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骨(H) - 分卷阅读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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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艳骨(H) 作者:桃宝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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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艳骨(H) 作者:桃宝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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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小倌齐齐将裙摆拎上来,露出了穿着低帮绣鞋的小脚。

    那绣鞋尖尖的,小小的,上面绣了各式花样,真是漂亮。

    内行的看门道,外行的看热闹,齐眉几个倒觉得那鞋子真漂亮,脚真小,真扭曲,可其他的围观人员都“嘘”了起来。

    男人毕竟是男人,再怎么裹,这脚啊,还是大了那么点,腿也要粗些。只有那么两个年纪尚小的,裹起来还算小巧。

    这些见惯金莲的百姓,自然不把他们放在眼里。

    “这还嫌大?”齐眉惊讶的道。

    韩雁起道:“看来好戏还在后头,我看后面的人,恐怕走不出来了。”

    齐眉道:“为什么?怎么会走不出来呢,难道有人为难她们?”

    韩雁起道:“这后面的都是姑娘,走是走不出来,但绝没有人为难她们,而是因为脚太小,走不了啊。”

    齐眉道:“什么?还有这样的?小到走路都走不了,这是什么脚啊!”

    韩雁起猜测的不错,这些男子很快灰溜溜的下去了,无人喝彩,看来今次的点莲会,小倌们注定是再败一回了。

    而后面上来的女人,不少都是些“抱小姐”。

    因为足裹得太小,进进出出都是靠人抱的,这就叫抱小姐。也是排排坐在椅子上,然后听令,几十个俏媚的妓子撩起了裙摆,露出她们初绽荷角般的三寸金莲。

    台下一片哗然,男人们脸上尽是陶醉之色,不时伴着两声喝彩。

    “好脚!”

    “噗。”齐眉还是忍不住笑了出来。

    明盛兰也是忍俊不禁,道:“我倒是没看出来这脚哪里好了。”

    韩雁起喃喃道:“这些脚扯了裹脚布一定很臭……”

    明盛兰笑的更厉害了。

    韩雁起道:“我说的是实话啊……”

    明盛兰边笑边道:“正是因为你说的是实话我才想笑啊。”

    再看台上,观形已过,又是几个裁决人上去,挨个的嗅那小脚。边嗅边记分,完了后又是几个人,来捧着那小脚,在手心里是捏了又捏,看了又看,顿时台上的妓子都是面色潮红,让下面的人大饱眼福。

    齐眉道:“也不嫌恶心,啧。”

    她指着一个女人道:“你们看那个女人的脚,还没人手掌大呢!”

    那个妓子的脚正被人拿在手中,这么一看,果然是极小极小的,盈盈不堪一握。

    其实按照韩雁起的说法,这么比,比不出什么真好货色来,必须脱了鞋袜,不然这穿了鞋袜,谁知道你那三寸金莲是不是早沤成三寸臭莲了。可女人的脚太隐秘,即使是妓子,也不愿意在大庭广众把鞋袜脱了光着脚比试的。

    这么一来,看着那些满脸垂涎,只等着点莲会结束后拿着名莲的绣鞋饮酒的达官贵人们,韩雁起就是一阵寒颤。

    美女不少,可脚真正漂亮的太少。

    这点莲会最后评比出的奖项还不少,有什么最小金莲,最香金莲,最软金莲,还有最完美金莲等等,这最完美的那个,自然是今日点莲会最大的赢家,看她所在妓馆的老鸨那笑得合不拢嘴的样子就知道了。

    这就是摇钱树啊!

    自今日后,她那双脚,就是看上一看,也要价钱飞涨了。

    台上有人笑着高声宣布,今日评出的,金莲县最美的金莲出荷姑娘,要陪远道而来的沈千醒公子!

    这位沈千醒公子到金莲县也好几天了,在县里也传遍了,只因这位沈公子,家里那可不是一般的有钱,乃是天下第一富商。

    他作为万贯家财的继承人,来到了金莲县,那是真引人注目,不少人家都愿意让自己家的女儿自荐枕席,嫁去沈家可就是一辈子穿金戴银,那钱财,可着劲花也能够你花上十辈子。

    况且沈公子年少风流,生得是一表人才,仪态不凡啊!是天下都知名的美男子,他这一来,可是牵动不少金莲县少女的心。

    最重要的是,听闻这位沈公子,对三寸金莲,也是颇为喜爱的呢……

    本来每次的点莲会选出的最完美的金莲,都会被县里的高官或富商带去共度春宵,这也是不成文的规矩了。这回沈千醒一来便抱得美人归,因他家中势力,也没人说什么,甚至还是大家主动奉送的呢。

    只见人群中站出一个身形修长,年轻俊俏的男子,冲在场的人团团一揖,笑道:“沈某幸得佳人,实乃诸位给面子啊,这里多谢了。”

    他笑意盈盈,态度诚恳又不失幽默,在场的人都十分给面子的鼓掌,这么会做人的年轻公子,谁能不喜欢啊。

    沈千醒走到了台上,伸手揽住了那位出荷姑娘,顿时哄笑声、掌声更热烈了。

    韩雁起却是猛的前倾,死盯着沈千醒看。

    明盛兰奇怪他怎么忽然盯着沈千醒看,方才沈千醒说话时,他也不见异常啊。便问道:“怎么了?沈千醒有什么不对?”

    韩雁起半天才回过神来,呐呐的道:“没什么不对……而是太对了。”

    明盛兰道:“这是怎么了?”

    “唉,我原本以为这个点莲会没什么看头,没想到还是有的,不过不是与会姑娘,而是抱得美人归的嫖客……哈哈。”韩雁起指着沈千醒,低声道:“他方才站上台我才发现了呢,你仔细看他的脚,看他走路的姿态。”

    明盛兰莫名其妙的道:“走路?走的很潇洒啊。”

    韩雁起道:“不是,难道你不觉得他走路的姿态,十分妩媚吗?就像踏在荷叶上,轻盈若飘絮。”

    明盛兰好笑的道:“那是因为他练过轻功。”

    韩雁起憋屈的道:“不是!明明是他身怀金莲名器‘度香’!”

    明盛兰道:“什么叫‘度香’?”

    韩雁起解释道:“便是名器的一种,指的就是天生秀足,香软秀丽,窄样销金。走起路来飘絮浮萍之态。古籍中记载,度香穿过的鞋,用来盛酒,则酒更清洌,且飘异香。”

    明盛兰目瞪口呆,道:“喝……喝酒……”

    韩雁起笃定的道:“我绝对没认错!”

    明盛兰半晌才哭笑不得的道:“那可是个男人啊!”

    韩雁起挠了挠头,道:“对啊,我看见了啊。”

    明盛兰道:“一个男人,怎么可能有……天啊,你是不是看花眼了?”

    韩雁起信誓旦旦的道:“绝对没花眼,而且谁说男人的脚不能是名器了?”

    明盛兰刚想反驳,又想起昨夜里自己看着韩雁起的脚发呆的事情,好半天才勉强道:“他的脚一点也不小……”

    韩雁起笑道:“谁说一定要小了,但凡金莲名器,都以未缠过足的为最佳,天然去雕饰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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