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娘子 - 分卷阅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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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瓷娘子 作者:霜未

    分卷阅读4

    霍嵩揽着寄虹,将叶墨的情况一一说与她听。“爹不看重家财,只盼他知礼心善对你好。当初我看走眼,把寄云嫁给赵财那个败家子,你娘临走都放不下心。这回爹可不会再重蹈覆辙了,叶墨是个靠得住的。”

    寄虹感恩,乖巧地靠在他的肩膀。“爹看中的人,必是不会错的。”

    霍嵩笑道:“爹可知道你是个有主见的,这样吧,明日设宴答谢同行,我把叶墨请来,你隔着帘子看一看,能不能入得你的眼。”

    寄虹可不羞怯,次日真个去瞧了一瞧,见霍嵩暗中递眼色所指那年轻人谈吐文雅,容貌端方,确实可堪良配。她微红了脸,向霍嵩轻轻点了点头。

    背转身,却莫名有种空落落的感觉,终身大事,一眼之下,就这么定了。

    回到后院,正巧姐姐寄云到了。霍家摆酒,依赵财那好吃懒做的德行,自然要来蹭吃。

    女眷不能进前厅,两姐妹便在后院整理宾客的贺礼。寄云的女儿宝宝独自坐在榻上,四岁的孩子,乖巧地过分。寄虹摘下床头的瓷铃铛给她玩,她就安静地玩了很久,玩腻了也不说话,只瞪着大眼睛看两人忙碌。

    寄虹拆礼,寄云登记。多是见惯了的银票瓷器,只有一件与众不同,是条丝帕,材质普通,但上头画着霍记的门脸,最妙的是柜台后头的两人,一个是霍嵩,一个是寄虹,惟妙惟肖。

    寄虹一打开就笑了,“这准是玲珑送的。”她端详许久,才珍重地叠好放入怀中。丝帕不值几个钱,但心意贵重。

    “玲珑是哪家的姑娘?”寄云问。

    “吕家窑厂的小姐,特别喜欢大东的手艺,有次到店里想买个瓷像,钱不够,我想送她来着,她却不依,最后只买了个捧盏。我们聊得投契,就这么认识了,其实只不过一面之缘。”

    她叹了口气,玲珑不声不响地送礼,不声不响地离开,想是见宾客云集便未曾打扰,让寄虹颇觉遗憾。

    贺礼整理完毕,看看离散席尚早,寄云从随身包裹里拿出一只做了一半的鞋子缝起来。

    “姐,这是给谁的?”看尺寸和样式,不像是家里人穿的。

    “这是军鞋。”寄云缝了一针,想到什么,赶紧补充,“邻居接的活,说是打仗急用,赶着运去北方,工期紧,让我帮她。”

    寄虹明白赵财肯定又把家用赌光了。面上没事一样轻松地说:“是得帮帮,军队的活可不敢耽误,哪能叫朝廷的兵光着脚丫子上战场呢。”

    寄云想想那画面,忍俊不禁。

    寄虹嘻嘻哈哈地和姐姐玩笑,她眉间的愁绪便渐渐散了。她从不说难处,但寄虹总能看出端倪。寄云眼睛泛着血丝,不知熬过多久的夜了。原本好看的瓜子脸因为太瘦而显得颧骨越发突出,下巴越发尖细。手指生出茧子,那是长年累月绣针磨的。

    寄云边做活边说:“我抽空给你做了双鞋,快做好了,过几天送过来。”

    “我去拿吧。”寄虹正想找机会送银子。霍嵩常接济寄云,但来的没有去的快,多数没过寄云的手就被赵财抢走了,她得找个赵财不在的时候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确实有“霁红”瓷器,更常见的名称是“祭红”,通体鲜艳的大红色。文中只是借用“霁红”这一名称,与真实的并不相同。

    ☆、福祸旦夕间

    宴席散后,寄虹看见父亲独留下恒昌钱庄的常掌柜,两人商讨许久,霍嵩满面春风将常掌柜送出门去。寄虹挑帘进屋,“爹,买卖谈成了?”

