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台情歌 - 分卷阅读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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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台情歌 作者:院里一口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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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台情歌 作者:院里一口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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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胁的眼神,一副你再看我就剁了你一般的凶神恶煞。

    不过相比而言,倒是有几个小零模样的男人很是开放,凑到我旁边问我有没有兴趣一起喝一杯。

    不好意思,我等人。我有点冷漠地回绝了他们,毕竟我还有更重要的人要看。

    其实他们之间有一个小男生倒是看着还不错,换做是以前我也许有兴趣试试,交往交往看,但是自从遇见了曾锐之后,所有的帅哥基本都成了一水的浮云,我的心里最后也只能放下他一个人。

    我摩挲着酒杯有些蛋疼地回想着,我最近还真是越来越有逆生长活回去的架势,真是要回到了纯情的大学时代。

    不过,也就是那么一瞬间的事情,因为我的热情突然又被点燃了。

    舞台上,乐队旁,一个不一样的曾锐出现了。

    作者有话要说:  林二汶《仿佛离幸福不远》

    ☆、17.你的眼神

    舞台上的曾锐身穿黑色的t恤,下面穿着条牛仔裤,看着是很普通的装扮,却又有那么些的不一样。

    我细细打量了一番,最明显的就是气质不一样了,大概是因为化了妆吧……

    他顶着一个寸头,化了一个有点接近烟熏的妆容。尤其是眼睛的部分,因为眼线和眼影的关系,让他的整张脸都好像突然变成另一个人似的。

    他平日的气质是那种看上去干干净净的大学男生,而现在,举手投足之间却透着些不羁的气质。抬头,侧身,握麦,都尽是充满荷尔蒙的叛逆感觉。

    这有点不像我之前所认识的那个曾锐了,却依旧那么吸引人。

    他向台下看了看,好像是想先跟观众做个互动。我盯着他,不要脸地觉得他是看向我。反正他笑了笑,我也就对着他笑。他这一笑倒更是有些邪魅的气质,相处了这么久,我都不知道他竟然可以如此轻松地在两个状态里自由转换,也算是能人了。

    他的开场曲是信乐团前几年火遍了大江南北的那首《海阔天空》,一开嗓,就透着股抓人的味道。这歌也算是酒吧歌单里常会有的歌,因为整首歌很能带动气氛,高音和转音的变换,又能很好地展现歌者的唱功,炫一炫技巧。

    在酒吧这种没多大场子的地方唱歌,最重要的东西就是气氛,最怕的就是冷场。所以一般开场曲都会选一些热闹点的歌来唱,毕竟第一印象最重要。气氛一热起来,下面的观众才能买你的账,一步步地适应歌者的节奏,接受你不同的曲风变换。要是你一上来就来一首小众装逼抒情歌,搞得台下的观众大眼瞪小眼的都找不到共鸣,那画面简直太美,气氛要多尴尬有多尴尬。

    从这点上来说,曾锐确实也是有一手的。他台风很不错,有种能镇住台子的气场,一开口,就能抓住人的眼球。

    行啊这小子,年纪不大,但是技巧真不错。这歌最后那段音还是挺高的,竟然完全hold住了,一点也没破音。

    当然,不可能将他跟其他专业歌手比。不过单就这歌,我曾经在现场听过信乐团的live,当时不巧,悲催的是个车祸现场。这么对比起来,曾锐也算是很厉害了……

    他不过一二十刚出头的年轻人,却有种稳重的台风和毫不怯场的嗓音和技巧,也是让人不得不佩服。我觉得他要是稍稍打扮一下,不赶上近几年萎靡的唱片市场,其实都能出道了。

    一曲终了,曾锐开始唱第二首歌。

    他把台子上的高椅子拉到了身旁,有些酷酷地坐下,一脚着地,一脚半踩着椅子,把麦拉近握住,半低着头跟着乐队打着节拍。伴奏听上去简单悠扬,看来刚才一首歌已经热好场了,他这是准备来一首慢歌?

    “像一阵细雨洒落我心里,那感觉如此神秘……”

    他一开口,唱的竟然是一首蔡琴的老歌《你的眼神》。

    曾锐的嗓音低沉,倒是真的很适合这类的低吟浅唱的歌曲。尤其是“细雨”那两个字的调调,更是带着一种勾人的意味,跟有个小爪子在挠着我的心似的。而他在演唱时显然也是带入了自己的很多情绪,在唱到好几句的时候,不经意地抬头看着观众,眼神里竟有些迷离的味道,性感得让人看着浑身发热。

    他就像是一个移动的荷尔蒙,举手投足之间,竟然散发着一股成熟男人的魅力。

    在他没有上台之前,我以为我并不会很爱他这副模样。但是,很快就被自己打脸了,因为身体的感觉永远是最诚实的……我能明显感觉到自己下身的□□,直顶着牛仔裤,让我隐隐憋的有些胀痛……

    他继续唱歌,微微扬起了脖子,露出了白皙的皮肤,性感的锁骨,像是高贵的天鹅,放浪却又带着点禁欲的气质,让我忍不住地很想将他压倒了墙上,然后扒光他的衣服,对他做着我内心渴望已久的羞耻事……也难怪他那天会被人打了,这工作,也确实是份儿挺危险的活,因为你说不准底下的观众有几个在你表演的时候早已经化身成狼,眼冒绿光摩拳擦掌了。

    我忍不住地咽了咽口水,感觉自己整个人都不太好了……

    我越来越沉沦于曾锐的双面魅力之中,干净简单的他,性感不羁的他,每一面都让我迷醉到无法自拔。

    在喧闹的酒吧里,曾锐站在聚光灯照耀的舞台之上,活像一个王子一样,闪闪发光,让人移不开眼睛。

    到底哪一个才是真实的他?我摇了摇头,想不明白,也不想想明白,因为每一个他,我都会喜欢。

    看似两个很不一样的人,却在最后汇集到一个交点上,这种独一无二的魅力,大概独属于我所爱的那个曾锐。

    越想着,就越有种骄傲的感觉。我其实还是挺自恋的,忍不住为自己的眼光点个赞。

    唱了五首歌之后,曾锐下台休息,换上了一个新人,年纪看着比曾锐要大一点,化的妆也要更夸张一点。他开始唱歌,我盯着他看了一会儿,渐渐就有些无聊了。

    也许这个小帅哥单拎出来还算是不错的吧,但是在曾锐的对比之下,就真的不是那么一回事了。我晃着腿,又忍不住无聊地玩着手机,看到了丁奇发给我的短信:你今天又去那儿浪了?下周哥们出去喝酒你可别再躲了啊。

    “行啊,真不会了。”我赶紧回复。

    我最近好好反省了一下自己,确实重色轻友的厉害。我决定在曾锐没有主动召唤我的情况下,还是把精力稍稍分出来点放在兄弟那儿,要不也对不起我们这么些年的情义啊。

    “程哥。”熟悉的声音响起,一抬头就看到没卸妆的曾锐拿着两杯酒就过来了,竟然还是我刚才喝的那种,看来他还真是一根筋地就认定我是喜欢喝这个了。他看着我,递给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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