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沦 - 完结
沉沦 作者:照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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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沦 作者:照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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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一章
“……”梧阳低头沉思,他早知道,叶家的人不会放过自己。在这样的关头,即便自己再怎么逃,也走不出叶家长辈翻云覆雨的手掌。
但如果不是做了决绝的决定,他又怎么会让自己逃离那该死的樊笼?
如果不争取,如果他不拼命争取,他又怎么知道他们之间没有可能。她好不容易才松口,肯真正面临他的感情,并且下了极大的赌注……他连枪都没比,又怎么可以逃离。
叶柏笙心里也很着急,一方面是自己挚爱的五妹,另一方面是叶家的大房长孙,两个都是他不愿去伤害的人。
但是他是商场上没有败过的鹰,一旦出手,就不会白着手回去。这点自知之明,他还是有的。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有这样的一天,要用手段,去逼迫叶家的人。
但是梧阳……和五妹,这怎么可能?又怎么能让他相信?他甚至差点把跟踪他们的人打伤,在听到一些不堪入目的事情之后,他甚至不知道应该怎样去控制自己的愤怒。
他知道五妹在外头的胡作非为,但是今天,他终于不得不出手了。他不能再让这件事蔓延下去,至少叶家里头,他、梧阳、五妹,没有人能够承受这样的后果。
………………
梧阳先是把双手放在桌上,而后把背脊挺直,他想,是时候说明了,他对她的感情,不能只有她一个人知道。
叶柏笙一直在打量坐在对面的人,对于他来说,这是商场上的惯:梧阳不停变换大拇指,说明此时此刻,他的心里很是煎熬。
“三叔,我今天想说的是……”梧阳顿了顿,在此之前,他都不知道,自己竟然能够有这么大的勇气,能够去陈述这样一个事实,和叶家的长辈摊牌。
他深吸一口气,“我爱她,我比这世上任何一个人,都要爱她。”
叶柏笙沉默,窗外景色迷人,刚好可以看见环生的绿叶一耦,但是他无暇去欣赏。
跟踪他们的人回来报告他们的行踪的时候,他还不信,亲眼看见他们上楼,他只以为侄子不过是和家里闹别扭,过几天就会回来。
这本不是属于他的事,但他执意要管,不管不顾的手进来。
不单单是因为这事和叶家有关,更甚者是关系到他的五妹,天底下他最疼爱的五妹。无论如何,他都要保障五妹不受到伤害。可是眼前的侄子,他能保证吗?他甚至不过刚刚要从军校毕业出来,连自己的羽翼都没丰满,谈何比世上任何一人,都要爱她。说起对她的爱护,能越过了他去吗?
叶柏笙对梧阳的表述,嗤之以鼻。但他压抑着自己,他得控制这次谈判的主导,他不能急躁,不能太过慌忙。他在伺机而动。而梧阳,不过是最慌张失措,像足做错事的孩子在不断刨究底,直视内心。
………………
梧阳叹了口气,试图说服眼前的人,也在说服自己,如果要和她一起,那么叶家的阻力不可谓不大。他一直以为三叔是叶家里头最通达的人。
如果能说服三叔,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三叔,我也知道,这样的事情听起来,很是荒唐。我甚至想过去阻止,……但我没有办法。”梧阳急切的想要和三叔说明自己的情感与众不同,话到嘴边,却觉得连自己都感觉很荒谬。
她像一个扩张得越来越厉害的黑洞,把他给吸进去,连他自己也知道进去后会万劫不复,但是他没有办法,也只能如此。
那是一种怎样神奇的感觉,他身边从来不乏女人,但是没有一个人像她那样有吸引力,和她在一起,自己会感觉到压迫感,而且眼光始终停留在她身上。
她是生长在聚光灯下的女人,他追随她,至死不渝。
他没有办法让自己挣脱这样的情感,只能坠下去,再试图,把她也拉下水。只有这样,他才有生存的可能。
他忽而发觉自己狭隘得可怕,被自己惊出一身冷汗。原来,竟是自己一直在要求她,为着自己的感情而做出改变。
………………
叶柏笙终于礼貌而唐突的打断他,“说到底,你们终究是不可能的。就冲着你们的辈分,我也绝不允许。”
三叔一句话简短,却有力,梧阳无可驳辩。
他苦笑,“那又怎样,她只不过是抱养来的……”
“抱养来的就能让你给打去主意了不成?”说到这里,叶柏笙显然也是动气了的,他无论如何不能想象,自己的侄子会爱上自己的妹妹,“别说是我,就是她也绝对不会同意。”
“你又不是她,怎么知道她不同意?”
“简直就是荒唐!她同意,叶家的长辈们能同意吗?叶梧阳,你不要忘记,你是叶家长房长孙,你爷爷现在还在医院里,过几天就要去做心脏搭桥手术!”叶柏笙动怒了,差点就要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他的隐忍,在梧阳一寸一寸的进退中被击得溃败。
他绝对不能容忍,叶家有这样的事情出现。他下了最后通牒:“就当是维护叶家的尊严和面子,你也绝对不能这么做。……你想让叶家的人,被外头的人嘲笑吗?叶家的长门长孙,爱上他的小姑?你还嫌弃外头的纷争不够多?”
………………
三叔所说,句句都击中梧阳的内心。
他沉默的对峙着,无论如何,小姑是他唯一的退路,他不能让步,也无法让步。
屋子里静寂着,两个人爆发后都有些窒息的沉闷感,梧阳甚至把领带都给扯开了,他低头沉默,许久才说,“三叔,对不起。如果是因为这样的缘故……我自愿放弃我在叶家的身份……”
叶柏笙愣怔片刻。梧阳的反应,他想都不敢想。
梧阳却是笑了,“即便是她因为任何原因而拒绝我,我也没有办法放弃她了。”
四年前,曾经因为他的一时鲁莽,而失去了她,在四年之后,他正视自己的感情,接近她,努力让她爱上他。他知道她不羁放荡,她能够一晌贪欢,但是他不可以……
“很好,看来三叔低估了你的感情。”叶柏笙暗暗惊异于梧阳的感情,另一边,他还有着自己的盘算。儿女的情愫,一旦被点燃,则万劫不复,他深知这样的感情,但是他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再继续发展下去。他会扑灭他们的火苗的,在这个节骨眼上。他不能让叶家从此蒙灰,也不能让五妹在这件事上受辱。
他顿了顿,幽幽叹气,“但是,正因为如此,你就更加不能和她在一起。不仅仅是因为她是你的长辈,更重要的是……”
………………
“不仅仅是因为她是你的长辈,更重要的是,我们叶家,就是杀害她父母的凶手。”
很久都没有动静,连叶柏笙也好像陷入了那段回忆里,他也不想揭开那段久远的伤疤。回忆起来,连他自己都要触目惊心。
梧阳倒吸一口冷气,很快,他支吾着,“不可能……怎么可能……”声音很低,透露着难以置信,更多像是自己的低声呢喃。
“那件事情,知道的人,都离世或封口了,我也是在去孤儿院领回她的时候,才知道这件事的。那是在很多年前的事了,某天父亲突然叫我去孤儿院领养一个女娃娃,说从此她就是我们叶家的人了。那时我也不过和你差不多大,父亲突然之间下了这样的决定,口气又说的坚忍,我觉得蹊跷,再三追问之下,父亲才失口说出她是因为我们叶家才成为孤儿的……”
叶柏笙甚至想要去宽慰他,但是他还有一丝冷静,他慢慢的讲述那件几十年前的事情,就像不含感情一样。
“我怎么都不信,父亲无奈之下拿出了他那时候签的内部决议。”叶柏笙看了梧阳一眼,继续说道,“其实你不知道她的亲生父母是谁?她的父亲是一位很伟大的科学家,在当时国内有一项科研,我们非常想要得到,但技术还不过关,上头研究下来的结果,很冒险激进。于是父亲迟迟不肯定下做实验的科学家名单。”
“五妹的亲生父亲,也不知道从哪里知道了这件事,居然自动请求去做这项实验。于是就真的让他去了……第一天穿着防护衣平安出来了,第二天也没事……直到第三天,就再没出来了。但他的实验结果,还是前进了一大步的,父亲知道这件事后,很是伤心,虽然是五妹的亲生父亲自己要求去,但在上头签字做出决定的,却是父亲。这等于是,他亲手把那位科学家给推出去了。”
“本以为这件事就这样结束,但是五妹的亲生母亲,却因为受不住打击,在当天夜里自杀了。事情发生的时候,五妹才几岁大,一夜之间,变成无父无母的孤儿。她被安置在孤儿院后,父亲偷偷去看过她几次,决定把她带回来叶家。在随后的那么多年里,父亲也真正做到了爱护她宠爱她,甚至比我们任何一个兄弟都要疼爱她。”
…………
…………
“梧阳,这件事情,知道的人很少。今天我告诉你,就是想要你为了她的幸福,不要再为难她。”叶柏笙点燃了一只烟,啪的一声把火机扣在手中,陷入深深的思索里,“当年她被我们隐瞒多年知道自己是抱养来的时候,已经难过得离家出走,如今她成了叶家人,如果当年旧事被她知道,又或者她当真要接受你,叶家对她父母做过的事情,都必然成为你们之间的隐患……”
梧阳顿住,很久都没有发出过声音。三叔今天给他的打击,比数十年来他受过的都要大。
他从来不知道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究竟是怎么了,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
哪里出了问题?