    霍嵩兴奋地来回踱步,“谈成了,不过不是买卖,是借钱。我要在白岭开一家霍记分号!”

    白岭地处北方,盛产白瓷,瓷行中有“北白南青”的说法,实际上白岭规模更大,水平更高,被看作大梁的瓷都,官窑也设立于此。远赴白岭开分店费用不菲,霍记目前的流水不够,霍嵩便以窑厂做抵押,从恒昌钱庄借到一笔款子。

    寄虹吃惊不小,“去白岭?不是说北边在打仗吗?打到白岭怎么办?”

    “打仗只在北疆,白岭靠近京城,太后和皇上还能叫叛军打到京城去?”老百姓总习惯性认为朝廷是坚不可摧的。

    寄虹撇嘴。皇上那小不点,路都走不稳呢,能指望得上?“拿霍家的窑厂做抵押,风险太大了。丁点的失误咱们都承受不起呀!”

    “做生意哪有不担风险的。爹已经筹划很多年了,想把青坪的青瓷打进白瓷的中心去。什么‘北白南青’,霍记就要打破这个格局,让青瓷遍布南北西东!”霍嵩踌躇满志,目光炯炯。

    寄虹不再争辩了。父亲高瞻远瞩,她也心潮澎湃。这是宏大的图景,不仅仅是霍记,而且整个青坪和整个青瓷界都有机会立于瓷业之巅。

    过了几天,寄虹听得赵财赴茂城公干,便将银票送交寄云。寄云塞还给她,“我日子过得去,别叫爹操心了。”

    寄虹把银票拍在桌上,笑嘻嘻道:“你自个跟爹说去,我只是奉命办差。”拎起新鞋便跑了。

    晚风送爽,雨季将离,夏花依旧盛,入眼赏心悦目。寄虹凑近一枝低垂的繁花,闭上眼,甜香萦鼻。

    忽觉一个软软的毛球在脚背上轻柔地磨蹭,低头一看,原来是只全身白毛的小狗。察觉到寄虹的动作,小白狗仰起脸,乌溜溜的大眼睛无辜地望着她。

    寄虹心喜,蹲身把它抱在怀里,肥嘟嘟的身子,像个毛茸茸的大肉球。它不怕生,两只小短腿搭在寄虹胸前,歪头和她对视一会,哼唧一声,将圆脑袋偎进肩窝,像个找到娘亲的婴儿。

    撒娇的功力天下无敌。

    寄虹瞬间融化了,“你是不是找不到家啦?跟我回家好不好?”

    “不好。”脚步声停在身后。

    小白猛地跃出寄虹怀抱,滚到那人脚边。

    寄虹回头,眼前一角青衫。

    严冰面无表情,似乎惩罚小白“认贼作娘”的行为,无视它“求抱抱”的姿势,一言不发地往回走。小白颠着小碎步,不住抓挠他的裤腿,被他自动忽略。

    “喂!等等!”

    严冰回头,不易察觉地皱了下眉。

    寄虹却没有打嘴仗的意思,她指指严冰脚下,“那个,可以还我吗?”

    脚边,小白正叼着一只红色绣花鞋摇头晃脑地向他炫耀。而鞋子的另一只,拎在寄虹手中。

    严冰顿觉颜面尽失。他指着寄虹对小白说:“还回去。”

    小白一脸懵呆。

    严冰无奈,只得从它口中夺过鞋子,僵硬地递到寄虹手中,全程低头,转身便走。

    寄虹笑声中半是揶揄半是炫耀,“其实霍记该谢过严文书的大度,听说霁红瓶已送往京城,数数日子,应该到了吧。”

    严冰已走到巷口,闻言转身,冷冷地说:“劝你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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