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囤地!发家!致富! - 分卷阅读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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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房!囤地!发家!致富! 作者:种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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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朋友,别那么快就拒绝。”

    他话里的柔和, 带着些不可闻的忧伤,令白曙拒绝的动作顿住了。

    老莫的位置虽然隐秘, 但是却不是一个什么人都能来的地方,不仅要有足够的钱, 还要有人脉和地位。白曙是程浩带着进入老莫的。

    老莫的内里装饰, 跟时下所见的简洁非常不一样, 它是富丽堂皇的,以金色和红色为主色调, 华丽的高定吊灯, 垂下的水晶串珠折射出暖暖的光。院子内的小桥流水, 还有被分成一个个隐秘包间的房间, 都显示着老莫特有的格调。

    白曙跟着程浩进入了一间有壁炉装饰的房间, 白曙打量着这个房间,十六世纪西方所特有的摩洛哥风格,精致、细腻,但又稍显颓废。

    “在这吃西餐?”白曙有些失笑。这个世界的餐饮种类,多得简直令他咂舌。

    程浩笑得得意,“西餐好吃,但是吃不饱。我请客,可不能让你饿着肚子回去。”

    请客的是程浩,白曙只能客随主便。

    程浩拿起透明的圆肚醒酒器倒酒,红酒一点点充盈着透明的高脚玻璃杯,葡萄发酵后的醇香在这个空间里的飘散。程浩轻轻拿起酒杯,晃了晃,递给白曙:“尝尝。”

    细细的高脚杯被程浩轻轻握在手中,红酒与白色肌肤交错在一起,碰撞出了一副妖艳的画面。

    白曙接过这杯酒,小心地抿了一口,微微有些发涩,但是也非常醇厚。涩味非常短暂,一闪而逝,变成了香甜,那顺滑感像是在亲吻最上等美人的肌肤一样。紧接着,头就开始发晕,那是一种因为沉迷于其中才感受到的眩晕,非常舒服。

    “怎么样?这东西好吧?这可是我从国外回来的时候,携带的礼物之一。现在算是借花献佛了。”程浩半靠在沙发上。他喜欢红酒,当初在海外留学的时候,收藏了不少,这一瓶是他存放在老莫最好的一瓶。

    牛排配红酒,牛排之后,是满汉全席,这样的搭配倒是令白曙大开眼界。就餐的餐具是银制的勺子和刀叉,服务员穿得非常时髦,上身是白色的确良长袖衫,衣衫的长下摆被插进了裤子里,拉长了身体的上下比例,袖衫是v领,露出了性感的锁骨。下穿的是黑色的长裤,裤子料子顺滑有光泽,稍紧,勾勒出了臀部的线条。

    这样的穿着,可以说是有些大胆的。即使现在走在大都城最繁华的街道上,女性的穿着还是以宽松为主。像老莫的服务员所穿的这种能够勾勒出身体线条的着装,在某些人眼中,可能更像是“没穿衣服”。

    这里的一切,都领先于目前市面上所见到的馆子,也跟胖球儿开的广和居完全不同。广和居的装潢是最典型的华国传统模式,饭菜也是是最典型的华国传统烹饪方式。不过因为胖球儿不断在开创新菜单,所以广和居的菜品更新非常快,这也是广和居的优势之一。老莫的菜品更趋向于国际化,即使是满汉全席,做出来的味道,也有种西方的简洁,对传统做法有所改革。

    白曙边吃边点头,心里却想着,或许可以找机会和胖球儿一块儿来吃吃。前几天,胖球儿还跟他说,想要参考参考其他馆子的菜肴。

    两个人,吃了西餐,再吃满汉全席。这分量是真的有些多了,虽然每一份菜肴都做得精致,一两口就能吃完,但是白曙还是吃撑了,程浩点的菜,也还是没吃完。

    白曙摸了摸肚子,看着桌上剩余的菜,眉头皱了起来。“剩太多了。”食物是非常珍贵的,浪费食物是一项重罪。

    程浩一只手撑在桌子上,一只手拿着红酒,莞尔一笑,“没事,你吃得开心、满足就好。剩下的,老莫会处理的,不会浪费。”

    白曙抿了一口酒,事实上,他很喜欢酒这种东西,酒不醉人,人自醉。酒后微醺的感觉,最令他迷恋。但那是这样感觉,也是最危险的。上辈子,他的神经是紧绷的,因为一放松,搞不好,就是死亡。这辈子,他紧绷的神经松动了,但是他并没感觉到安全,而是隐隐有些焦躁。而现在,有了在意的人,更不敢有所疏忽。所以即使他喜欢酒,也很少喝,就算喝,也只是少量。

    “听说你是历史系的首席高材生,还是入学成绩全校最高,我想有件事想要找你帮忙。”程浩看着酒杯里的红酒,晃动了一下。人的感情,得一来二往,才有可能加深。如果他就这样放白曙离开,以这人清冷的性格,可能以后就没什么交集了。

    白曙把整个身子的重量往椅子上靠,他漫不经心地看着酒杯中剩余的红酒。不能再喝了,再喝下去,该有些熏了。

    “说来听听。”看在这人让他吃了顿满足的菜品,还让他喝了好喝的红酒的份上,他愿意听听这人想要他做什么。

    程浩站了起来,走到白曙身边,按住他的肩膀,“上学期学校举行了知识竞赛,获胜的前四名,将要到青川参加全国知识竞赛,我是指导老师,想要请你当领队。”

    知识竞赛?白曙脑中闪过一些片段。上个学期在校园中,有人拦住他,给他下了挑战书,说要在知识竞赛中一决胜负……

    白曙本想拒绝,但是随后,一个人影一闪而过,他想要开口的话到了嘴边,就转了一个圈,“什么时候出发?”

    程浩有些惊讶,“一周后就出发。”真是出乎他的预料。他本来还以为可能要磨很久呢!

    “只是领队?”白曙可不想到时候自己上台参加什么竞赛。

    程浩点点头,“你只需要收集一些情报给他们就好了。”他作为指导老师,随行的还有两位年轻的老师,本来应该是那位校知识竞赛第一名的学生,作为此次比赛的领队,但是当他见到白曙之后,改变了主意。作为金融系的教授,他和范教授的私交不错。昨天他偶然从范教授口中听到了白曙的名字,这才知道了白曙虽然是历史系学生,但是在经济学上也有些天分。

    前往青川,白曙的随身行李不少,他带了两大袋的东西。

    程浩看到这么多东西,倒是吓了一跳,“咱们只是去一周,你带的东西也太多了!”

    送白曙到车站的是刘清,他帮白曙把东西送上火车,并放好,这才掏出一个小荷包,递给他,“喏,出门在外,多保重。”

    白曙深深地看着刘清一眼,这个荷包明显就是奶奶的手艺,以前奶奶最喜欢给他们做荷包,用来装东西。这个荷包应该是以前的了,但是刘清却保存完好,就像是新的一样。还有,从刘清衣袖处露出了一小截彩绳,这是他们在容县买到的绳结。不仅刘清戴了,家里所有收到绳结的,都被白金氏要挟着戴上,不能浪费白曙的心意。

    火车轰隆隆往青川走。白曙他们坐的是卧铺,虽然是二十一个小时的行程,但是不算是太难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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