他的痴心妄想是最大的问题。他们之间的阻隔原来隔着血海仇深。假若有一天,她知道了这件事,又会怎样看待叶家,怎样看他。
“我和她……”
三叔的话冷静得不含一丝感情,“梧阳,在知道了这样的事情后,你又应该怎么去面对她,怎么去爱她?”
梧阳什么都不知道,只觉得冷,牙紧咬着。
“……那么说,我和她之间,再没有可能了是吗?”
“如果你不想为难她,就放了她。”叶柏笙正要舒一口气,却见梧阳手上因为捏得紧而长久绷着的青筋,他靠近,看他咬紧嘴巴不说话,顿了顿,又下了一剂猛药,“如果你还要坚持,那么我只能选择把事情告诉她。”
“三叔!你……”梧阳不住摇头,她对叶家感情很深,他知道那样对她有多残忍,对她的打击连他自己都无法设想。
三叔沉默不语。
梧阳回过神来,试图说服他,“你一向最疼爱她,又怎么忍心……”接下来的话,他再说不出口。
“你错了。”叶柏笙敲了敲桌子,一字一句的说,“我那是为着她好。”他不能眼看五妹和侄子在一起,唯一的办法,就是要将他们在一起的所有可能,通通除去,为着如此,就算是牺牲掉她对叶家的感情,他也在所不惜。
他坚定的认为,这一定是对她最好的决定。他的五妹,值得一个世界上最好的男人,一个和自己一样优秀的人。眼前的这个人,绝对不能。
正文 第五十二章
“叶先生走了。”
叶胜岚在枪室里等了好一会,才有侍者打开vip室的门,十分抱歉的对她说。
她沉默了一会,盯着窗外发了会呆,把垂到耳边的头发拨过去,才兀自笑了,犹如自说自话般:“是吗?”
侍者碰巧在帮叶先生收回枪支,看见她这样失魂落魄的样子,倒也只能陪笑脸,也不知道这几位叶家人今天是怎么回事,一位叶先生指使他来找小叶先生,然后又要他来回话给叶小姐说小叶先生走了……本来刚刚就差点被揍已经很悲催了,回来还要对着叶小姐陪笑脸。
胜岚自然不知道侍者心里想的事情,只是觉得迷茫。他说他走了?刚刚还打赌着呢,怎么接了个电话就走了。她不是傻子,想也知道那个电话大概是来自于叶家。叶家人查到他的行踪了所以让他回家的把戏么,她的嘴里浮起清冽的笑意。
她没有很快就回家,而是在枪场的更衣室里洗了个澡,围着毛巾走出来的时候,只觉得神清气爽,仿佛松了一口气。那个麻烦的侄子……说来的时候,就来了,连个招呼都不打,走的时候,却也不露痕迹。他居然就这么回去了么?正这么想着,就撇见枪场的橱窗里陈设的近几届枪支管理协会举办的击比赛,玻璃反着光,却能清晰看见近几届冠军的得主——剪得齐整的头发,但眼耳口鼻都很神,眼睛里闪着耀目的光华。就是那个刚刚跟她打赌要比赛击的人,如果他不先走,她有把握能赢他么?
她再无暇在这里待下去,换了身衣服就朝车库走去。
………………
刚洗完头发还是湿漉漉的,刚才也不过用毛巾擦了擦。恰巧是冬天的末尾,雪花将融未融之时,走出去还透着些凉意。树木长得狰狞,穿着靴子走在薄薄的雪地里,踩得树枝卡啦一声。
冬雪要融了,但还是冷。
开车启动的时候,暖气尽数喷发在车窗上,她觉得闷,又把车窗开到最大,在快踩油门时,看见车窗玻璃上有一团雾气包围着的字,差点没踩错了刹车,整个人由于惯往前扑了一小下。
鬼使神差的,她伸手把车窗按上来,就着模糊的暖气眯眼看那行字,不知道是谁有意写上去的,覆盖在薄薄的雾气里,如果她没有在温差过大的时候看见,估计就这么消失无踪了。
却是这样被看见了,也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的,就写在车窗上,不大也不小,很飘逸的三个小楷。
“对不起。”
像被人击打到脖颈处,她脑海里轰的一声,炸开了。
………………
记忆嗖乎飘到很远,仿佛还是那零星年岁的时候。
小时候,她很野,总是不老实,在大院里抗枪爬树,玩泥巴下河掏鱼,不是她带领的,就总有她一份子。而且做了坏事,别人被家里人拎走了,就她一个人天不怕地不怕,也不会受处罚。
整个大院都知道叶家最疼的就是排行第四的叶胜岚,就连叶家那几个小伙子加起来,也没有她得到的宠爱和宽容多。
大哥比她年长许多,结婚后大嫂生下叶家长门长孙,父亲和大哥说不疼他也不会,但就是严。比她的三个哥哥都要严厉许多,大侄子的童年和她的比起来,简直一个天一个地。他也不过比她小了三岁,但她在玩耍和小朋友打游击战的时候,她在后门假山上看见他在安静的练字,脸上似乎还带着倔强的神情。
不过是摔碎了家里的一个古董花瓶,大哥就要求他描摹厚厚的一沓纸,美其名曰锻炼心智,挫挫他的脾气。但她知道,那些小楷字,弯来弯去像蚯蚓一样,描摹起来简直要死人,而且是在燥热的天,隔开树荫下的凉爽,就那么大喇喇坐在那里。她头一次觉得做叶家长门长孙很不划算。
尽管她这样想,他还是很有韧的,最终不仅没有焦躁,还拜了个书法名师,把一手的字给练了起来。
他写的字后来都获得了不俗的成绩,但他很是默默,鲜少把自己的东西拿出来给大家看。但她还是认得他的字的,特别是那行云流水的小楷,写的很有他师傅的风骨。
………………
回忆在脑海里支离破碎,隔着玻璃,她能认出那三个小楷是谁的字。
只是,为什么?她想不通,如果要走,可以大大方方的说离开,却是用这样云淡风轻的方式,让她有点接受不来。
胜岚怔忪之间,却不知道在不远处,有一辆停在原地的车,轻轻的摇下了车窗。
看见五妹失神的样子,叶柏笙有点始料未及。
她的手掐着一烟,点了好几次点不上,终于点燃了,却夹在指间,任由那点星芒燃着,眼睛也不知道看向哪里。
这样怅然若失的五妹,是他从来都没有见过的。
他犹记得甫见她时的样子,她很安静,孤零零坐在角落里画画,影遮住她瘦削的身体,他看不见她的眼睛。
尽管孤儿院负责人在旁边告诉他,这个孩子自从进来后就很少说话,他还是觉得想要去靠近她,听听她的声音。
在来之前,就有人告诉他,这个孩子估计受了惊吓,因为她亲眼看见自己母亲上吊的遗体,放在别的孩子身上,估计会哭得昏天暗地,但谁也没猜到,这个年仅三岁的小孩,能够自己打开门去向邻居求救。虽然如此,但还是晚了,不知道她知道自己在同一天里,接连失去父母,成为孤儿,会是怎样的心情。
叶柏笙走近她,她很警觉,才发现有生人行近,就从画上抬起了头,他有点错愕,再然后看见她清冷的眸子。
很干净,也很冷清,像是没有生气的玻璃人,但眼睛里还有隐隐的傲气。她没有吵闹,但用她的眼睛对陌生人表明了警惕。
他对她微笑,竭力表示他的亲近,并且在她没有进一步的厌恶时,伸手了她的头发。
