们还真想去那啊,不怕被妖怪生吞活剥?”
“大嫂,这话你说的就不对了,狼哭山庄的人也都是凡人,怎么就成妖怪了?”
“哪个凡人喜欢吃人肉?”
“那是谣言。”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别怪我没警告你们,就没几个人去了狼哭山庄还能活着出来的。”
白祁炎知道和这大嫂讲不清就懒得再说废话,就算后面大嫂贴近他耳朵说了些悄悄话,他也当没听见。
“你那朋友真的不是妖怪?”
“不是不是不是。”
“如果是妖怪一定要离他远点,命最重要了。”
“好好好。”
大嫂狐疑地看了白祁炎一眼:“你不会也是妖怪吧?”
“绝对不是!”
大嫂整了整自己粘上了灰尘的衣服:“不过你们也不像是什么普通人,我不敢再留你们,吃了早饭后就走吧。”
“行行行。”
第4章 狼哭山庄(一)
跋山涉水,差不多历经了好几个大小磨难,总算是找到了传说中的狼哭山庄。
白祁炎插着腰,喘着气,迷眼盯着那大门紧闭的山庄。
原著以及游戏剧情,都是在主角走出起源森林后,下一个镜头就转到了狼哭山庄,不管是原著作者还是游戏策划,似乎都忘了在古代,只靠两条腿是无法那么轻松走完跨越一个城市的路程的,期间发生各种意外又都能耽误好几天的功夫。
虽然他有想过要买交通工具,但在这个世界,马几乎是绝种的,有的只是能飞能跑能走能跳的昂贵坐骑型灵兽。
为了体现游戏玄幻的特色,所以取消了价廉物美的马。到底是哪个混蛋想出来的营销策划?没错,就是我这个混蛋啊。
在他们的这款游戏里,是不需要把时间浪费在赶路上的。城市与城市之间有传送阵,城市里面可以使用飞行符,在飞行符上写上坐标便能传送到该坐标所在位置,唯一不足的是,飞行符有冷却时间,不能持续使用。当不能使用传送时,玩家就只能自己迈开双腿跑步。
坐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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