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族)供血不足 - 分卷阅读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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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族)供血不足 作者:思尽忧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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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族)供血不足 作者:思尽忧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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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挡在自己身前,保护她免受蝙蝠的攻击,犹豫了一下:“老大,我不怕蝙蝠。”

    她又不是小女生,遇到这种小场面不至于躲到他身后。

    西蒙言简意赅道:“怕脏。”

    秦天领会了一下他话语里的意思,默了。

    以她粗暴野蛮的动手风格,估计自己一旦开始手撕蝙蝠,不仅自己血溅一身,西蒙都跟着被溅一身,再看看西蒙那干净利落的手法,每个蝙蝠都是被捏碎脑袋而死,力道恰到好处,一滴血都没有溅出来,杀了一地的蝙蝠,只有手套上沾了一点蝙蝠绒毛,两人身上连一点灰都没落上。

    秦天扁了扁嘴,原来不是要保护她,而是嫌她动手脏啊。

    两人一边杀蝙蝠,一边沿着黑暗的通道走到深处,终于看到前面出现一个人影。一位看上去老得不能再老的老人提着一盏油灯,勾着身子立在那里,声音像在地下埋了一百年才出土的老风琴,沙哑中带着几丝尖厉,异常的刺耳:“你快把我养的小可爱们杀光了。”

    西蒙掸了掸手套上的灰:“我知道规矩,杀一只赔一百。”

    老人提起油灯照了两人几眼:“到是挺懂规矩。”转身,“跟我来。”

    西蒙跟上,秦天拽住他的袖子,惊讶道:“还要赔钱?”

    “嗯。”

    秦天忍不住揪起脸:“知道要赔你还杀?”

    西蒙:“怎么?”

    秦天忍不住心疼:“你刚才杀了两百三十六只!”两万多块啊,就这么手指动一动,杀没了!

    西蒙笑了一声:“你倒数得清楚。”顿了顿,小声给身后这位小白痴解释了一下,“这些蝙蝠都是灯官养的,专门攻击进门的客人,每个进门的客人除了付购买商品的钱,还得付一笔宠物安葬费,简而言之——就是敲诈。”

    秦天:“……”这个讹钱的方法还真是脑洞清奇。

    秦天顿了一下,打量几眼走在前面带路的老人,低声问:“这个人怎么这么老?”

    眼前这个老人何止是老,根本就像是从坟墓里爬出来的老尸,又枯又瘦。

    吸血鬼不老不病,面貌体形从初拥那一刻起永久定型,身体的自愈能力也只会把身体恢复到定型那一刻的模样。因此,如果初拥时是胖子,成为吸血鬼后也是胖子,如果初拥时是瘸子,成为吸血鬼后也是瘸子,如果初拥时身上有旧伤,成为吸血鬼后旧伤依然存在。

    也是基于吸血鬼初拥后面貌永久定型的原因,猎调局建立了一个强大的吸血鬼面貌数据库,特别是那种出现在不同时代的照片里面容高度相似的人,都会被录入数据库中,备作怀疑对象。

    这个老头如果现在是这副刚从棺材里被扒拉出来的模样,说明他被初拥时也跟入棺材差不多了。为什么有吸血鬼会初拥这么老的一个老头子?秦天自然好奇。

    西蒙耐心地解释:“他叫灯官,因为他曾是服侍过欧洲宫廷的掌灯小官,负责在夜间行走在皇宫的各个阴暗通道,点亮宫灯。所以他常常能看到宫廷中各种不为人知的发生在黑暗角落里的事情,他的肚子里装着一整个欧洲宫廷秘闻。在他老死断气前一刻,有人想知道他肚子里的秘密,所以将他初拥成了吸血鬼,给了他永生。”

    秦天点点头:“原来如此。”

    果然,被初拥成为吸血鬼的理由真是千奇百怪什么都有。

    灯官领着两人进了一个房间,屋内的灯光虽然依旧昏暗,但比刚才走过来全无灯光的通道好多了。灯官将油灯放下,眯着浑浊的双眼:“说吧,你们两人想来买什么?是中世纪的盔甲,宝剑,金杯,还是东方的瓷器、玉雕。”

    西蒙:“我们来是想问你打听事情。”

    “打听事情?呵呵呵……”灯官用尖锐沙哑的声音笑出来,“我老头子能从坟墓里爬出来的确是因为有人想问我‘打听事情’,不过那已经是两百年前的事情了,两百年后的现在,我肚子里的秘闻早就无人感兴趣了。”

    西蒙掏出手机放在了他面前,手机屏幕上是一朵血红色的蔷薇花图腾。

    灯官扫了一眼,随即弯腰理着身边乱糟糟的跟破烂一样的古董器具:“我太老了,伺候了宫灯一辈子,眼睛老早就花了,受不了一点强光。我不喜欢现在的电灯,更不喜欢现在的电子屏幕,那玩意会让我眼睛刺痛,我看不清你给我看的是什么。”

    西蒙:“宠物安葬费我想提到五倍,以示诚意。”

    灯官放下手上的破烂,微直起身体接过手机:“这是蔷薇花吗?嗯,这花瓣上的纹理倒有点文艺复兴时期的风格,你们等等,我去查查。”

    秦天:“……”

    不是说眼花看不清电子屏幕?这不是看得挺清楚的。果然,有钱能使鬼推磨!

    第45章 黑市管理者

    灯官转身在身后的木柜里翻找一阵子, 从一个格子里抽出一本硬面羊皮书,掸掉书面上厚厚的灰尘, 将这本显然年代久远的古书放在了桌上。

    秦天探头去看,羊皮书的一角已经被老鼠啃掉了, 书面上的彩色花纹也已经褪色得看不出原先画的是什么。灯官翻开书面, 一股纸张霉臭的味道扑面而来, 如灯官一样,散发着腐烂坟墓的味道。

    “纸张, 发明自东方之国的奇迹瑰宝, 记载时间, 撰述历史, 传递消息,在时间的长流中书写永恒……老头子我做了一百年的人,又做了两百年的鬼, 三百年的时间见多了王权更替, 时代变革,然而没有一个时代会有现在这么乱!我简直无法想像这个时代竟有东西妄图取代纸张的地位!那些成日无所事事到处骚扰人的推销员竟然向我推销将我收藏的古老书籍全部录入电脑改成硬盘存储,那是什么狗屁玩意!我真是受够了这个时代,一堆华而不实的智能科技,什么网络、电脑、手机、智能家电、汽车……上帝真该把这些东西砸进他自己的脑门上,看看人类用这些东西嘲讽他的样子……啊,找到了!”

    灯官一边自言自语地碎碎抱怨着, 一边翻动着手上的羊皮书,终于翻到了他要找到的东西。他将羊皮书转了九十度, 正放在西蒙和秦天面前,枯枝一样的食指弯曲着指着被老鼠啃掉的那一角:“看这里,是这个图案吧。”

    书页的右下角绽放着一朵红色的蔷薇花,一部分已经被老鼠啃掉了,但剩下的大部分还是能够辨认清楚,与疯马留下来的血蔷薇图腾一模一样,连花瓣里的纹理都一丝不差。

    西蒙细仔对比了一下:“不错,就是这个图腾。”

    灯官伸出枯手挠了一下没剩几根毛发的头顶:“这个蔷薇花的图腾最早出现在文字记载的文献上,是在十四世纪的欧洲,那时文艺复兴时期刚刚开始,开始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教派,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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