她没有拒绝,也没有力气拒绝,只是睁着眼睛看他。看着这个陌生的突如其来的人。她进入孤儿院没多久,但已经隐隐明白趋炎附势的情形。孤儿院的负责人和老师在那人身后点头哈腰,他有着好看的衣服和谈吐……她有点明白为什么在他来之前,孤儿院的老师要专门替她穿上新衣服。
就是因为眼前的这个陌生高大的男人么,她幽幽的想。
“让我看看,你在画什么?”他低下头去,却被她的画唬了一跳。
小孩子努力画的一双腿。
看见他很仔细打量她的画,她突然开口说话,对他解释道,“我午睡时的梦。”
她抬头看着他,他心里一阵发凉,是否当时她看见自己母亲遗体的时候,也是这样努力的抬着头,想要看清楚那双腿主人的脸,却再也看不到了,于是她只能画她的脚。
后来他很快就把她带走了,她显然很明白孤儿院的安排,跟他走的时候,很干净利落,一点东西也没落下。他悲哀的发现,她在孤儿院的行李,只有两件穿旧了的衣服。
她在孤儿院里得到什么待遇,他从不知道,但从她老师们讨好的眼神里,他发现了蛛丝马迹。
回去的路上,他把她抱在腿上,轻轻拥着她,“我们回家好不好?”她看着他,没有说话。
她显然很不适应和陌生人的接触,但对于他,却有着莫名的亲近。连带到了叶家,也是他紧紧拽了她的手,带她四处参观。
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到了叶家几年后,他发现她渐渐忘记小时候的事,也很少再做恶梦了。叶家竭尽所能的对她好,父亲就真的把她当自己的亲生女儿一样看待,尽管如此,这件事还是成为叶柏笙心里无法抹去的影,随时告诉他,有这样一个小女孩,是他亲手从孤儿院带回来的,由他亲口告诉她,“你看,这就是我们的家。”
从那时起,他就暗暗在心里发誓,一定要尽自己所能,给她最好的生活,最好的环境,要让她得到最大的幸福,叶家的人只知道他宠溺她,却不知道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在里面。
也许是因为她的缘故,他心里暗暗藏了对父亲的不满,在十几岁时爆发出来,和父亲决裂,而后离家。苦苦经营公司七年之后,他风风光光回叶家,那时她已经长得婷婷,却也晓得像他一样,和叶家决裂了……他只离家了七年,很多事情就又变了。
叶柏笙闭着眼,想起旧时的事情,只觉得喉咙酸涩,再回头看,四妹的车已经不见踪影了。
他陡然回神,却发觉她已经和他走得那样远了。她不再是紧紧拽着他手的对未来一无所知的小女孩,他也没有办法把她禁锢在自己的一方天空里。
………………
回到住处胜岚就把自己缩能看见的大侄子的东西全扔了,其实也不多,就是一柜子的西装、衬衫、领带。抽屉里还放着零散的领带夹,袖扣什么的。她想让工人把他的东西全部收拾掉,在路过他房间的时候,又突然觉得房子空荡不少。
本来房子不算大,一个人住也还宽敞,但是自从大侄子搬来住之后,莫名的就有了些许人气在里头,三天两头的有人来和她作对和吵架,惹她不高兴,他走之后,她又觉得这房子大得惊人了。
他的睡衣还扔在盥洗室的框里,她觉得碍眼,也给抛出去了。床很大又软,但她睁着眼睛睡不着,一闭上眼就是他认真的神情,一瞬间仿佛他还在她背后,笑嘻嘻的想和她抢被。
他说的每一句话,她都记得,这让她觉得窝火,莫名想对自己的好记发脾气。
她又怎么能相信他所说字字句句都是发自肺腑而不是在和朋友谈笑间开的玩笑下的赌注又或者是他兴起而至想要扮演一回离家出走的戏码再回家去好好做他的长门长孙,维持他的好形象。她突然恍然大悟,方觉得自己被戏弄一番,好不懊恼。
她靠在厨房的料理台间,又点了一只烟,因为情绪起伏太大,居然吸第一口就呛住了。
她在烟雾袅袅间听见不属于自己手机的铃声,在他的房间里响着。
循着声音,她找到他的手机,也不知道是怎么落下在这里的,听着铃声,她有些踌躇,不知道应不应该接听,再一看,发觉电话上显示的是“西山马场”。
电话那头的声音充满了抱歉,“叶先生,真不好意思,您的路西法在夜间突发疾病,抢救不了,已经离世……”
她始料不及是这样的消息,路西法,路西法,是他自己挑选的马匹。几个月前他们还在马场遇见过,那匹马还好好的,在他身下跑得飞快。
她还亲手驯过那匹马,那马的格,和他如出一辙。
她觉得颓唐,把电话按掉,却不知道胡乱按到哪个键,就看见手机屏幕上浮现出一张彩色照片。
是她熟睡的脸。在忽明忽暗的光线里,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拍下来的。在照片下面,写着:叶胜岚,我爱你。
“啪”的一声,她反手把手机给扔到地上,电池飞散出来,手机的屏幕很快失去光亮。
正文 第五十三章
那日之后,就真的没有再见面了。梧阳如同曜日下被蒸发得无影无踪的水珠,胜岚依旧像往常一样白天在监狱里上班,晚上在不同住处流连。
聪明如叶胜岚,心里还是知道一点什么的,比如当你想看见一个人的时候,你是会使尽所有手段竭尽所能的去接近她,见面亦然;如果不想,那大概就真的不会再有交集了。
叶梧阳仍然是叶家长门长孙叶梧阳,不会因为有任何行差踏错而使人生留下污渍。而叶胜岚,也依旧是独来独往的叶胜岚。不过她有一个老毛病—一旦心里有什么不痛快,总是会花钱去买他个痛快。
自从心里有了憋屈,她的这个老毛病便又犯了。每天闲暇的时候,兜里揣上几张卡,就往能刷卡的地方去,每天刷掉的数目,就连旁人也为之咋舌。
记得在她刚离开叶家不久,还没能自己丰衣足食的时候,曾经刷爆好多张卡,最后卡数套卡数,没有现金就又申请一张卡接着刷。到最后不得已才去求救于三哥,勉强把数目还清。
三哥对叶家的人从来就阔绰,遑论是她。在那之后,三哥还会时不时的往她的卡里充钱,她也随,从不去在意卡里的钱,究竟有几个零。把三哥的钱当成自己的钱花,刷卡的时候眉头都不皱一下。
但在三哥结婚之后,她忽然意识到什么,便推辞三哥的好意,虽然三哥一直坚持,她还是雷打不动把三哥的钱统统打回去。
如果不是那一天,偶然去了趟家具城,又看上了貌似普通大方的地板,她也不会糊里糊涂的买了意大利进口的listonegiordano和一整套厨具,赠品多到送货人员搬得手软。
账单到达手上的时候,她还兴致勃勃的数了数后头有几个零。本以为这次又要把卡给刷爆了,在不经意查卡帐的时候,发现里面无缘无故多出一笔款项。
数目不是一般的大。
让银行相熟的人查了下,很快查出款项来自于三哥公司的vip账户。
…………
查出来后她给三哥打了电话,他那端说笑声、洗牌声,人声鼎沸。一听见是五妹的声音,叶柏笙啪的一声就把牌给推了,起身走向安静点的地方,“五妹?”
