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种田 - 分卷阅读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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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爱种田 作者:拉棉花糖的兔子

    分卷阅读80

    屋的遭遇令同屋的奴隶相比其他人更亲近,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奴隶们也开始在城堡里有小团伙了。后来崔栖潮还有所耳闻,不过尽是些什么捡牛粪、拌肥之类的事,这种中世纪“宅斗”,或者叫堡斗,让崔栖潮非常提不起兴趣关心。

    好的方面就是,奴隶们爱护茅草屋就像自己真实的家,住在这里好像就能做梦,没准哪一天,他们也能获得自由,住在真正属于自己的屋子里。可能不是茅草屋,而是木屋了。

    从前诺森伯兰堡的奴隶们没有梦,现在他们有了,因为从前也做梦都想不到能有现在的遭遇呀。

    而对于庄园里的人来说,奴隶们其他的待遇还远在城堡中,那些屋子,可是老远都能隐约看到,瞒不了人。

    这事儿成了冬天的大谈资,农民们窝在某人家里,一起挨挤着取暖,议论那些屋子。

    “还记得老麦克么?那个该死的小偷,一家人都成了奴隶,现在也住茅屋里!”

    “到底是走了什么狗屎运,一个小偷,一个奴隶,也能获得如此宽容的奖赏。”

    “我的屋子,修建的时候为了获得老爷的允许,到林地去砍木头,交了多少粮食。”

    “就是,也不知道他们屋子里有什么,用的是什么木头搭梁。”

    阶级观念如此严重的时候,贵族和平民泾渭分明,而这些农奴与奴隶之间,也存在鄙视链,奴隶是比农奴更卑贱的。

    所以即使只是茅草屋,也引发了大家的嫉妒。

    可惜也正因为阶级观念,他们不敢对这出自老爷的手笔提出更多不满,只能私下念叨念叨那些走运的奴隶。总之就是,他们可以得到老爷的羊毛衣,奴隶们不能住上老爷的茅草屋。

    ……

    诺森伯兰贸易队带着粮食一路跋涉,抵达阿布鲁兹领,阿布鲁兹同样只是个男爵领,领地还没有诺森伯兰大,骑士也没有阿布鲁兹多。

    今年阿布鲁兹的粮食也减产了,连贵族们都没有足够的面包吃,骑士们得不到好的供奉也不愿意出力,混过自己的值守期就是了。

    在发现诺森伯兰贸易队时,所有人都以为是其他城堡的入侵者,他们躲在窗洞里,也不打算出去,反正,城堡的作用不就是供人龟缩么。

    等入侵者在外面耗得等不下去了,就会自己撤退,当然,也有可能是他们的粮食耗光,打开门投降或者饿死。

    贸易队把庄园里的警役抓来了,让他上去传话,他们不是来入侵的,而是来交换种子。

    说着,雷蒙德还把一批粮食给警役看,证明他们的话。

    就这个数量,这个质量,真的不像是带出来的干粮,有这么多颗粒饱满的粮食,也不需要上外头抢劫吧?

    警役跑到城堡外头,仰着头对窗洞里的人说了自己看到的,阿布鲁兹领的领主将信将疑,询问有没有人愿意去和雷蒙德交涉。

    骑士们全都装起死来。

    领主无可奈何,只能说:“那就让那个警役继续和他们交谈吧,叫他们到壕沟前来。”

    吊桥不放下来,警役也没法进城堡躲避,只能原路返回,汇报领主的意思。

    雷蒙德率队到了城堡外,为了防止弓箭手,他们把盾牌举在头顶,身上也穿着盔甲,如此全副武装地大声道:“阁下,我们来自诺森伯兰堡,听闻这里种植了荞麦,我们的领主大人十分中意荞麦的味道,所以命令我们带上一批麦子来和您交换种子。”

    雷蒙德把麦子露出来给他们看,眼里好的话,从城堡往下头看也是能分辨清楚的。雷蒙德还翻了几下,证明并不是只有表面麦子,“如果您愿意,咱们好商量。”

    如果领主没看错,那些还是珍贵的小麦,拿来和荞麦换,真是他们占便宜了,即便荞麦数量多也一样。小麦的种植条件比较苛刻,做面包最好,但一年只有一季,他们的产量哪有诺森伯兰堡多。

    领主怦然心动,让人从仓库里把荞麦种子拿出来,又叫雷蒙德他们退到下头去,叫所有骑士压着种子和雷蒙德交易。

    虽然大家人数相当,但雷蒙德他们平时的伙食如何,阿布鲁兹平时的伙食又如何,根本没有可比性,要不是雷蒙德在崔栖潮吩咐下,真的没有坏心,就这样也能把荞麦抢走了。

    就这么被屡屡误会,但几乎每个领主都抵抗不了麦子的魅力,还不乏想黑了他们的麦子的人,只是都败于阵下。

    诺森伯兰贸易队就这么途经数个领地,在阿布鲁兹,他们换到了荞麦,在靠海边的领地,他们换到了甜菜,等等,因为大家都想要小麦,在约瑟透露的信息之外,还有人想用新鲜作物和他们交换。

    最让人惊喜的是,在靠北部的领地,他们换到了羊毛树的种子,虽然领主没有提过需要,但雷蒙德可以确信,领主大人一定会喜欢的!

    ……

    彼时,崔栖潮正在让留守城堡的骑士训练庄园里的农奴。

    他让人到处去换种子,也没有让人过多掩饰来历,希望日后有更多种子,但这么一来,难保哪天不被人打主意。于是,未雨绸缪一番,给农奴来个训练,以这时候的战争规模,如果男性农奴都具有一定战斗力,完全不用怕入侵了。

    那些奴隶中有些盗贼,其实训练他们成果可能更好,只是管事们始终忌惮新奴隶,崔栖潮也觉得暂时不要给予太多信任。

    反倒是在农奴间崔栖潮受拥戴,大家对他尊重又敬畏,而且觉得他是最好的领主,加上最近,农奴们对奴隶的待遇很嫉妒,用上一些小奖赏,这些农奴就会奋力表现自己。

    本身各个领地之中也有兵役,从农民里挑人来服役,以前多是挑的自耕农,身体强壮一些,也比农奴有钱,看起来体面。

    当然,这么多人的兵器是不好供应的,拿的也就是些木棒甚至农具,这时候哪有那么多铁。身上的盔甲更不必说,麻布甲都没有。

    崔栖潮思及华夏历史上所用的藤甲,让人从林地找来合适的藤条,编织成铠甲,制作好的藤甲也能防一般箭矢、刀剑,造价又远比铁甲低廉,只不过浸藤甲用的桐油不多,需要攒一攒而已。

    就连正经骑士,对这些藤甲都很感兴趣,盔甲每一次损耗都让人心疼得很,藤甲打战时看起来是不够体面,但平时训练,或者出去打猎用一用,还是很不错的选择。

    比起装备,更难的是崔栖潮在训练中看到的不足。

    连骑士们列个阵都列不齐,又何况是农奴,他们习惯了一窝蜂做事,崔栖潮就坐在旁边监守,盯着他们练习最基础的阵列。

    一向挑剔的管家都难得点头夸赞了,“都穿上藤甲后站得整整齐齐,拿武器的动作也一模一样,看上去还挺有气势。”

    整整齐齐?一模一样?

    崔栖潮觉得他在逗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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