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种田 - 分卷阅读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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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爱种田 作者:拉棉花糖的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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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什么玩笑,诺森伯兰农具大量增加,包括铁质农具,部分养猪法被借鉴到牛马身上,存活率增加,人力被解放出来进行全民军训,现在这些人去倒个粪都排一字队。可以说,服役士兵不多,但所有人都是预备役。

    ……

    第一次较大规模的入侵发生在农奴迪伦大儿子的婚礼那天,领主老爷仁慈,免除了所需要缴纳的一切税费,甚至还赠给新人一条棉被。

    迪伦的大儿子娶了一名自耕农的女儿。放在以前,这是没法想的,大家都是农民,却也属于不同的阶层。

    可是谁叫迪伦家走运,大儿子进了糖坊做工人,每年服役两个月,就能拿到不少好处,除了老爷的报酬,那些甜菜渣足够他换来许多生活必需品,小伙子很快把结婚需要的东西攒齐了。放在以往,打光棍到四十岁也不一定能结婚。

    除此之外,他们地里的甜菜收息也很好,迪伦照顾得极为用心。

    迪伦家原来住的是茅屋,现在都换成木屋了,大儿子的新房也是木屋。

    婚后,他们就是单独的一户了,会在老爷那里登记,自己种一块份地。但是大儿子一点儿也不觉得恐惧,反而对未来充满了奔头。毕竟他在糖坊工作,比其他人多接触到管事和老爷。

    在这样的情形下,迪伦家虽然是农奴,境况却比一些自耕农还要好了,这还是指诺森伯兰的自耕农。要和别的领地农奴比起来……还是别比了,诺森伯兰的奴隶可是都有屋子住。

    阶层归根结底还是财富定的,所以,迪伦家和自耕农结亲的事情顺顺利利。

    婚礼当天,所有人围在迪伦大儿子家的新房中,看新婚夫妇展示老爷送的棉被,盖在身上,显得小夫妻特别体面。

    就因为是新房,盖在靠边缘一些,几乎到牧场的地方。

    ——以前没广场的时候,大家都散着住,远近只是相对自己的份地而言。领主老爷建了广场后,隐隐约约就成了庄园的中心,因为大家都乐意聚在这里,提起远近都爱用这里做参照了。说住得远,不就是去广场玩儿费时久。

    大家吃饱喝足,正在调侃新婚夫妇之时,就听到了外头的动静,迪伦出门一看,竟然有七八十名士兵策马而来。

    迪伦立刻大喊:“有入侵者,又有入侵者了!”

    如果那些人听到了,就发现迪伦的声音中没有惊慌,反而带着喜色。

    诺森伯兰附近流窜的盗贼,都被雷蒙德收服得差不多了,上一次诺森伯兰入侵,还要追溯到高文了。

    可是谁不知道,如果打了胜仗,领主奖励大大的。

    诺森伯兰的农民自信心在训练后空前膨胀,好多还暗暗说,如果诺森伯兰战争多,他们好多人说不定早就立功被封骑士了。

    迪伦一阵狂喜,“快去拿兵器啦,不要让别人抢先了!”

    这里参加婚礼的就有几十人,都是两家的亲朋好友,想法也差不多,迪伦的大儿子也是一喜,从棉被里蹿出来,抄起自己的藤甲和农具,“走走走!”

    跑到一半,他还记得回头安抚一下妻子,“你在家好好躲着,我去抓贼了!”

    “表现好一点!”新婚妻子也大声嘱咐。

    宴会嘉宾住得近的赶紧回去抄家伙,家里有多的农具还分给朋友。

    入侵者一开始听到喧哗声,还以为是庄园里的农民在逃命,谁知道没多久,冷箭嗖嗖直飞,仿佛早有埋伏一般,一群人冲杀上来。

    天色暗,一开始他们觉得是埋伏的骑士,心里大骂诺森伯兰的骑士怎么会这么负责。往旁边跑吧,居然不知道又哪里来了一群人,也是一样勇猛凶悍。

    诺森伯兰劳动力有几千人,人人都有藤甲农具,装备上就是士兵,平时正苦于见不到一个盗贼或者入侵者,他们也好想像别的领地一样打战啊。

    这下可算找到机会了,从自由民到农奴再到奴隶,远的近的,听到动静抄起东西就往外冲。

    平时军训也编了队伍,而且基本是以住在一起的编一队,因此这时候倒是天然分了阵营,一边殴打入侵者一边骂:“抢功劳是不是?今天迪伦儿子成亲,这是我们先发现的!”

    “我呸,他们逃我们组来了,是我先把他们头儿的马腿打断的!”

    “瞎了你们的狗眼啊,来,你问问这个畜生,是不是我打的他?”

    被俘虏的士兵让农民给提了起来,鼻青脸肿的,还要被逼问打自己的是谁,“我不知道啊,我也没看清谁打中了我!”

    “喂,你可别睁着眼睛说瞎话,刚刚我就这样先用耙子把你怼下来,然后揪住你的领子,在你鼻子上这么来了一拳。”农民一边说一边演练,一拳砸在他鼻子上。

    鼻子多脆弱,之前一拳砸下去这人就剧痛之下毫无还手之力,这下又挨一拳,鼻梁都歪了,惨叫道:“是你,是你,就是你打的!求你了,别再揍我了!”

    “哎哟我看这些人也是正规的,你看还有布甲,这个,这个身上还有盔甲,质量一般,但是……”

    “正规个鬼啊哈哈哈,你没看他们,乱得很,平时就没怎么好好训练吧。”

    一群所谓的正规士兵被诺森伯兰的农民们围着好好奚落了一番,警役们按理说才是负责安全的,但他们人数相对才少,这时候反而要维护秩序,不让各个分小团伙抓贼的小组为了争功劳吵出事。

    上千人抓一百个人不到的团伙,群殴之后还要被饿死鬼一样的农民争抢,搞得他们灰头土脸,满脸羞愧,心中更是充满了对诺森伯兰的恐惧,这到底什么鬼地方?

    只能怪他们来的不是时候,早一些这些农民还没这么疯魔,看到入侵者上前时还得犹豫一下。

    迪伦家因为发现得早,亲朋好友们抓了十来个人,迪伦的大儿子更是英勇过人,单独制服了两个入侵者。

    最终奖励的时候,刚刚结婚的迪伦大儿子家就添了两只羊羔,把他给高兴死了,他刚结婚,家里还什么牲畜都没有呢,赶紧盖了牲畜棚。

    ……

    打这天起,诺森伯兰陆陆续续收割了大大小小的团伙,总人数加起来多达近千人,全都是想来抢些值钱东西,或者直接占领这儿的。

    谁知道,连诺森伯兰骑士队的面还没见到,直接就被农民剿灭。

    骑士队都有些生气,就因为他们住在院子里,不在外围,就没有立功得赏的机会吗?

    这么多人折戟沉沙之后,外界才逐渐安分下来,不敢轻举妄动。谁能想到一个偏远地方的男爵领,武力值能这么高啊。

    而那些俘虏,让管家安排得有喜有忧。这人也太多了,把他们打发去耕地,就给农民们省了很多事,这不是浪费么。

    管家说,要么咱们开垦荒地,多弄些地让这些人种,要么,还是索要赎金,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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