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种田不易 - 一封家书
穿越之种田不易 作者:不求醒
一封家书
穿越之种田不易 作者:不求醒
一封家书
鸽子睁着自己的小眼睛看着坐在书桌前的叶凡,连身后老鹰盯着自己一直看,一直看,也没发现。
老鹰不耐烦了,翅膀一展,鸽子被拐跑了……
叶轩吾哥:
见字如见人,当日一别,已有一年之久,犹记当日您帮助我拦住来房间的娘亲,让我得以时间与大牛成功会和。
现如今日子虽然不复从前,无从前之锦衣绸缎,丫鬟相随的富贵日子。却有憨牛一只相伴左右,清贫中有着甜蜜,特别是看着大牛为小弟我忙上忙下,更觉自由肆意,别有一番滋味。
当日你问我可会后悔我的选则,今日我依旧回答,‘不悔’。
从第一次大牛到咱家做工,因为紧张而在家中迷了路,涨红着一张脸误以为我是小厮,跟我问
路,我就知道这是个憨厚迷糊的。后来点点滴滴,都证明这就是个可爱的傻子,任我欺负。
现如今无论是刚出逃时的清贫,还是这半年来已有一丝富裕的生活,这憨牛对我的心和态度也从不曾变。
家中有了什么作物都是先拿来给我过目,事无巨细,从不瞒我,这份心让我放下了以前的做派,心甘情愿的洗手作羹汤,这我一直不屑的事,大哥你绝对想不到这也会发生在我身上。
还记第一次下厨,因为不知道火候和各种调料的用法,不怕哥你笑话,好好地一些菜硬是被我烧的完全不像样子。可最后大牛却一边傻笑,一边把菜吃的完全不剩,晚上拉了一晚的肚子。
好了,唠唠叨叨的也完了,最后小弟只想再问一句:“哥,难道你还是放不开那个已经嫁作他人妇的女人吗?”
弟叶凡拜上
看着自己手中的这封信,叶凡吹了吹那还没干的墨迹,折了三下,放进了准备好的信封中。
想起哥哥遇到的狗血事件,叶凡现在也放不下,总是有意无意的规劝着自己的哥哥,可是完全不起作用。
想想当年那个女的也是哥哥的青梅,温柔体贴,从小对自己就像亲弟弟一样,而在跟哥哥互表心迹后,最后却是跟着一刚中状元的男人跑了。害的哥哥对爱情心灰意冷,硬是5年过去了都没忘记那女的,现在都28岁了,也没见他有什么娶妻的想法。
“大牛”,看着自己憨牛走进房间,叶凡马上叫住了他,“把这封信送到驿站吧,都一年了,也该给哥哥报个平安了。”
“哎,那凡凡等我回来吃晚饭啊。”大牛接过信,也不问信中是啥内容,说了一声回家吃晚餐,出门去了。
……
京城叶家
门房看着送来的这封署名大少爷收的信,叫了一个人过来,说是大少爷的,那小厮立马小跑着向大少爷院子里去。
要知道大少爷那张冷脸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记得有一年一个门房因为出门会情人,耽误了一封给大少爷的信,最后错过了一笔大生意,那门房的下场暂且不提,大少爷制冷的功力可是又上了一层。
阳光透过窗户洒在了一个房间中,却避开了坐在书桌前看着账本的那个男人。
小厮拿着信,想进去又不敢进,在门口徘徊着,最终还是停下自己手中的事的男人发现了他。
“进来吧。”清冷的声音在这太阳高照的日子里,让人有种想打寒颤的念头。
“大……大少爷,你的一封信。”说起来,这个送信的小厮也不过刚进府5日,就领了个日常打扫的事情。因为人长得端正,做事也认真,先进府的人也乐得跟他讲讲这府中的忌讳和事情。
在这五日里,这小厮听前辈们讲得最多得就是这个大少爷,什么最不喜欢拖拉,什么娶妻之类的事也不要再他面前提起等等,让这小厮留下的影响就是一阎王啊。