旁人看见了,一时觉得奇怪,也只有知道内情的人才知道,叶柏笙究竟是有多宝贝他的这个五妹。
听见电话旁边的声音渐渐停了,胜岚有点莫名,连带脑袋里轰隆隆的,不知道应该怎么开口,怔怔然的就问:“三哥,你现在在哪?”
“呵呵,五妹终于想起你三哥来了。”叶柏笙大概听出她的意味,却高深的不去点破,只是漫不经心道:“听说你住处附近刚巧开了间饭馆,要不中午一起吃个饭?”
“不了。”胜岚只是叹气,突兀的就说,“三哥,我已经不是孩子了,那笔钱待会我就让人给你送过去。”
“哦?什么钱?”叶柏笙心里隐隐有点不高兴,但还是压制住,一边逗她,“五妹赚了钱想给三哥分一杯羹?我没记得有参股你的会所呀。”
“你自己心里有数。”胜岚突然有点灰心,无论她想怎样拨清自己和三哥的关系,总是雾沉沉一样,没有办法厘清,“三哥,现在我自己有能力,不需要花你的钱了。”
“怎么不需要了?”叶柏笙对于她的这个理论有点嗤之以鼻,想要抑制自己的情绪,却突然有一股气就这么急匆匆窜上来,攻得他气急败坏。
他还记得,她之前刚刚逃离叶家的时候,狡兔三的轮着在朋友家住,到最后还不是灰溜溜的来找他帮忙;还有没钱刷爆卡的时候,虽然她不提,但他就是挂心着她,没有办法不让人紧紧盯着她……什么开始,小丫头就长大了,并且羽翼更丰满了,可以离开他的目光了?
她不要他的钱了,也不想要他的宠爱了。这让他有点歇斯底里。
一想到这里,他就难免气急败坏,反手就摔坏茶杯。旁人一时有些惊慌,赫然看见他的衣领已经被茶渍泼溅到,有零星的茶汁顺着他的衣角漓漓往下滴。一向是最体面的叶三少,此刻却真的不从容了。
听见那边电话的慌乱,胜岚有点吃惊,似乎被吓了一跳,“三哥,怎么了?”
“没事,这里发生了些小状况。”叶柏笙像突然想起一件什么事,紧蹙的眉头舒展开,心情忽而变得很愉悦。
末了,他用不容置疑的口吻和她说,“五妹,你想怎么都听你的,不过这星期叶家的家庭聚会挺重要的,你必须得过来一趟。”
…………
…………
捧着花,一脸拘谨的站在叶家大门口,程若秋再努力的把衣服整理妥当,才进门,向叶家长辈们问好。
自从上个月开始,就听闻梧阳突然退学的消息,她屡次来叶家打听消息,却也是一问三不知。直到近日,梧阳的三叔打电话告诉她,梧阳不过是身体不爽,出外散心,言语间的意思,是让她多来叶家陪陪他的大侄子,至此,她才隐约知道他的近况。
她如约而至,距离上次见到他,已经数月有余。
提起自己这个儿子,叶阿姨显然也扼腕,偷偷对着她说,“一回来就是这个样子,怎么说也不听,为着此,也不知道得了他父亲多少顿罚。这孩子我是教不了了,你……就开解开解他。”
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是心里也惶惶然。
阿姨引她到楼上,她还没曾踏足过他的房间,推门而入,迎面而来的是硕大无比的晶电视,嵌在墙上,却不知道正播到哪个段落。
真正看电视的人却大喇喇横躺在地毯上,身后压着软绵绵的枕头,一副睡眼惺忪的样子,看见是她来,不过是好整以暇的调整了一下睡姿,又昏昏然闭着眼神游去了。仿佛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似的。
她也不搭理他,在他桌子上找到一个笔筒,把笔全数倒出来,径自把鲜花在里面,又把窗帘全部拉开,有阳光倾倒在室里,循着花香,骤然像换了一个世界。
她再低头,却发现笔砚旁压着一张皱巴巴的纸,上面横七竖八的狂草,也不知道是写着什么字,再俯□看,貌似是写着狂乱的,“山风”。
…………
梧阳昨晚微醺,又随意拿了碟片播放,不知觉睡着了,连来了人也不知道。直到眯着眼,才发现阳光照到地毯上,还有一丝丝甜腻的花香味。
他再一瞥,发觉那人正在专心致志的看自己昨晚上喝醉了乱写一气的宣纸,还把自己的笔筒拿来瓶。他气不打一处来,踉跄站起身,就要去推开她。
程若秋正瞅着纸,对于梧阳一连串的动作始料未及,他的体格大,力气也大,她一不留神,骤然就被他推倒在地,她有点愕然,像看着陌生人一样看着他,喉咙却微微发酸。
山风,山风……不就是岚字吗?她依稀记得,他有个小姑,名字里也带着这个字的。
梧阳把桌子上的宣纸抖擞了,才发觉不小心被自己推倒在地的程若秋。她本来眼睛就大,现在里头像晕染开来,又映衬着阳光,很是熠熠。
他不由得有些颓唐,赶紧俯身去扶她,她睁着大眼睛,嘴巴微微翘起,“叶梧阳,我算是看清你了,你就是个大尾巴狼,把好心当成驴肝肺。”
他终于酒醒,头,却不知作何解释,只得晒笑,嬉皮笑脸道:“程大小姐,我不知道你来……真是抱歉。”
她看他睡眼惺忪的样子,脚是光着的,身上的衬衫敞开一小半,扣子却还扣错了,衣角一长一短的,不免有点心疼,却还要装着生气的样子,作势捶了他几下。
梧阳抓头,“我道歉,道歉还不成?”对她突然发作的这个小子,他有点错愕。
若秋想起三叔的嘱托,电光火石间,与梧阳开了口,“道歉有用的话要警察做什么?叶梧阳,我要你给我赔礼,成不?”
