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女学堂 - 第五十七章 有人好办事
大汉女学堂 作者:金佶
第五十七章 有人好办事
小女孩姓胡名茬,她的娘亲姓温名柔。嫁进富商家以后,本来没有学会写字的她,跟着女儿习了点字,但还不足以看文章。
富商胡说,视胡茬为掌上名珠,为因为前面接连生了七个儿子,最后才出了这个女儿,特别宝贝。胡茬说要学写字,他就请先生来教她。只不过,这个先生教得主要是大公子,对于葫茬,他的教学很随意,只是随意教她,并不重视。甚至学生学习的成果,他也没有简查。只是十天去一次,每次教几个字。
钱汝君自然希望能够长期合作,而不是只卖一天,所以母女俩,跟主母报备,请来管事来跟钱汝君谈蔬果的价钱。
钱汝君知道市场的价位,她要的价位比市场上的价位多了一倍。在她心里,这并不贵。对她来说,她只是想要有另一个收入管道,也没准备把这生意做大。
执事本来对她的价钱很不满意,但吃过果菜之后,他立刻点头同意。跟下面做事的人不同,身为管事,要得到家主的讚赏,很难也很简单。他看得出来,能给家人找到好的蔬果来源,肯定能提升自己在家主中的身份地位。那么,家中管事的排名,就要重新洗牌了。大管事年纪已经大了,最近传闻他可能要退下去。主家给他在城外置了块地,盖了栋房,让他安养晚年。这个年纪,汉朝有些税金,他已经不用缴纳,靠着几个租地的佃农,他可以得到丰衣足食的生活。
最重要的事,大管事的位置一空出来,以胡说的个性,一定不会按照排位上去,而是会选择一个他认为适任的人。那么,表现出他的能力,就是最好的方法。
执事同意购买钱汝君的蔬果,并且答应之后由钱汝君配置,送来一定量。若有什么特殊需求,例如临时需要比较多的菜,或者想要吃什么果子,可以提出来。她尽量提供。最后,钱汝君要执事和他签定合同。
对执事来说,买菜签合同是新鲜事。不过,他同意了。
当然,胡家的菜不能全部用钱汝君的菜,原因很简单,菜比较贵,执事也让为没必要让下人吃那么好。胡家的厨房有三个,主家一家人用一个,执事等高阶层用一个,其他的下人用剩下的那一个,也是最大的厨房。
钱汝君要负责这两个厨房的菜。
讲成这个生意,钱汝君很高兴,特别感谢温柔和胡茬母女,特别送给她们两个空间特殊种植的莲雾出来给她们吃。至今空间里,莲雾结果也不多,所以钱汝君没有拿莲雾出来卖。
两个人对红艳艳的莲雾显然很有兴趣,吃过之后,竟然迷上了。钱汝君想,如果以后种荔枝,给这俩母女吃到,会不会发生战争。她算是看出来了,温柔和胡茬是吃货,之所以出门,就是想去街上找好吃的。
“钱姐姐,妳是不是还要去别家谈生意?我陪你去好不好,我认识一些小伙伴,妳的东西那么好,他们一定会喜欢的,你要卖几家,我带你去。保障能让你签下合同。”
签合同时,胡茬也在场,显然,她对于钱汝君提出的合同很有兴趣。同时,她更发现了钱汝君竟然识字,看她跟执事争论的时候,很明显的那些字并不是摆设,钱汝君都认得。她顿时觉得很自悲,觉得自己不像是有钱人的小孩,连个负责任的老师都找不到,钱姐姐学得多好哇!好羡慕。
想起她不负责任的老师,她起了找钱汝君当老师的心思。而且她问过了,钱姐姐才七岁,能陪她玩呢!她头一次遇到,一个让她佩服的同年人,就连她七个哥哥,她都有些看不起。虽然他们都很疼她,可是她老是觉得他们笨笨得,一点都不好玩。只有父亲,勉强能让她觉得佩服。胡荏这个想法,要是让她七个哥哥知道了,一定会被抓住痛打屁股,然后,继续疼爱这个小妹。
最主要的原因,小妹未来不会和他们有利益冲突,比起兄弟,更能安心的托负感情。胡家主母也因为温柔只生了胡荏一个女儿,对温柔的态度,一直以来都算不错。也算疼爱胡荏。
胡荏要跟着去,温柔自然不能待在家里,也得跟着去。对于钱汝君,她产生了跟她女儿同样的想法,觉得这女孩够聪明,足够当她女儿的玩伴。她懂得聪明人的寂寞。而且,钱汝君的识字量,让她暗暗心惊,不懂得为什么她一个农家小孩,能懂得这么多字,而且听起来,她比管家更懂得算数。虽然不知道她怎么得出最后结果的,但管家最后核算的时候,总能证明她是对的。
学无先后,达者为先。她觉得她也想拜钱汝君为师,跟她学一点识字,不知道女孩除了识字,对于文章的理解如何?
对于胡荏要跟她一起去卖菜,钱汝君当然举双手赞成。她提着手中的菜篮子,跟在胡荏后面,去找她的小伙伴们。
小孩子活动的距离不会太远,基本上就在胡家附近,富贵人家习惯住在一起,不但环境会比较好,不像一般人家那样,弄得到处是恶臭,人际交往也比较方便。
有了胡荏的帮助,加上能现吃的梨子、苹果开路,钱汝君很快收穫小孩的心,引出大人,再让大人用过她的菜,基本上,各家管事她就能见到了。根本不用跟那些见钱眼开的下人过手。
有了主家的吩咐,那些管事的基本上都比较配合,就算有几个比较凶的,在胡荏威胁要找主家的人来时,基本上也都蔫了。
与七家签定合同后,钱汝君基本上觉得够了,就不准备继续谈生意了。她口袋里也得到签定合同后,第一笔预付金,可以去买她想要的布了。再不去布店,布店都要关门了。这时候没有夜间营夜的习惯,晚上基本上都有宵禁。县城里的规矩没那么多,但夜间在路上行走,治安可不怎么好。
第五十七章 有人好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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