叶轩看着这小厮话都有点说不清,抿了抿嘴,“放这吧。”
指着自己的书桌,小厮看到这个动作如同大赦,将信放在书桌上,立马退出了房间,就像身后有什么东西会吃人一样。
叶轩看着这动作,眼神暗了暗,身边的冷气又加大了一层。
其实看到这,不得不说,这叶家大少爷叶轩那就是个闷骚啊。
拿过放在书桌一角的那封薄薄的信,看到署名叶轩也没什么惊讶,一是料到叶凡这段时间也该写信过来了,二是这封信封的方式也是叶凡独有的。
看着内容,叶轩不得不说当时叶凡的选择是正确的,可是看到最后一句,叶轩有种想要骂娘的冲动。
特么的,谁还记着那只知道倒贴掉眼泪的女人。特么的,那女人长什么样咱都没太关心过,现在更是忘记那是个什么样的人了。特么的,就许你自己跟男人私奔,就不许你哥我喜欢的也是男人嘛。
说起来,叶轩绝对是个悲剧的孩子,小的时候因为长得可爱,家中还有个脱线的母亲,那是怎么折腾怎么来,害的叶轩小小年纪就学会了制冷。
当然,要叶轩讲来,他还是很满意自己这一技能的,看看自从自己学会这一技能以来,每次娘亲想有什么动作都被冻得不敢行动,只能在边上扭着小手绢,泪眼婆娑的感慨着儿子越来遇不可爱,都不好玩了的时候,叶轩那是很想仰天长笑的。
至于发现自己喜欢的是男人,那还要从第一次叶轩被自家为老不尊的父亲母亲拖着上教坊说起。
15岁生日那天自家父亲听信母亲的‘谗言’,咱不排除叶父想看热闹之心。把叶凡骗到教坊,找了个小屋子门一锁,说是什么教会他成年。然后选了几个少男少女进去伺候,其实说到底,逗弄叶轩的可能比较大。
可就在这而,叶轩发现男孩子对自己的吸引力远比女生来的大,然后自己回家后第一个梦的主角竟然是个男孩。在书房翻了一整天的书,想了一整天,叶轩终于确定,自己特么的喜欢的是男人啊。
知道自己的向第二天,那叶凡信中所谓青梅也就来了。其实这女人也是个关键人物,叶轩人生的关键人物。
当叶轩知道自己喜欢的是男人的时候,本还想就算自己喜欢的是男人,还是找个女人生子过一辈子好了。但这个自家老爹都有点八竿子打不到边的所谓表妹?让叶轩断了这想法。
任谁看着那人前一套,人后一套。天天在自己面前装柔弱,掉眼泪。然后转身又去勾搭另外的男人的女人都会消化不良吧。而这所谓远房表妹就是这各中翘楚。想想自己以后要是找了个这样的人,叶轩决定就算自己打一辈子的光棍也不找女人过一辈子了。
后来这远方青梅跟人跑了,叶轩是庆幸的,而且自己不成亲的借口都有了。你说什么借口?这情伤不就是个最完美的借口了,还有什么比得上“对方成亲了,新郎却不是我”这一说法来的完美吗。
而且叶轩为了这一计划的完美,就算自己对那女人没一点相法,在接到喜帖的时候,还是去到了婚礼现场。还装出一副黯然的表情,现在想想都有点反胃。
可结果是成功的,就是有点成功过了头。留下了一个后遗症,那女人总是隔三差五写点麻兮兮的信来,让自己都被那新科状元甩了几回绊子了。还好自家生意在京城早已稳定,而且自己也有将生意向南方转移的动向。那状元的管理区也不再生意领域,所以那些绊子对自己是无痛无恙。
将信看完,按原样装进信封,放到了装家信的盒子中。恢复了下自己的情绪,调整了自己有点裂的制冷表情,压下自己想起那些事的反胃之情,叶轩拿起账本继续认真看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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