…………
程若秋开口,还当真不留情,午饭过后,就让梧阳驱车和她一同出来挑选礼品。看着她擦破皮又红肿的手腕,梧阳心里也过意不去,两人很快来到珠宝店。
正挑选礼品的时候,销售小姐也是认得叶梧阳的,一看见他带着女伴来,立刻就为他们做着介绍,哪款是新近的来货,哪一款的成色最美……看着林岚满目的珠宝,程若秋心里发酸,却还要装腔作势:“叶梧阳,你就不怕我买穷了你去?”
梧阳双手抱着,不免觉得好笑,“你尽管开口,要是不够,我人给你压在这儿,成不?”
她被他逗笑,却有些踟蹰,手指指向一条重量最轻的项链,肯定的说,“就要它了。“
“开什么玩笑?”梧阳在后头眯了眯眼,“程若秋,你成心和我过不去是?”选这么一丁点大的,她肯定是想让他在这里糗死,背后被那班兄弟爷们给笑死。
若秋眼睛瞥到一处,看见一枚戒指,心里隐隐所动,似不经意的说,“那……如果我想买那个呢?可不可以?”
戒指……梧阳若有所思,鉴于自己有过错,扯出来一个笑,对销售小姐说,“拿出来给她试试。”
…………
此刻,胜岚在这间商场的另一角,漫无目的的逛着。
因为上次打款的事情,和三哥闹的有点不开心,她知道自己的要求有点多余,但还是坚持着让人把钱退给三哥。三哥拿回了钱,却提出要带她去买礼物的要求。
她向来就是作中打扮,连头发也剪的短,从不戴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在身上,三哥的这个要求,她却拒绝不来,于是趁着中午下班休憩的时候,来到三哥公司楼下逛商店。
三哥还没下来,她便先自己逛逛,正看着一款袖扣,一抬头,就在玻璃窗上看见两个叠影,正巧就是在隔壁珠宝店里。
珠宝的光华耀目,直逼得人睁不开眼去。那两个人的欢乐,像要感染旁边的每一个人。
她以为自己看错,转过头,便看见他似低头,十分虔诚的说,“拿出来给她试试。”
销售小姐诚惶诚恐,连忙从橱窗里拿出一枚晶明透亮的戒指来。虽然小巧,却可以看出制作人明的用心来。这么一枚有诚意的戒指,肯定是想要给情侣间带去最美好的祝愿。
胜岚没有做声,只是把自己的脚步放得更缓慢,那两人的行为举止,便浇筑在她眼里。
眼看着她笑意款款的戴上戒指,再抬头看他,仿佛是在询问他的意见,他也低头回应她……历历在目,心里便像是急促的,被人给拧了一把,让人喘不过来气。
…………
胜岚仓皇逃去洗手间,不停的俯□子拿水龙头冲洗着自己的口鼻,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了,不过是看见他带人去试戴戒指罢了……水声充斥鼻间,让她有一瞬间的窒息感和沉溺感,误以为自己将将要爱上他,爱上那个被自己称作为大侄子的男人。
只是,这怎么可能?
她抬头,看向镜子里被水渍切割得七零八落的脸,恍然间怕是连自己都要认不出自己了。她不停的对自己说,叶胜岚,你是叶家收养来的女儿,他是叶家的长子长孙,你难道会喜欢上他?
不可能。
有人递过来一张纸巾,她回头,看见程若秋笑意盈然的脸,以及她手指上耀目的戒指。
“小姑,你在这里?”程若秋自然认得眼前的这个人,是梧阳的小姑,在马场就见过的彪悍无比的女人。
她的心里就咕咚一声,很好很好,她也学着他,叫她小姑了。
她没有接过她的纸,摆手拒绝她的好意,在她将要推开门走出去的时候,程若秋的一句话却叫她差点愣在原地。
那是叶家三叔嘱托程若秋一定要向叶胜岚透露的消息,也是使梧阳和他小姑切断关系的重要砝码,她不能不去冒这个险。
程若秋拿纸揩了揩脸,心里却扑通不停,对着胜岚的背影,她急促要告诉她,“小姑,这个礼拜叶家有个很重要的聚会,你会去的?”
正文 第五十四章
礼拜天的天空,呈现在叶家大院里,却是诡云密布。
叶家鲜少像今天这样热闹,一大家人济济一堂,叶老爷子甫从医院出来,气色尚好,又看见大孙子带了朋友程若秋来,显然更是高兴,见着谁都是神矍铄。
梧阳下楼乍然看见程若秋,还是有点吃惊的,但看见爷爷一直对程若秋赞不绝口,又不好开口。直到问到若秋家的门第,谈起程家的长辈们,爷爷更是欣喜,一拍大腿,连声说着,“好!好!如果我叶家还可以和程家结上一门亲事,我就没其他指望的了。”
叶老爷子骤然说出这么一句,梧阳心里顿时就有点惶恐。他自然知道爷爷说这么一句话有着莫大的渊源。始于几十年前,爷爷想让父亲娶程家女儿,却遭到父亲的反对,坚持娶了母亲。爷爷对此事一直很是郁郁。
在座的人都对这句话的意思十分明了,却没有人敢去点破。
在客厅里,大伙儿众星捧月般的,对着叶老爷子说些好听的话,梧阳觉得气闷,刚想跑去阳台透气,却不知道是谁陡然发现了程若秋手上的戒指,刁难问她是谁送的。
程若秋支支吾吾,又看了看梧阳,本想遮掩过去,言辞的闪烁却更加的让人信服:这枚戒指肯定是梧阳送给她的。
梧阳想争辩,母亲却先她一步拉过程若秋的手腕,看了看她的手,亲切道,“样式很大方,真是好孩子。”
梧阳气不打一处来,竭力争辩:“哪里大方了,不过是很普通的东西罢了。”
叶老爷子远远瞅着,却是哈哈大笑,“梧阳说的对头,那样子我看着还不够稳重,下次再让梧阳那小子带你去挑挑。”
亲戚们哄堂大笑,接着又是说说笑笑,七嘴八舌讨老爷子高兴,之后便有人前后拥着叶老爷子上座吃饭。
饭桌上,梧阳和程若秋坐在一起,梧阳左眼眨,右眼眨,使劲全力给程若秋颜色,程若秋呢,连筷子都来不及动上一动,碗间就堆着众人夹的菜了。
“若秋啊,你看起来还太瘦,该补补!”
“若秋,你尝尝这个好不好吃?”
更夸张的还有,“好孩子,别客气,就把这里当成是自己家。”
谨慎如程若秋,大概也不会想到,外头防守严密的叶家,长辈们却是如此热情。她小心翼翼的观察着梧阳的脸色,却发现他手里拿着筷子,却是没有动,像乌云密布的天空,眼看就要发作。
她有些犹豫,又低头看了看手上的戒指,今天戴着这个来,她并没有想到会发展到这样的地步,叶家老爷子喜欢她,其他人的便顺着他的口,把自己当成是梧阳带回家的女朋友……她心里隐隐有着不好的预感。
………………“梧阳,吃菜。”程若秋瞅着梧阳的表情,只觉得晴不定。
梧阳坐在桌上没有动,程若秋还没有见过他这样的表情,想了又想,才发现全桌子的人,目光都在看着他们。
她知道梧阳对于她自作主张不乐意了,但是长辈们在又都不好发作,她再深想一层,手心里密密的都是汗。
还好二叔站起来打了个圆场,说了一堆祝贺词,这个尴尬的局面就过去了。众人也不好再把焦点放在他们这,只当是小情侣闹了别扭,很快就把话题引到别的地方。
只要不是提起梧阳的小姑。
不知道又是哪个远方的姨姥姥,喝了点酒,对比起今天若秋的表现,又说起以前叶家给胜岚安排的相亲大会的情景,直到说到她还带着女朋友来的时候,就有人嘟囔着,“哎,老婆子,哪壶不开提哪壶,你瞧瞧是谁来了?”
