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锁之双生 - 分卷阅读15
困锁之双生 作者:清晨吃个药药丸
分卷阅读15
困锁之双生 作者:清晨吃个药药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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雯。当然,过不了多久,你也会变得和他们一样。你很快就会知道他们死前经历过什么了。
宁皓然没有往那边看。地下室里的尸臭气味就已经够恶心的了。宁皓然咬着牙,仿佛在强忍着恶心。
还有什么话想说吗?没有的话,我们速战速决好了。我今天累了。秦彬笑着取出了一把新的手术刀。
你是秦朗的哥哥,宁皓然用请求的语气说,不要伤害秦朗。
听到这句话,我身边的秦朗吃惊的瞪大了双眼。
这个当然,他可是我最重要的弟弟,你们这些外人不可能明白的。秦彬收起笑容,看着宁皓然说,你们这些肮脏的烂肉。
秦彬强迫宁皓然躺倒在地上,宁皓然看着秦彬手中锋利的手术刀闭上了眼睛。
秦彬利落的用手术刀从脖子开始,划开了宁皓然的整个胸膛。宁皓然想要惨叫,却又被迅速的划开了喉咙。他的嗓子不能说话了,只能发出汩汩的声音。
秦朗被封住的嘴发出了一声痛苦的呜咽。
宁皓然彻底咽气的时候,他的身体已经破烂不堪,胸膛内部暴露无遗,还有几块森森的白骨狰狞的暴露在外面。
我关掉了电视。
秦朗的视线盯着房间的角落,眼神已经丧失了先前的神采。
我撕掉了他嘴上的封条。我有事想要问你。我说。
秦朗像是没有听见我的话。
秦彬的过去是什么样子?他到底经历过什么?我问。
他还是没有反应。
我托住他的下巴,强迫他看着我。清醒点,你连话都说不了了吗?
既然对我这么感兴趣,为什么不直接问我呢?身后响起了那个熟悉的声音。
是秦彬。
他的表情看上去很可怕。
看来,我真的惹他生气了。
【黑色篇】 17.
活着,本身就是无情的争夺。
人们需要踏着无数的尸体才能前行,才能苟活,可他们却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
他们穿着鲜亮的衣服,维持着友好和礼貌的交往关系,在整洁的街道上穿行,骗自己一切都是美好的。就好像只有这样做才能掩饰住背后那些腐坏、堕落、黑暗的一面。
我喜欢看那些阴暗从虚伪的表象上尖利的刺出,开出令人绝望的,黑色的花。
我知道沐正霖总是试图窥探我的内心和我的过去。
他坚信是不同寻常的经历造就了现在的我。
很可惜他想错了,我的性格是天生的,环境只是催化了我的成长。
小时候学习说话,走路等,几乎都是保姆教的。那个没什么文化的乡下妇人有一颗较淳厚的心。我从她那里学会了叫爸爸,妈妈,弟弟。这些词汇对我而言,只是对不同人的身份区分,没有其他任何含义。我没有亲情。
我那不检点的所谓母亲和衣冠禽兽的所谓父亲很是般配,他们除了把我和弟弟生下来,给我们口饭吃,就没有尽过什么父母该有的责任。在我们小的时候,他们花费很低的价钱请来了那个乡下保姆照顾我们,等我们大一些能自理的时候就辞退了她。
而我所谓的弟弟,当我看到他时,时常会产生一种很奇异的感觉。我们的外表如此的相似,出生的时间和地点如此一致,他简直就是世界上的另一个我。没错,他是代号为弟弟的,另一个我。所以,从小到大我对他那么好,并不是因为我珍视兄弟这层血缘关系,而是因为他的存在对我而言如此特别。他是那么听我的话,那么依赖我,信任我。我们一同经历的成长更让彼此成为无可替代的存在。
我们的外表有多相似,内在就有多不同。
秦朗像所有孩子那样天真烂漫,还有些胆小,而我从小就没有孩童该有的情绪。我从第一眼看到这个世界起,就用类似机器的方式学习和思考。从医学上讲,这是一种先天性的情感缺失。
真是服了那两个孩子,一个成天只知道哭,另一个不哭也不笑,只会用那种表情盯着别人看,怪渗人的。那个生下我们的女人总是这样和家里的陌生人抱怨。
你觉不觉得那孩子有点吓人?小声点他家那个小孩是挺怪异的,你说哪有小孩是那样的,眼神像大人一样。
邻居的议论我也见怪不怪。
人们不喜欢和大众表现不同的人,喜欢把他们归为异类。
于是我开始装作会哭会笑,装作像其他小孩子一样情绪易起伏,装作容易没有安全感。我只会偶尔在弟弟秦朗的面前露出真实的一面。
于是他们满意多了。人就是这样有趣,你只是动动嘴角,他们就以为你真的友好。
小时候的家,光线总是暗暗的。
妈,我饿了秦朗用稚嫩的声音懦懦的说。
那个女人头也没回,一边穿着艳丽廉价的高跟鞋,一边不耐烦的说:找你爸去,我还有事要出去,哪有时间管你们!然后拎着包摔上门走了。
然后,到了晚上,这对不负责的父母就会吵架,摔东西。
是你说要生的,生下来又撒手不管!女人吼着。
那你呢,天天出去鬼混,还领到家里来,你还要脸不要脸!男人也吼着。
你没有天天出去喝酒鬼混?!
不是说了吗,不行就送去幼儿园,省心!你老跟我吵什么吵!
去幼儿园不用花钱吗?我们哪有钱!还不是你没用!
呸,你是个什么货色这样说我!
然后又是摔东西的声音。
他们明明不想负责,却生下了我们。
哥秦朗眼泪汪汪的看着我,我害怕
秦朗是害怕事情变得严重,尽管年幼的他不明白变严重意味着什么,他还是嗅到了潜在的危险,这是小孩子的本能,也是一种直觉。
我笑着对他说:没事的,我们回屋去,他们一会就会好的。
我很早就发现了我的性格里有暴虐的倾向,这遗传于那个代号为父亲的男人。
我第一次双手沾满鲜血是在上小学的时候,对象是一只兔子。
白白的,毛绒绒的,眼睛红红的,很可爱。是我和秦朗一起偷养的宠物。
我突然对它的身体内部产生了兴趣,于是不太温柔的弄坏了它。它变得破碎,变得肮脏,毛皮被染成了红色,然后再也不会动了。
那是我第一次直观的观察死亡。
我感到很快乐。
快乐就是吃好吃的东西,快乐就是有很多钱花,快乐就是跟哥哥在一起。秦朗认真的在作业本上这样写。
快乐就是保护弟弟,为他遮风挡雨;快乐就是学习新的知识,思考新的问题;快乐就是笑着面对生活,帮助身边的人。我在作业本上虚伪的写着大人喜欢看的答案。
老师果然很开心,还当作范例念给大家听。
才不是呢。
快乐就是让鲜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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