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悍蟒 - 分卷阅读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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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越之悍蟒 作者:鬼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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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越之悍蟒 作者:鬼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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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越之悍蟒 作者:鬼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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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把弓不能让我使出全力。”

    拉弓时气势恢宏,重若千钧。而松开弦的一瞬间,傍生就明白自己这支箭肯定没有力道,射不了多远。

    全部的力量都反弹到弓弦上,让折星弓坚韧的弦晃上三晃,却到不了箭上,威力反而不及一把寻常的弓。

    大司也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想了想,说道:

    “要不然,去问问云锋?”

    傍生的脸沉下来,半天没说话。

    十年前。

    翼鬼部落降生了一个全人型的废物,引来无数人扼腕。见过不争气的,没见过这么不争气的。你瞧他,连兽皮都没有,长着稚嫩的皮肤,连母亲碰一碰都会刮破皮肤。

    那孩子,就是年幼的傍生。

    在强者大陆,兽人无姓有名,在幼儿降生后的第一个月,母亲会坐在无人旷野中,静思,给孩子取一个名字。

    比如重有叶,是女人弯腰躺在茂密的草上,眼前被重重叠叠的叶子遮盖住。

    而傍生在降生第二个星期就有了自己的名字。因为母亲对他厌恶至极,恨到咬牙切齿的地步。

    你知道的,畜生道,亦云傍生。

    相比起这个让人提起都觉得头疼的废物,几乎是同一时期降生的另一个小孩儿就抢眼多了。他是翼鬼部落现今为止最为强大的支脉领袖的儿子,生来皮肤通红若火,睁开眼睛后并不同人类一般啼哭,而是如同野兽降生一般,自己扒开胎盘,从里面爬了出来。

    一个月后,母亲躺在旷野里,见到了天地异象。

    她看到了一朵化为利剑的云!锋芒毕露、坚不可摧。

    于是那孩子有了‘云锋’这个名字。

    云锋生来力大无穷,并且擅长弓箭,尚未成年时就可用弓箭射杀猎物。而那时的傍生连弓箭都握不起来。

    部落里偶尔会有大型活动,弓箭比赛就是必不可少的一项。不同年龄的翼鬼会被编排到不同的队伍,与傍生、云锋差不多大的小孩都手握弓箭,攻击被成年人放出来的兽人。

    那些都是活靶。傍生连弓都握不好,更何况是对付这些受了惊吓、疲于奔命的活靶?更让他出丑的是,有一只野猪兽人在逃跑的过程中直接压在傍生身上,尖利的刺几乎把他戳成刺猬,也幸亏有这些刺,没让野猪把傍生压死。

    翼鬼爆发出哄堂大笑。翼鬼兽人没有怜悯弱者的情感,对他们来说,弱者没权利生存,有时甚至会发生翼鬼吞吃翼鬼的事件。

    嘲笑、鄙夷、讽刺;冷漠、难堪、怨恨。

    这六个词,就是傍生童年的全部。

    当然,对傍生的嘲笑也就只有那么一瞬间。毕竟还有更多精彩的表现等待他们去观看,比如云锋。他已经能张开翅膀,蹲在一棵树上,表情轻蔑,居高临下地瞄准自己的猎物,利箭每出,都发出让人胆颤的声音,无数兽人惊恐躲避,生怕被瞄准的那一个是自己。

    而出乎人意料的是,云锋最终哪个都没杀。他只是用箭刺猎物的腿,或者肩膀。足够痛,但不够致死。云锋他似乎是在玩一场有趣的游戏,用血与暴力组成。

    部落的活动只是疲劳后的助兴,第二天还是要出去捕猎。傍生被压得几乎吐血,肋骨断了不知多少根,脚腕那边有刺穿性伤口,血流不止。母亲早在他能勉强自己生活后就离开,得不到医治的傍生只能自己胡乱包扎伤口,希望胸口里的肋骨可以自己好。

    但不打猎就意味着没有饭吃,尽管傍生几乎睁不开眼睛,他还是跟着大部队走上山。一路上跌跌撞撞,傍生头痛欲裂,恨不得在地上爬着走。胸闷得难以忍受,但肋骨的疼痛又让他不能大口呼吸,汗水小溪一样从额前流过。

    他死狗一样的模样引来别人的不满。回去的路上,在一个傍生本来能避开的陷阱前,身后人的一脚把他直接踹了下去。

    废物、孬种、窝囊废。这种人或者还有什么意思。

    你能想象的,能从人口中听到的,最恶毒的言语,傍生都听过。而求生的欲望是如此强烈,傍生不顾快要裂开的伤口,撕心裂肺地大喊:救救我!

    听到他呼救声的是一个一直跟在云锋屁股后面的狗腿子,看到傍生轻蔑地呸了一声,冷漠而残忍地说:

    “你去死吧!”

    但傍生没死。他在洞里挣扎着活了三天,只喝掉落下来的雨水,以及清晨时才会落下洞里的一点露水。他饿得开始吃泥、洞里腐烂的树叶,后来因为伤口发炎而高烧不止。

    朦胧中傍生见到一块灰暗的骨头。那骨头却好像会发光一样,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中,吸引着快要失去意识的傍生。

    傍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拿到那块骨骼的,当他反应过来,那尖锐的骨骼以及吞到他稚嫩的喉管里,刮着旁边的皮肤,疼痛难忍。

    傍生被卡得面色通红,随后他发现并不是因为吞下那块骨头而面色发红,实际上他全身都在产生诡异的变化,白皙的皮肤被撑开,露出血红色的纹路,血管都好似要弹跳出来一般。

    他浑身都在疼,疼得大汗淋漓,却喊不出来。肋骨和脚腕的伤口,与这疼痛根本不能相提并论。

    当傍生以为自己要死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其实活了。

    手脚慢慢有了知觉,傍生愣愣地跪坐起来。脚腕的伤口不见了,一动就能听到碎骨头‘嘎嘣嘎嘣’响的胸口也不痛了。他顿了顿,抬头向上看。

    一缕阳光斜射入洞口,柔和而强烈,激得傍生睁不开眼睛。

    傍生跪坐在陷阱底部,看着阳光很长很长时间。然后他顺着陷阱旁边凸出的岩石爬了上去,花了两天时间摸索着回到部落。他奇怪的发现,自己竟然不觉得累,要知道他已经两天没休息过了。更奇怪的是,每当他被那些锋利的岩石划伤——有一次甚至直接踩在荆棘上,脚心内里几乎把贯穿的时候,伤口都会以惊人的速度愈合,快到傍生以为是在做梦。

    他这样的小人物,即使回到了部落也没人注意。而在此回归部落的傍生发现,自己开始有了些并不显著的变化。

    虽然被族人嘲笑,但傍生自尊心强,脾气也不小,每次被逼急了都很暴躁。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暴躁都隐藏在心里,傍生跟其他一生气就脸红脖子粗的人不一样,他越生气脸就越白,就越面无表情,时间长了,就养成他冷若冰霜的一副模样。

    那天把他踹下去的狗腿子看见傍生还惊讶了一会儿,啧啧感叹:

    “贱人就是活得长。”

    那时云锋就在旁边,饶有兴趣地看了狗腿子一眼,没吭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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