众人侧目,才发现叶家的五小姐程若秋,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气定神闲站在门口,两手着裤兜,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
胜岚手在裤兜里,很是休闲的打扮,却不知道为什么,就有一种浑然天成的气势,让人不得不随着她的方向,看着她,目光追随着她。
………………
胜岚刚进大厅,就听见有人在绘声绘色的嚼自己的故事,不免觉得好笑,再气定神闲在门口听了一阵,才缓缓走进去,对着那人笑道,“四姨姥姥,许久不见。”
自上回贺叶老爷子的寿礼至今,她很少回来,但对这里还是十分清楚。桌子上的人,她都很熟悉,唯独是坐在席间的大侄子,他的身边又比往时多出一个人来。
叶老爷子没想到胜岚会来,喜出望外,连声道,“胜岚,是胜岚来了。快快,过来我身边坐。”又连忙吩咐旁人去做她爱吃的菜来,弄得众人人仰马翻。
胜岚边走,边笑,笑得自己都不自在,“今天叶家这么热闹,是因为什么喜事,怎么没人说给我听?”
叶柏笙适时的上一句,“你回家,老爷子高兴,如果你每天都能回来,父亲就更加高兴了。”
此话不假,惹得叶老爷子唏嘘不已,拉着胜岚的手不愿放开。
听见三哥这么说,胜岚就笑了,“三哥别开玩笑,我如果不来,父亲的病会恢复的更好。”又转过头,看着梧阳和若秋,深深吸一口气,却假装云淡风轻,“这位是?”
梧阳来不及去解释,爷爷已经迫不及待在小姑耳边说起程家和叶家私底下的交情,程若秋的爷爷当年是叶家的兵,跟着爷爷东征西讨,之后建立功勋,其实爷爷的功劳,程家也功不可没,诸如此类。
………………
胜岚一边听,一边点头,眼睛点在梧阳和若秋身上,起了浅浅的雾气。她端着酒杯,起身走向他们。
“大侄子,小姑恭喜你了。”
梧阳急着起身,差点磕到了膝盖,看着她走来,失声,“小姑……”
她仰头把酒喝了,一字一句念着,“我祝你们,和和乐乐,永远幸福。”
如果时间只停留在这刻,那么谁也猜不到,事情的走向会是如此。
如果有人能够猜透叶胜岚,那么她也就不再是叶胜岚。
………………
说完祝酒词,胜岚抿嘴笑,却在后面的一刻,甩手把酒杯扔到地上。
众人哗然。梧阳更是全身僵住。
酒杯应声而碎,她也选择毫不犹豫拔腿就走。
碎掉的杯片刺破了梧阳的眼睛,他很快推开凳子,追上去,大声喊着,“胜岚!”
事情的发展太快,不知是谁尖叫了一声,众人才反应过来,却是眼睁睁的看着他们走掉。
看着自己的女儿和孙子这样一前一后走掉,叶老爷子锤心顿足,“有没有人给我说是发生了什么事?!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好好的家宴就这么给搅坏,其余的人不知怎样收场。
叶柏笙本是闷然的低头喝酒,被他们这么一闹,只觉得胃里翻江倒海,一抽一抽的疼。妻子很快发现了他的不妥,他却只一味拿手捂着胃,脸色铁青。
他一向对自己的筹谋很有信心,但是这次,他料不到五妹竟然会对侄子的事情,这么上心。
他知道,让他们之间斩断关系的希望是落空了,而且,让这件事情,更加的难以收场。
………………
直到酒杯碎了的那刻,梧阳使劲摇了一下头,仿佛连他自己也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也只犹豫了几秒钟,他就拔腿狂追出去。
那声在长辈们前面的“胜岚”,是发自于内心。
他从来不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心乱如麻,只有一句话,那就是:追上她,一定要追上她。
胜岚本来腿就长,尽管走得快,却在叶家楼梯口被他截住。他先她一步拦住她,抓住她的手腕,很干脆的把她按在墙上,带着几分不可置信,问她,“为什么?”
为什么会过来?
为什么会这么做?
为什么要摔掉酒杯?
为什么要走?
他心里有太多疑问,却不知道去哪里寻找一个出口,脑海里只如轰然打了个响雷,再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只是跟着她走,追着她跑。他追得嘴干舌燥,急于寻找她的嘴唇。
她不肯就范,倔强如狮子,膝盖一点,刚好踢到他的小腿。
他思想跟不上,动作更加的慢,眼看着她推开他,打开车门,找钥匙想要启动车子。“胜岚!”他着急了,追上去拍打车门,“胜岚!你别走,别走好不好?”
他从来没有这样心慌意乱,也只有在她面前,才会是这样手足无措的样子,她激怒他,打他,无视他,都会使他心里乱撞,不知道如何是好。她是他无法掌控的人,只想讨她高兴,让她可以再看一眼他。
她锁了车门,就真的狠心的不再看他一眼,径自启动车子,踩下油门。
车是好车,很快就向大门驶去,他紧紧跟着,边跑边喊,她却一味的置若罔闻,只是看向前方,把他关在门外。心里想的是,他带着程若秋回家了,他们是要订婚了,她和家里的人相处那么融洽,他们看起来更像是叶家的人,自己回来,却显得那么格格不入……她从来没有过这种心思,今天却像是疯了一般,只因她觉得自己像被人摆了一道,所有人都等着看她笑话,于是她不忿,赶过来破坏他们的好事。
好笑至极,她居然在心里把他们当成了奸夫妇,这让她觉得自己的认知十分有病。
她本来就是驾车长驱直入,现在要走,也是很快就把速度加上就走。车子呼啸,很快没有了踪影。
梧阳见状,很快跳上自己的车,紧踩油门跟了上去。
他不想再让她误会自己了。
………………
两辆车子开出叶家,速度越来越快,开出大路,胜岚很快就上了高速,再看看后视镜,却发现后头跟着一辆车,车上的人显然就是跟着她出来的大侄子。
他八成也疯了,丢下叶家的人,应该怎么和长辈们解释,他全然不理,眼下只有前面的车,和车里的人。
从高速下来,胜岚又拐上了山路,蜿蜒曲折,一圈圈绕上来,层层的盘山路……路上的车渐渐少了,只可以看见两边的路灯飞一般闪过,偶尔路过高大的建筑物,瞬间又被抛在车窗后……车速是越来越快了。
胜岚自然不用说,但梧阳本来就没有开快车的习惯,今天是拼了命出来的,情绪不稳定,开着车子也是左右乱拐,有好几次差点都撞到了人,他知道自己这样驾车不对,但就是咬着前面的车不放手。
他看着前面,仿佛有点恍惚,似乎四周很安静,他隐隐觉得还是开慢一点好,但是又不能停止自己再一次的加快速度……直到他感觉天昏地暗。
在脑部失去知觉的那刻,他似乎看见前面的车有停下来的趋势,他想着,这样也好,这样就能追上她了。
正文 第五十五章
在事情发生的好几个月后,若秋才有勇气去面对。
医院四楼是梧阳的专属病房,花圈堆了一条道,她在医院病房外徘徊好久,没想到遇到他刚从楼下散步回来。
“若秋,怎么不进来坐坐?”看见她的拘谨,梧阳边推门,边故作轻松的说。
若秋胡乱嗯了一声,却不敢去看他的脸。他却极好客,偏要请她泡茶吃水果,还夸耀医院食堂比学校食堂做的饭菜要好吃得多。
她想笑,却笑不出来。其实他哪里需要吃到医院的伙食,不过是在努力制造话题罢了。两人搜肠刮肚,直到再无话题可说,只看着窗外,均是默默。
窗外云卷云舒,庭院中还有一株长势喷薄的树,若秋望出去,只觉得树的影投掷在心里,连记忆也要被照成灰色的了。
………………
那天叶家家宴过后,听闻梧阳驱车追了小姑一路,事后因为超速被交警开了数十张罚单。若秋是知道梧阳的格的,也明白他开车的习,如果不是因为她,他也不会开车开成这样。
她看着他的腿,“腿伤恢复得怎么样了?”
