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之乡村笔仙 - 分卷阅读93
修仙之乡村笔仙 作者:春风遥
分卷阅读93
修仙之乡村笔仙 作者:春风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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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最后攀临顶峰,”公仪林瞥了眼他,“但最后能出几个仙人,反倒是无数修真者死在求道途中,我说的你可承认?”
店小二点头,不说远的,纳兰逸皇就是最好的例子。
公仪林嗤笑道:“死在争斗中的人无数,今天是他纳兰逸皇,明天就有可能是你我,甚至是这落花楼内的所有人,既如此,就算我是在落花楼中杀人又能如何,一会儿若是你们的人动手,被杀是我技不如人,我能在贵地杀人是我的本事,有什么好值得惊讶的。”
一席话,让落花楼不少人陷入深思,这人说的好像也有几分道理,他们很多都是要去长门炼器,身上携带珍贵材料,今天的拍卖会,就算能最终拍到火鸟翎,谁又能有把握说自己可以全身而退,不在半路被杀人夺宝。
修真者,争斗生死皆是常事。
这么想来,一直以来,他们是不是将落花楼过于神化?
店小二自然也看到这些人的动摇,眼神一变,看着公仪林的目光变得不善,此人,绝不能留,他手心藏在柜下,全是冷汗,为什么,楼内的那些高手还不出手,任由此人妖言惑众?
“这位公子说的不错,你能杀人是你的本事,只是希望你能负担得起这后果。”
一道声音忽然响彻在楼内,带着铺天盖地的气势,却没有人看到说话人的身影。
店小二松了口气,再看公仪林的目光就像是看一个死人。
因为这道声音,围观人的心又提到一个高度,他们想趁此看看,所谓落花楼内藏着的数位神秘高手,究竟有多厉害。
“杀都杀了,何须付什么后果,能死在他的剑下,是那人的荣幸。”
又是一道声音,似水如歌,将之前的气势打散,众人循着声音望去,从楼上走下一女子,只有书里描写的情节清楚地在一个人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当真是折纤腰以微步,呈皓腕于轻纱,宛如画中人。
“嘶,”有人倒吸一口气,惊道:“好生美丽的女人!”
还有一些人,不说话,已经被女子的美貌惊呆。
女子每走一步,脚下一片氤氲,宛若仙子立在云端,凤眸环视众人,被她目光扫到的人都忍不住咽了下口水,心神一片激荡,最终,拿到目光停留在公仪林身上,弯成新月状。
自美丽女子开口,方才隐藏在暗处发生的人便不再发话。
公仪林摸摸下巴,莫非是最近运气背,但魅力值还是一如既往的爆表,这么快就有美人来投怀送抱。
她是谁,长门一带什么时候出了这么一位大美人?不少人暗暗猜测女子的身份,还有不少有身份者想去搭讪又忍住,如此容貌,还不遮面,证明这位女子不怕惹来不必要的觊觎,要么她本身实力强大,更有可能的却是她背后有一座巨大的靠山。
踏下最后一层阶梯,女子看了眼地上的血渍,开口,吐气如兰,“脏了你的鞋,还活着,太过便宜他。”
死去纳兰逸皇的爪牙,刚刚恢复一点神智,乍一听道这句话,三魂顿时没了六窍,生死之间激发起最大潜力,竟有力气对着虚空中大叫,“落花楼不是信誓旦旦说会庇护客人!”
“没人能救得了你。”美丽女子淡淡开口。
爪牙蜷着身子后退,就在此时,空气中起了一层雾气,先是一个影子,紧接着是整个人出现在众人面前,“小姐既然来此,还望遵循落花楼的规矩。”
闻言爪牙的眼中浮现出一丝希冀,正要往黑衣男子身边靠近,瞳孔骤然放大,看着前方像是不可置信,女子的容颜隐没在浮光掠影中,呈现在他眼中的,是一个火红的五爪巨禽虚影,“火,火鸟……”
这是他留在世上最后三个字,下一刻,一点火星从他的脚底燃起,瞬间整个身子被包裹在火焰中,连灰烬也没有。
无数目瞪口呆的目光朝女子望去,其中最淡定的要数公仪林的黑衣男子,公仪林看着刚才燃起烈火的地方,明悟道:“难怪会有火鸟翎拍卖。”他看向嫩绿罗裙女子,火凤体,岂不是说明这女子的父亲是妖界赫赫有名的羽皇。
妖族中能被称为皇者,都是最顶尖的存在,羽皇三千岁那年喜得一女,疼爱有加,不夸张的说,就算是天上的星星,只要爱女开口,他都会想办法摘下来。
羽皇之女!
不少人眼中生起后怕,庆幸自己方才没有被女色所迷,做出不该做的事情。
“小姐这样,是在破坏和落花楼的约定。”黑衣男子用公事公办的口吻道。
“你只是负责看守落花楼的侍卫之一,竟也敢质问于我,我说他三更死,他就别想活到五更。”看上去冷若冰霜的女子,开口却是无比的霸道,她的语气忽然又变得有些低沉柔和,“火鸟翎本不该出现在人族的地盘,为何出现,又为何在这个时候出现,只是为了某个人罢了。”
她的目光落在公仪林身上。
一时间,各种猜测冲公仪林而来,这个白衣男子究竟有何身份,连羽皇之女都对他另眼相待?
公仪林皱眉,三番四次将话题往他身上引,他自然不会还认为是得益于自己魅力的原因,“小姐,你……”
“莫唤我小姐,”羽皇之女眼眶有些红,隐隐含着些质问之意,“你不记得我了么?”
公仪林眉头皱的更深,笑意渐渐消失,“还望小姐说清楚。”
“凝青,”一行清泪如玉珠滴落,坠地破碎,“我是凝青!”
凝青,凝青,公仪林觉得这个名字有些熟悉,仔细回忆,手指一颤,试探道:“青儿?”
美丽女子点头的一瞬间,公仪林觉得心都要炸裂了。
那还是多少年前,起码也有个一百年,有段时间比现在还倒霉,秉着日行一善积攒人品的想法,他从一帮人手中救下一个小姑娘,确切的说,当时被他救的是个扎着羊角辫的小萝莉。
他隐约记得当时小萝莉受了重伤,追杀她的人显然不是一批,救人救到底,仗着自己修为高,将小萝莉带在身边,两人相处一年多,直到一年后,小萝莉不辞而别,只短暂的留下一封信,言明是自己的家人来接她了,笔迹匆匆,还有几滴墨汁溅落在桌角,显然是匆忙下写的。
想到当年的小萝莉有可能就是面前的羽皇之女,公仪林颤抖,颤抖,还是颤抖……却不是因为多年后的重逢。
忆当年,当年还不到他腰高的小萝莉总喜欢仰着脖子甜甜地唤他‘恩公’,公仪林也不知为何生起恶趣味,每次小萝莉开口都要板着脸纠正一遍,“不许叫恩公,知道我大你多少么,要有礼貌,乖,叫……”
“爷爷!”记忆与现实重合,昔年的小萝莉已经出落的沉鱼落雁,此刻却是再也控制不住情绪决堤,多年冰封的心就此解冻,冲过去,如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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