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读者不可能都是基(1V1) - 分卷阅读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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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读者不可能都是基(1V1) 作者:肉兔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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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读者不可能都是基(1V1) 作者:肉兔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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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等说了几句话,他猛地想起了什么似的,抬起的准备把书递出去的手,又落了下来。

    金小南盯着他问:“前几天晚上你是不是在川菜三道半吃过晚饭?”

    作为一个宅男,出门的次数屈指可数,所以江陵曜记得分外清楚。他点点头说:“去过……啊!”

    话音刚落,金小南飞起一脚,在江陵曜的小腿上踹了一下,不等江陵曜反应过来,他提着书就跑了。

    江陵曜痛得一屁股坐在地上,抱着小腿嗷嗷叫。

    这金小南真会踢,也不知道被他踢到了哪个穴道,踢得江陵曜是眼泪控制不住地哗啦啦地往下流。

    江陵曜坐在地上,又是叫,又是揉,好半天才缓过劲来,一瘸一拐地回到电脑前。

    这简直就是飞来横祸!

    江陵曜气得身体跟着腿一块儿抖,打开淘你妹网,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上了一个差评。

    小江码字机:因为是同城,店主说可以上门送货。本以为店主是个好人,没想到来了二话没说,踢了我一脚就跑,书也没收到。淘你妹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真是气死我了!差评!!!

    江陵曜这边把差评刚发出去,那边许烽就收到了。

    这可是他开店以来收到的第一个差评,自己卖得又不是盗版书,服务也很好,出于为客户考虑的宗旨,他都免费提供送货上门服务了,没想到得到的却是一个差评。

    许烽不禁为此事愤恨不已,我倒是要看看,你差评的理由是什么。

    没想到点开差评看了后,许烽囧了,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啊。

    金小南还没回来,许烽往他手机上打电话,没想到莫北拿着手机走过来,伸手递给了他。

    许烽定睛一看,这不是金小南的手机吗!

    这个糊涂蛋连手机都忘了带,许烽没办法,只好先联系江陵曜。

    闲情书店:亲,请问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小江码字机:没有!我的腿到现在还在疼。

    江陵曜没有夸张,此时他一腿放在地上,被踢的那一条高高竖起,放在电脑桌上。裤角被卷起来,刚才被踢过的地方,现在微微肿了起来。

    江陵曜天不怕地不怕,就是怕疼。

    你抢了他的食物,他会无所谓,你要是打他一巴掌,他能记恨你一辈子。

    许烽觉得这事有些难办,显而易见,这位卖家正在气头上,估计听不进去自己的话。

    闲情书店:对不起,送书的工作人员还没回来,等他回来我问清情况后,会给你一个合理的解释的。

    江陵曜泪眼汪汪的回了一个“好”字,挪到床上坐着去了。

    他想要拿块毛巾过来热敷一下,可站起来试了试,腿疼得厉害,就又缩回床上坐着去了。

    一个人住了这么久,每天随便吃点儿东西,江陵曜都没有觉得不适应过。可今天,碰到他的软肋了,他心里一阵难过,嘟囔着一个人住真不好,如果是在家里,这会儿肯定有人双手把热毛巾送上来,哄着他了。

    那人虽然对他好,但……

    江陵曜叹了口气,他是打死都不愿意回去的,当初好不容易才出来的,这都好几年下来了,他才不会扭头又跳进陷阱里。

    纠结来纠结去,江陵曜想起往事,分了神,倒是没工夫注意疼了。

    许烽在书店里等到快下班,金小南提着一袋书,磨磨唧唧地回来了。

    “舍得回来了?”许烽叼着烟,眯起眼看着金小南。

    金小南恬着脸,嘿嘿一笑:“当然,这个月的工资还没结呢。”

    许烽两指夹烟,吐了口烟圈:“知道自己做了错事,觉得我会辞了你?”

    “没!老板你怎么舍得辞了我啊。”金小南神神秘秘地凑过去,一本正经地说,“我跟你说哦,我今天做了件好事!大好事!”

    “已经听说了。”许烽勾勾手指,金小南刚把脑袋凑过去,就吃了一击暴栗,“让你送货,你把客人给我打了啊?因为你,网店收到了第一个差评!你说,该扣你多少钱?”

    金小南捂着脑门一跳三米远,两眼怒火直喷:“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我帮你报仇雪恨了,你却这样对我!”

    “谁是狗?”

    “你你你!”金小南一口气说了三个你字,只听耳边传来许烽的冷哼声,他立刻认怂,手随便往远处一指,“莫北那条哑巴狗呢?”

    许烽懒得在这上面与他计较,抖了抖烟灰:“你确定这不是帮我拉仇恨值?”

    金小南暴跳如雷:“你知道个屁,买书的那个人,就是上次在饭店门口踢你的那个人,他自己都承认了!”

    许烽愣了一愣,没料想事情的真相会是这样。

    金小南见许烽在发怔,立刻收起自己张牙舞爪的嘴脸,故作委屈地瘪了瘪嘴巴,晃着身体说:“老板,我为了帮你报仇,才冲动的,你就原谅我一次吧。”

    “行了,别在我这里装可怜,不扣你工资了。”许烽手一挥,算是赦免了他的罪。

    金小南跟四川变脸人似的,嘴角翘起,笑得满脸是牙:“谢谢老板,你看到我手机没?”

    “在莫北那儿。”

    “死哑巴,偷我手机!”金小南握紧小拳头,飞奔着找他去算账。

    许烽赶紧把人叫住,点了点柜台面:“给我回来,把书丢下来。”

    金小南跑回来,随手把书往柜台上一丢,皮猴子似的蹿得不见踪影。

    许烽摇了摇头,戳开了江陵曜的喵喵对话框,双手放在键盘上,却一个字都没有打,他头一次不知道怎么跟对方说话。

    ☆第10章 许烽其人

    许烽,男,二十九岁,曾经是一名成功的金领人士。后来因为过度沉迷工作导致严重胃病住了院,在生病的这段时间里日子过的是生不如死,吃什么东西都十分讲究,即便这样,还跟刚怀孕的女人似的,经常吃了就吐。

    工作是肯定要暂时放一放的了,可身体上的痛苦依旧存在。

    为了分散注意力,无所事事地许烽在机缘巧合下,点开了漠北孤狼的小说。

    从此以后便沉迷其中,漠北孤狼的小说成为当时支撑他唯一熬下去的动力。

    从漠北孤狼的死忠粉,到一不小心看到本耽美小说,变成腐男,事情的发展完全超出了许烽的预计。

    工作狂人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住院期间就决定以后要过自由自在、悠闲舒服的日子。

    工作的这么些年,许烽有一些积蓄,于是在出院后,他毅然决然的辞去了收入相当可观的工作,经营起一家书店,并同时开了家网店。

    新店开张,只有老板一个人肯定不够的,早上他把招聘启事贴出去,下午就有人来应聘了。

    因为店铺大小有限,用不了那么多员工,许烽一共招了两个人,并且全是男性。

    招聘莫北的原因很简单,他的名字跟漠北孤狼很像,许烽这个脑残粉就因为这一点,把他给招进来了。

    莫北人高马大的,话不多,吃苦耐劳,兢兢业业,许烽很满意。

    另外那个金小南,许烽真是又爱又恨。

    招聘金小南的理由更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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