“好的差不多了,就是我不想回家住,只能长住医院,今天我在楼下散步,听见他们说医院床位不足,想着什么时候该挪窝了。大概过几天,我会去加州找个地方居住,你知道那里的蓝天白云,空气也很清新。还有,我姐也在那里读书,我顺便呢,也能看看她,听说她最近和个老外打得火热,我得去好好观察观察她才行。不然老爷子又要再气一回了。”梧阳说着风趣,其实若秋知道他内心十分心酸,他不想回叶家住,是因为那天之后,叶老爷子就病倒了,在医院治疗的时候,梧阳又不顾自己的脚伤,在他面前哭着陈述自己和小姑的事。
若秋不知道当时叶老爷子的表情如何,但她知道那时的梧阳,肯定是带着被叶家逐出家门的信念,去和叶老爷子摊牌的。
他得到的结果很简单,就是叶老爷子心脏病发,兼且向叶家长辈声明:不准叶梧阳再靠近叶胜岚一步,如果他们两个再有什么瓜葛,就是要他老爷子魂归西天。
………………
梧阳在医院住了好几个月,换做是以前的他,大概早就要觉得无趣另寻他处了,这回却是很尊医嘱。为了打发时间,床前还放着几本武侠小说,还有笔记本电脑什么的。
正发呆,梧阳便开玩笑似的和她说,“若秋,去找个真正疼你的人。”又打哈哈的说笑,“我似乎不大能行。”
若秋粲然一笑,她知道梧阳在心里是知道自己打的算盘的,那天的事情,她也要担一部分的责任,如果不是自己花尽心思,想要博取叶家长辈的好感,如果不是自己贪心想要那枚戒指……也许一切都不会发生。
而他也不会为了追赶她,开车撞向栏杆,酿成车祸。她知道自己泥足深陷,现在终于找到方向爬上来。现在只希望他能释怀,并且原谅他。
她点头,“你太拙劣,都不能明白女孩子的心思,我才不敢要你。”
梧阳打趣,“谁说的,我现在就能猜透你的心思,你不信?把头伸过来。”
若秋向他吐舌头,但还是乖乖听话。
梧阳把手放在她的头顶,像教父般,宣誓,“现在我宽恕你所有的罪。”
若秋低头一瞥,就想起儿时看过的武侠小说里,不知道为什么,岳灵珊就是不爱大师兄,而对林平之情有独钟。而任大小姐,在千百瓢里,却只独娶一瓢饮。
一直到认识了叶梧阳,才知道,原来喜欢就是这个样子,没有道理,也没有任何办法。遑论他是什么人,什么身份,怎么个样子,反正只喜欢他一个人。
大抵爱得情深,动情处,眼里心里就只有一个人,再也没有别的空间,去容纳另一个人了。
可惜他已经旁落,眼里是别人的影子。她再怎么努力,也不过为他人润色。
她觉得死心,但也重获希望,擦了擦眼角,“叶梧阳,你这么装神弄鬼,走的那天我就不去机场送你了。”
………………
其实梧阳走的那天,并没有让任何一个人知道。甚至连自己的父母,也不过在到达加州的时候,打了一通电话,告知自己的平安。
还好出院的时候,便有人告知爷爷手术进展顺利,现在已经能在病房行走,虽然嘴上还对他骂骂咧咧的,梧阳觉得安心,于是漂洋过海,去寻找内心的平静。
之后,便是天大、地大,再也没有人能够找到他。
他去加州找过自己的姐姐叶梧雅,她还在读书,经常被一大堆医学专用名词弄得焦头烂额,她有一名很有趣的邻居,家里的儿子女儿人小鬼大,拉着他们要打中国麻将,却连筒花都分不出来,常常闹出笑话。
姐姐梧雅有很多人追,身家丰厚的成熟教授,还有同年岁的外国同学,她苦恼着不知道上哪找一名长相端正的亚洲人。
在南加州之后,他又陆续去了一些小国,最后在法国北部一个小镇停留,那边的白云蓝天和他心里所想的很接近,河岸是橘黄色的,还有穿不同颜色衣服的妇女儿童,都留给他浓墨重彩的印象。
每到一个地方,他都给一个地址投递明信片,但永远不写自己的名字。只是告诉那个她,这里的天气如何如何的蓝,气候的温和。
他其实很暴戾,却在这段日子的行走里抛弃所有棱角。住青年旅馆,喝廉价酒,甚至在山上露宿。
………………
有一天,他在奔波里看见报纸里,一截小小的信息,外国的报纸,总是会对国内不良的消息作扩大化的报道,虽然如此,但在看见诸如这样的一则通讯的时候,他心里还是有点惊讶的。
通讯上这样说,国内首都一所看守严防的监狱在昨日早晨发现有人越狱,作案者数人,全是判决无期以上的经济犯罪者,并且已经在路上枪杀一名狱警云云。
这样的一份翻译得不清楚的报道,他端详了许久,才想起来要打电话回国。在这座小镇,越洋电话却让人等得莫名烦躁。没有办法,他又让姐姐叶梧雅想办法,得到她确认那座监狱是小姑所在的监狱之后,他毅然决定买当下的机票回国。
在飞机上,还遇到洋流,颠簸的时候,他从睡梦惊醒,睁开眼睛,却仿佛看见年少时候的他和她。
那时她才刚刚读小学,而他跟在她后头,想学着她的样子扛枪,却被父亲训斥,他看着她的背影,只想着,自己也要成为她,或者比她更强壮的人。
他要替她担起全世界的重量。
胜岚,你等着。
等我回来。
………………
叶梧雅放下电话的时候,她新叫的男朋友jason正绑着围裙向她表示抗议。
“你教我包的饺子嘴巴合不上了,我不知道应该怎么让他们闭嘴。”他用蹩脚的中文话艰难的表达,引得她哈哈大笑。
jason一脸无辜站在她后面,诺诺道,“我刚刚想请教你的,但是你在讲电话……对了,你弟弟打电话来?”
梧雅边熄火,边把围裙系在自己身上,快来想要靠她的老外男朋友吃一顿中国餐,比去中国城买还凄凉。
“他来问我小姑的事。”
“小姑?你小姑怎么了?”
“她的工作单位出了点麻烦。还好她没有什么大碍。”
jason不解,问她,“没大碍就是没事吗?那你为什么和你弟弟说她可能有事情呢?”
