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件构成 - 分卷阅读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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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件构成 作者:花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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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件构成 作者:花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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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笑,这不是我最惨烈的样子,刚来的三个月,没有一刻不见血。文河用拖的拖我到浴室,我伏在马桶上作呕,将五脏六腑都呕出来了,腥臭依然。文河看着我剧烈的呕吐,有点束手无策,但不过一会,我连呕吐的气力也没有了。

    我闭上眼,在喘息。

    陈衡扭曲的声音,言犹在耳:「幸福?你很幸福?你知道你自己在说什么吗?阿侠,你知不知道,你的眼睛早已出卖了你?我看不到你眼内的光,怎能幸福?怎样幸福?什么是幸福﹗什么日子才是尽头?我要一直的看着你苦吗?你告诉我—」

    你告诉我—

    谁来告诉我?

    我抬起头,打断他道:「没有光,那你看见了什么?」

    陈衡望着我犹豫了一刻,才轻轻的道:「不可思议的— 坚定。」我咽喉一阵恶心,又再呕吐起来,这次却只是干呕,什么也呕不出来了,然而呕不出来才是最痛苦,反胃反胃再反胃,彷佛整个胃在抽搐剧痛。可是,眼前挥之不去的是陈衡明亮如水的眼睛,他沉静的望着我,我在他眼内也看到相同的坚定,我们都是如此的坚决,如此的相信自己— 是对的。我害怕他的坚定,我害怕他的冷静。他沉默了四年,我不知道他还可以沉默多久,我真的不知道。

    我可以用我的身体去安抚杨骚的怒气,但我已经镇不下陈衡了,他知道得太多了,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秘密,知道得太多的话,是要下地狱的。我不由得疲惫的承认,我从一开始就错了。一个错误要用漫天的雪花来弥补冰山的裂缝,可笑的是,雪花永远不堪一击。

    我听见我自己说:「他对我很好。」

    原谅我的自私。

    「陈衡,他真的对我很好。」

    原谅我的懦弱。

    陈衡还是没有动摇,红通的眼睛看着我,看着我,看着我。

    我紧握手,我只能用最残酷的一句话来阻止他的冲动—

    「陈衡,我爱他。」

    陈衡满脸的荒谬,一片的难堪和沉默。我知道这是世上最好笑的笑话。

    半晌,他方道:「jack,你说谎时,下意识会握手成拳。」我一怔,打开手掌。

    他用很轻很轻的声音说:「我是陈衡,你认识了十一年的兄弟。」

    友情是什么?是互相了解吗?是无言的信任吗?是默默的支持吗?为何友情都令我俩伤痕累累仍旧死不放手?为什么— 友情是这么的温暖?

    为什么我们都这么傻。

    我只是一个可耻的诡辩者。这是一份我耗尽我一生也不能回报的感情。

    陈衡哑声道:「你从来都不肯说谎,当初你被逼到退无可退的时候都不肯对我说谎,而今……我不应该逼你……对不起。」

    陈衡一字一语的告诉我,他要我永远记得,有人等待着我回家。

    但我注定是一个不能回家的人。

    文河很仔细的替我洗涤伤口,然后上药,反正不是第一次,我也没什么反抗。他犹豫了一下,才将我双手反缚,他说:「别做傻事。」

    我缩成一团躺在床上时,不断的在想,我在想—

    如果有一天,我要张开我黑色的羽翼,我将要飞往哪儿呢?

    ———

    题外话:

    因为第44章,所以我觉得要写些死亡一点的配合这个数字。所以草稿出来的时候,连我自己也讨厌杨生了,汗。改了又改,最后出来的这一章,不得不说,是这文里感情冲突最复杂的了,在这么少的字数内短兵相接是很难看得清的。

    〈一生何求〉,这篇名是我最喜欢的了。

    ps: onbsp;upon a&here lived a man and a ;who, for manyyears……and they all lived happily ever after ……

    这段的意思是「在很久很久以前……他们以后幸福快乐地生活下去。」典型的童话开始和结局。

    第45章 〈硬币?dilemma〉

    这几天我没有再说要去上学,文河怎样动我我都没反应,只有杨骚碰我时我才紧抱着他死不放手,我知道我不能放手,我乖巧得不能再乖巧,杨骚叫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但是杨骚望着我的目光总是带着深思。他在考虑— 陈衡对我来说有多重要。

    「阿侠。」

    我躺在床上疲惫的看向靠在门框边的杨骚。连日来我还做得不够吗?我嘶哑的道:「杨骚,放过他。」

    杨骚笑着说:「可是我不想放过你。」干— 就知道他是变态的﹗他想了想道:「阿侠,说谎是要付出代价的。这样吧,每一个人都有一个价钱牌,」他拿出一枚一元硬币,很残酷的问我:「heads or tails。」

    我掀了掀嘴,却说不出话,我相信杨骚什么都干得出,生命对他来说就如蝼蚁一般。我瞪着他白晢修长的手,陈衡的命就在这枚小小的硬币上决定吗?用掷毫这种毫无意义的方法?

    杨骚也没逼我选择,只是带笑的揪着我,我终于说出:「head。」

    杨骚扬手,手指一弹,硬币直线的向上跳起—

    在二选一的时候,在无可选择的时候,人是会走出自己的路的。尤其在这样的时刻,身体的潜能真的不可思议,我支起身奋力一扑—

    扑向杨骚。

    啧,真热情的投怀送抱。

    杨骚没有被我扑倒在地,仅是因冲力退后了一步,但他也没有推开我,硬币砸在地上的声音清脆得很,我没有理会,狠狠的— 吻住杨骚。因为双脚无法站稳,我更像溺水的人一样死命的抓牢杨骚刚劲的肩膀和颈项。

    唇齿与唇齿的撕磨,舌与舌的纠缠,那姿态,就像要吃了他一样。杨骚冷峻的表情不变,饶有兴味的看着我。我瞪着杨骚,几乎是垂死挣扎的吻咬着他,当然,我是不敢真的咬下去,虽然,我恨不得这样做。幸好他双手也抚上我的腰际,两具身体顿时缠绕不清。

    毫无疑问的我并不擅长亲吻,看杨骚睨视着我的双眼就知道了。他拉开了两个头颅的距离,我吸了几口气,仰起头,将唇再次的凑上去,双手深入杨骚的头发。我闭上眼,屏住呼吸,专心致志的,慢慢的,慢慢的,感觉湿润而温热的唇舌,然后,深深的,深深的,吮吸。

    一室的寂静飘渺。很冷清。

    站立,其实是一个高贵的姿势,人从一着地就挣扎着要站起来,修长的双腿当然是用来站立的。谁都听过,男儿要顶天立地— 志在四方。

    一生中唯一屈膝的时刻就是约誓之时。

    唇分,我敛下眼,放开杨骚,双脚无力,简单的滑下,跪在地上。远方的硬币映着银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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