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城记事(ABO) - 分卷阅读120
皇城记事(ABO) 作者:祁小九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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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城记事(ABO) 作者:祁小九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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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城记事(ABO) 作者:祁小九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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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婚礼,这不是想着怀孕本来就辛苦,担心阿苏累着嘛。」
他嘴上说得委屈,可神情中却满溢着幸福,看得明子熠是既为他开心,又不禁暗自羡慕。
乔松对明子熠说了婚期,然后才黏黏糊糊地问道:“那个,你来给我当伴郎不?”
“这话说的讨打呢是不是?”明子熠横了他一样,理直气壮地质问道,“我不去给你当伴郎,你还想找谁当啊?”
乔松听了这话却罕见地没和他互损上一番,瞄了一眼明子熠后,才又吞吞吐吐地说道:“我不是这个意思。主要是……我听着阿苏的意思,他是准备邀请那位的。”
在他们两个的私下对话里,“那位”通常只特指那一个不方便直呼其名、又不想提及其封号的迟姓男子。
乔松知道明子熠与迟熙言早断了联系,明子熠对往事也再绝口不提,按说这么些年下来,怎么着也该能放下了。但这些年来他依旧孑然一身,于感情也总是一副清心寡欲的样子,乔松曾劝过他,也曾想着要不要给他介绍些新的朋友,可他却都有意无意地回避着。乔松看在眼里,也算明白了他是仍不能放下旧事,而这旧事里的故人是谁,自然也是不言而喻的。
“我肯定是觉得,我结婚你必须来给我当伴郎的,但这不是,有事没交代清楚,心里不踏实嘛。”乔松也不待明子熠回应,就细细地说了起来,“阿苏和那位本来就有私交嘛。而且可能是他怀了孕的缘故,最近对小孩子喜欢得不得了,不仅打算请那位,还想连那位的儿子一起请来,说是想沾沾喜气,这么一请,就肯定得连另一位也一起请啊。他昨天一和我说到的时候我想劝他别请的,可话到嘴边又咽下去了。我也不知道你现在对那位到底是个什么态度,你要是真不介意了,我再提这话反倒成了没事找事,还白白引得阿苏猜疑。可你要是介意,也跟我说句实话交个底,那我回去就找理由让阿苏别请,也保证不让阿苏怀疑到什么。”
乔松这话让明子熠不可谓不感动,可他却没有办法给乔松一句交底的实话,因为他自己都说不上来自己是个什么想法。
对于容珩这个人,他从来就都没真正在意过,此时更谈不上介意不介意。
而至于迟熙言……
平心而论,介意肯定是介意的。但他更明白,那种介意,无论如何都不是不想见到那人。
“你有什么好不踏实的,半辈子的兄弟了,我怎么着也不可能不给你当伴郎啊。你回去也别跟阿苏瞎说,一辈子就结这么一次婚,怎么开心怎么来呗,别扫他的兴。”明子熠轻巧地笑着说道。其实连他自己也不知道,除了是在真心为朋友们着想之外,是不是还有着一点连他自己都说不清的、带着惶惑的期待。他只能故作轻松地说道,“也就你心思细,跟头发丝似的。这都过去多少年了,你要是不提,我自己都快忘了,谁还把它当事啊。没事,我不介意。”
迟熙言收到的请柬还是容珩带给他的。
他那时正歪在内室的贵妃榻上给明仲哺乳。明仲正好也吃得差不多了,察觉到有人进来,立刻松了嘴里的口粮扭头望去,见到是父亲来了,立时笑了起来,“呀”得叫了一声,又冲着对方不住地咿咿呀呀起来。
“这是谁啊,阿仲?”迟熙言坐起身来,将怀里的明仲调整了个姿势抱了抱好。明仲最近已经能学着大人们的声音偶尔蹦出几个词语了,迟熙言也是时刻不忘对他的早教,此时抱着他,一齐望向容珩,又轻声地哄着他说道,“快说,这是谁?是不是阿父啊?来叫阿父,阿,父。”
“阿噗!阿噗!”明仲很给面子地叫唤起来,还站在迟熙言的腿上伸长了手要对面的容珩抱。
容珩就蹲在榻前,一脸笑意地看着这爷俩的教与学,等明仲叫了人之后,才从迟熙言手中抱过明仲来,边起身往迟熙言身边坐过去,边亲了一口明仲那粉嘟嘟的小脸蛋,亲热地说道:“来,阿父抱!”
“阿噗!”明仲又嘎嘎笑地跟着容珩重复着。
“是阿父,阿,父。”迟熙言一边伸手给明仲整理了一下被蹭得卷了上去的衣服,一边又耐心地纠正着他的错误发音。
明仲睁大一双水汪汪的黝黑眼睛盯着迟熙言,似乎在思考自己哪里说错了,想了一会儿可能觉得自己完全没有问题,于是仰着头对着迟熙言响亮地又强调了一遍:“阿噗!”
容珩被他逗得直笑,没原则地宠溺着说道:“阿噗就阿噗,我们阿仲说是什么就是什么,对不对啊阿仲?”
“别这么惯着他。”迟熙言面对着两双如出一辙的笑成弯月的狭长眼睛,一时间觉得有些无力。容珩就是太宠孩子了,他天天说都没有用,容珩依旧那么宠,可即使说了也不管用他还是得不厌其烦地再次说道,“阿仲他正学说话呢,你这么逗他他是要混淆的,以后要是话都说不清楚了我看你怎么办。”
“我错了我错了,以后不这么逗他了。听到没有,是阿父不是阿噗,赶紧学会,不然爸爸要生气了。”容珩更加没有原则地立马承认起错误来。他见着腾出手来的迟熙言正要扣起胸前的衣服,又连忙出声阻止道,“先别忙着系衣服,让我看看,他又咬你了没?”
明仲现在刚满了十个月,已经长了差不多六颗牙了,上下各一对门牙早已像小米粒似的从牙床里冒了出来,近几天上门牙的两边也开始各露出一点小白点来。
他几个月前刚开始长牙的时候总喜欢拿迟熙言的□□磨牙,经常把迟熙言都咬得出血。容珩每天看到那伤口心疼得直想把明仲薅起来揍一顿,可迟熙言却一直忍着,直到实在疼得快没法哺乳了,才开始训导他,只要他一咬人就压着他的下颌把□□从他嘴里退出来不让他吃,几次之后他就明白了不能咬人,迟熙言这才又好过些。
不过他有时还是会使点坏,吃饱了也不撒口,冷不丁地就咬迟熙言一下,咬完了还嘎嘎直乐。
“没有,阿仲早就不咬人了。”迟熙言拒不承认,说着就扣起衬衫的扣子来。
容珩哪里会没有数,迟熙言越是这样说,他就越是不放心。他左手抱着明仲,右手就按下迟熙言的手,撩开半敞着的衣襟兀自查看起来。
迟熙言在怀孕后胸`脯就跟着微微隆起,而这弧度会在哺乳期结束后渐渐消下去,恢复原先的平坦。胸前这两团小巧的隆起中装着足够孩子饱食的甜美汁液,可那弧度看着却是不明显,穿着衣服时几乎看不出来,等除下衣服后才能看清这两朵宛如圆圆小小软糯香甜的酒酿米糕似的小肉团,小巧到当容珩的掌心轻轻覆在上面时,就可以将其完全包裹住。
衣衫之下,白生生的小丘顶端各缀着一点熟透了的小红樱桃般的肉粒,容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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