叶梧雅眨眨眼,“这个嘛,说起来比你包饺子还困难啊……”
………………
胜岚连续工作了两天,眼皮子都快要合不上了,因为工作上同事的失误,让某些人钻了空子,穿了警服逃出去,为了补这个失误,他们调集了警力,好不容易才把人制服,却牺牲了几名同志。
忙碌完了,接下来便是要办烈士的追悼会,以及向上面通报的报告等等。如今牺牲的同志已经找人安置好,但怎么通知家属,让家属控制情绪,不要太难过却还是个问题。
正想着,便有人来通知说有一名家属十分奇怪,抱着爆炸了烧伤的尸体不肯放手,并且神情激动,一直在喃喃喊着她的名字,看起来十分悲伤。
她觉得蹊跷,跟随同事来到现场。
有一个人,身影看起来很熟悉,但她不敢肯定是他。自上次车祸之后,她便不敢再去面对他,那是揭他的伤疤,也是在揭自己的。
他为了她开车撞上栏杆,脚骨骨裂;为了她,和家人决裂;再为了她,远走他乡,她却不敢,再去见他。
她怀抱着双手,悄悄的走近他,就听见他低声的,时高时低的呼喊她的名字。
“胜岚,胜岚……小姑,小姑,我叫你小姑好不好,我不走了好不好,你回来……我再也不走了,也不赶再追你了……叶胜岚,你他妈给我回来……”
周围同事都用奇怪的眼神打量着他,但他却依旧故我。
她每走近一步,就觉得呼吸困难。她想起无数个日夜,想起他强迫她的事,也想起自己对他的坚持所做的伤害……所有种种,却在这几步里面,历历在目。
世界上,大概也只有唯一这么一个人,会这么傻气,又傻气得这么可爱,让她忍不住想要去拥抱他。
这样的一个人,即便是和他一同沉沦,深深沉溺在不伦之海里,要她十世不能轮回,抛却所有身世,和他面对世俗以及叛变家人,又有什么不可?
她觉得可气又可笑,慌忙擦了擦眼,对着那个人的背影,问他,“叶梧阳,你到底叫够了没有?”
------(完)-----
56、番外篇 ...
她在驱车踩油门的时候,从后视镜上看见他蹙着的眉头。他的眼眉很深,看起来焦急和忧虑像是涌流不息的河川。
她觉得自己肯定是疯魔了,在那一刻,一股气往上涌,却没有一丝停顿。
油门直踩到底。德国出产的汽车此时印证了它良好的加速能和稳定能。
她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想要急切的摆脱一个人。
再看后视镜,他追了上来,车子紧紧贴着她的,但又不敢超车。
两辆汽车像飞机一样疾驰出去。她知道他开车很稳健,从来不会像今天这样开的那么快。她开始犹豫。
却听得耳边重重的一记撞击声,响彻云霄。连车窗都似乎听见那声巨响,随着微微震动。
她转过头去,在后视镜中,已经没有办法看见他焦急的“川”字眉眼。
………………
她失了准信,一脚踏空,车子在前方空移了十几米才停下来。她下意识要去踩刹车,车子的惯使她的身体不由自主往前一磕,脑袋就重重的砸在方向盘上。
视觉有点模糊,她拉开车门,向着他的方向拔腿狂奔。
大侄子,大侄子……
她想要叫喊,却发觉自己失去了声音,张开嘴巴,喉咙干涩,有一种酸涩的东西不停的涌上来,她张口,却叫不出声音来。
身处郊区荒野,方圆几十米,就只看见他们两个人的车,和几株破落的树。
他的车撞在栏杆上,栏杆和车头已经损毁,露出可怕的破败的钢铁形状。他趴在方向盘上,头发垂在眉眼上,看不见他的表情,不知伤势如何。
她跑向他的车门,不知道为什么,在奔跑的一路,心已经定了下来。因为太过在乎,反而强装镇定,在车子左右绕了一圈,来不及去看清楚损毁的情况,发现汽油没有泄露,不致有引爆的危险。
车门被反锁了,她双手成拳,雨点一样打在车窗上,车门强悍,丝毫没有撼动的迹象。她拍门,口型一直是“梧阳、梧阳”,他听不见,闭眼沉睡。
她想再不能让他这么沉睡下去,她总要为他想些办法。她跑去自己的车上拖出工具盒,钳子,千斤顶,锤子……在拿工具的时候,她才发现自己的手指居然在不可抑制的颤抖。
………………
“砰!砰!砰!”拿来的工具对车窗一点用也没有,她再跑去拿车头锁,闭眼抛物线扔进去,车窗破开了。
车头凹陷,他被压在车前,腿被夹住,她不敢去移动他,这才记起要赶紧打120。
“你好这里是120,请问有什么可以帮你?”
“我这里发生了车祸,你们赶紧过来!”
“地点是?”
她抬
56、番外篇 ...
眼四望,这里是哪里,这里是哪里……
有一辆汽车远远驶过来,她慌张招手,待得车子停的金了,对方摇下车窗,她居然上前把他从车子里拽出来,“这里是哪里,这里是哪里?快说,快说!”
那人八成觉得她是疯魔了,对着手机,左右看看,“哎,哎,你别抓我呀,我说,我说还不成么……”
几分钟后,救护车长鸣的声音由远及近传来,医生护士忙做一堆,终于把他从车里给半撬半扶出来。
“大概是骨头断了,脊椎骨应该没有事,具体的还得去医院做检查。”白大褂安慰她。
她长呼一口气,再低头看自己,才发现衣服上沾满了玻璃碎,手也破了。只是看见他的脸,却觉得一点不疼,只是心悸。
在某一刻,她突然有种要失去他的恐惧。他还活着,真好。
………………
在医院的时候,很多叶家的人都去了。她很识趣的没有露面,只是把他送到医院就要走。
三哥在医院侧门发现了她,看了看她手上的血渍,他抓了她的手肘,语气颇有些生气,“怎么那么不小心,也不让他看看。”
她抬头看他的下巴,胡子有点长,扎得她的脸有点疼。
这个男人离她这么近,她又忽然觉得他离的很远。
她曾经深深迷恋过眼前这个儒雅从容、举止有度的男人。
时至今日,她还很清晰的记得,他回家后,曾经带她回去江苏老家一趟。
缠绵水乡,曲径通幽,全是他记忆里温柔的颜色。但她不是,她不是在江苏过的童年。她的童年有影,不知在哪天开始,全数遗忘。父亲说是她小时候受了惊吓,从此忘记前事,抹掉重过。
她也一度认为如此,直到看见他归家。
他她的头,笑笑,“于是这就是五妹了,好久不见,我竟差点认不出来。”
七年过去,他的轮廓依旧,她似乎还可以看见他往时青葱样子。貌似有一个模糊的回忆,一种模糊的印记,像是他引导着她来到这里。
她急切想弄清楚这种感觉的来源,却不得门而入。只是总会莫名烦躁,而又总在看见他的时候心里莫名的清凉。
像是只要有他,心就会稳当的感觉。
………………
在江南水乡,他们划舟而过,在水平面上划起波澜。她想,无论力气多大,舟过水流,波澜总会有平息的一天。
她始终记得那天他穿着白色衬衫,白衣盛雪,将她融在暖暖春意里。
她还记得他结婚的时候,她嚎啕大哭,只觉得心里崩掉一角,再也无法修复。
三哥,三哥……是她心里永远的痛。
她曾经以为,这就是爱了,
56、番外篇 ...
也一直认为,自己不会再爱上谁……直到她遇见叶梧阳。
有一把声音,一直存留在她心里,从小时候,就一直陪伴她。
少时,他一句不情愿的,“明明我们两个差不多大,凭什么我就要叫你小姑。……我还是比较喜欢叫你的名字,胜岚,胜岚。”
他小时候挺孤僻,不太爱和陌生人说明,但她明明听见他和书法班的同学这么介绍着,“我很喜欢岚这个字,山风,山风,看起来就好像有风自山间不停的吹上来。”
她一直将他遗忘在记忆的角落里,直到今天,她才仿佛重新认识了他。原来他一直就在她的心里,不曾远离。
她闭上眼,心里一阵清明。
作者有话要说:算是对正文的补充,-3-么么追文的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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