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臣贼子在坑爹 - 分卷阅读37
乱臣贼子在坑爹 作者:狐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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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臣贼子在坑爹 作者:狐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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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臣贼子在坑爹 作者:狐珠子
分卷阅读37
,楚玉正端坐在龙椅上,垂头看着手上的奏折;殿内除了他,还有一名七八十岁的老头。
秦爱岚未等房奉贤通报,便自己走了进去,那房奉贤等太监都已见怪不怪了。
秦爱岚走至殿内,只听那老头垂首道:“皇上,林大人身负重罪,入住魏王府怕是惹人争议,恳请皇上三思。”
楚玉连眼皮都没抬一下,“那依黄爱卿之意,林大人该住在何处?”
“这……”老头有些迟疑。
楚玉这才抬头看向他,“既如此,那林大人及家眷就由黄大人来接应如何?听说黄大人家的宅院宽大雅致,想必接纳林大人一家不是问题。”
黄飞松只是听说林向文被安置在魏王府,他身为鸿胪寺卿,理当来劝说皇上此举不妥,没想楚玉竟这般为难他。
他若应下了,便是承认自己宅邸宽大,也会得罪秦惜松。
想了想,黄飞松回道:“老臣家中四世同堂,怕是没那么多客房接纳林大人一家,还请皇上收回成命!”
楚玉冷哼一声,扔掉手上的奏折,“你既不肯接待林家人,又想不出安置林大人的办法,难不成是要朕将林大人安置在皇宫中!”
黄飞松哪里想得到楚玉会如此曲解他的意思,吓得忙跪在地上,“皇上息怒!老臣绝无此意!”
屋内的氛围一下就变得凝重起来,秦爱岚看着笔直坐在龙椅上的少年天子,微微颔首。
他这位徒弟,倒是越发有天子的模样。
良久,楚玉方舒缓语气道:“罢了,朕知你没有此意,但林大人现在无处安身,朕便让他在魏王府住几日。反正他没几天便会离京前往青州,黄大人又何必如此计较呢?”
那黄飞松本想说可以让林向文自己去找落脚之处,但见楚玉如此偏心于他,黄飞松只好识趣地把话吞进肚子里。
反正林向文确实住不了几天时间。
“皇上仁爱之心,老臣深感惭愧。”黄飞松忙恭顺回道。
“黄大人职责所在,朕也能够理解,但就怕有人利用黄大人尽责之心来挑些事端。”
楚玉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黄飞松心中倒是警醒了几分——此事乃尉迟康告知自己的!
楚玉又道:“黄爱卿年事已高,不宜久跪;朕亦还有别的事情要处理,你便退下吧!”
黄飞松忙对楚玉拜了一拜,随即起身。离去之际,不巧看到正站在一旁似笑非笑的秦爱岚,心中不由大惊。
早就听闻秦爱岚比秦相还要狂妄自负目中无人,今日见之,果不其然。他竟然在皇宫中出入自如,皇帝面前也不通报、不行礼、不伏首。当真是狼子野心!
然而,此人身靠秦惜松这棵大树,他偏生还指责不得。黄飞松只得垂首装作没看到秦爱岚,抬步走出了麟德殿。
楚玉这才看向秦爱岚,道:“看到了吧?朕昨晚将林大人安置在魏王府,今日就有人来给朕觐见。林大人仁德爱民,大义无私,为我大崇江山提携过不少人才;以他的功劳,莫说暂居魏王府,就算是朕赏他一座魏王府,他也有资格接受!”
秦爱岚笑了笑,“如你所言,那林大人应是不会在乎自己所居之处是否尊贵;你想偏爱林大人之心,我可以理解,但别人未必会。你又何必让他们抓住你这点不是呢?”
楚玉闻言微微皱眉,“朕若是还有其他地方安置他们,还用秦大人说?”
秦爱岚倒不是很了解这些情况,便道:“算了,不说这个。皇上特地叫房奉贤来找我,不单单是找我诉苦吧?”
第33章 三十三章
“自然不是,你陪朕去看看林大人吧。”楚玉道。
秦爱岚暗自想了一下,昨晚在刑部大牢林向文不省人事,倒是避免了一番尴尬;今天去魏王府,只怕就没那么好运了。
秦爱岚正想着,又听楚玉道:“顺便将你的银票带上。”
这才是楚玉找自己的目的!
真是只狡猾的小狐狸!
秦爱岚笑了笑:“银票我一会儿给你,你转交给林大人即可。正好杨大人昨日交待我的事情,我还没完成,便不去凑这个热闹了。”
去了,那林家的人只怕恨不得把自己杀了。
楚玉见他这般说,便也不强求。
秦爱岚回昭阳宫将银票悉数点清交给楚玉,随后便赶往御史台。
去御史台的路上,不巧又遇上了杨洪庆。
秦爱岚觉得这倒是奇了,他跟秦惜松闲扯了半天,又在楚玉那里耽搁了那么久,居然还能在路上遇到杨洪庆。
这般巧合,显得那杨洪庆简直就像是特地在路上等他一般。
不过,同个部门,又是自己的直属上司,遇上了总不能装作视而不见。
秦爱岚信步走过去:“杨大人,真巧啊,我们又在这里遇上了。”
他的语气总带着几分慵懒,但又让人不敢轻易怠慢。
杨洪庆刚从李牧斐那边过来,得知了关于秦爱岚的不少消息,没想在这里便就遇上了此人。
杨洪庆淡淡看了他一眼:“秦大人跟秦相父子情深,每天下朝似乎都有说不完的体己话。”
秦爱岚也不在意他语气里似有似无的嘲讽,只道:“我初入官场,父亲担忧在所难免,所以多叮嘱了几句。杨大人跟李大人才是交情深厚,在路边也能讨论这么久,不知两位大人讨论了些什么?”
杨洪庆一愣,没想他与李牧斐相会之事秦爱岚竟知道得一清二楚。
但见对方那双桃花眼一片笑意,话语间也透着些探究,杨洪庆只得干笑道:“秦大人说笑了,老夫与李兄乃世交,他好杯中之物,约老夫前去尝尝他埋了十多年的女儿红。”
“原来还有这等好事?不知两位大人相约在何时?”秦爱岚道。
杨洪庆只是随口胡诌的,哪里想到秦爱岚问得那么细,便又随口应了句:“便在下月初二。”
秦爱岚轻微挑眉道:“正好,我下月初二也无事,不知可否与两位大人共饮一杯?”
杨洪庆忙回绝:“李大人家中清贫,酒也非好酒,只怕秦大人去了也会失望。”
“怎会?就算是普通的高粱酒,埋个十多年,喝起来味道也不会差。”秦爱岚笑道。
前世刘国昌有个老战友,也是个爱喝酒的人,便在老家种了十多亩高粱,每年自己酿些酒埋在地窖中。
刘小平随刘国昌去喝过一次,埋了七八年的高粱酒味道香醇浓厚,确实很不错。
这个世界的酒多是粮食酿制,味道也十分醇正。
对酒这种东西,秦爱岚倒不是十分痴迷,不过若能跟杨洪庆和李牧斐打好关系,倒是件不错的事。
杨洪庆见他如此难缠,便干笑两声:“此酒是李兄的,秦大人还是该当面去给李大人说才好。”
秦爱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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