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们总在修罗场 - 分卷阅读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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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男友们总在修罗场 作者:蛋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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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男友们总在修罗场 作者:蛋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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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汪清水中洒下了两滴颜料,迅速地蔓延开来——再到了情动深处, 会整个身体都泛着红。

    叶瑾任由他打了自己一下, 还是不说话。

    他本来就是个容易多想的人——他一方面想着叶珩是不是也用同样的姿势, 同样的体位,甚至是同样的力度拥抱过他,另一方面又抱着一丝幻想,会不会叶珩至今为止从来没有当真动过他,自己是第一个?!会不会他叶瑾还抱有后来居上,反客为主的可能性?

    他在办事的时候并没有刻意去模仿叶珩,而是就按着自己的节奏和步调来走,来拥抱眼前这个人。当时叶瑾按着宛如要跳出喉咙口来的心脏,惴惴不安地猜测着林凌是否会从这点来认出自己。

    但林凌的那句话将他彻底打入了无边地狱,将那颗活蹦乱跳的心脏用手掌碾压成了血泥。

    他闷了良久,才骤然把脸露了出来,拿犬牙抵住林凌脖子上的动脉,威胁地撕磨:“你刚才说,我之前比较好?”

    林凌哼了一声,倒是一点都不觉得害怕:“是啊。”

    叶瑾简直要气成内伤,他还是很执拗地继续问:“我之前……哪里比较好?”

    他这话刚问出口,心里就在想,如果是腰力,他回去就锻炼,如果是体力——他没理由比那一脸肾虚的叶珩差啊,那家伙一看就知道不行!

    林凌像是想了想,给了一个囊括一切的评价:“之前……哪里都比较好,反正还是以前更棒呢!”

    叶瑾:“…………”

    “以前更棒呢”=“还是你哥比较棒呢”=“你不如你哥的棒呢”!!

    金发的皇子挫败地又压了回去,他想艹死面前这个人。

    叶瑾像狼狗般舔舐了两口身下少年的颈动脉,始终没有当真狠下心来下口去咬——这个人的脖子太纤细了,就跟他的手腕一样,让叶瑾有种再用力下去就会被他折断的错觉。所以他只能更接近于调情般地亲吻这块肌肤。

    林凌并不想再被按在机甲上来上这么一次——刚才那次是因为他措手不及,外加叶瑾人高马大力气壮,在这狭小空间里叫天不应叫地不灵才被他得了手。现在腰酸背痛外加这个机甲椅子又窄,容纳两个人简直需要他缩成小小的一团,着实非常难受,他才刻意在叶瑾面前夸赞叶珩的好,以此来让叶瑾萎掉。

    ——事实上,叶珩棒不棒,林凌怎么知道?!

    当初林凌赶着去攻略叶珩的时候,两人交往的那段时间,叶珩那是当真的大众偶像完美情人了,就跟活生生从小说里走出来的皇长子那样——具体表现在两人从来没发生过亲吻以上,脖子以下的不恰当行为。

    所以叶珩到底怎么样林凌其实压根也不知道,但这不妨碍他用来打击叶瑾的满腔热情。

    不过很明显,这句话对于叶瑾来说,造成了反刺激——他看上去更想再跟他来一发什么机甲play什么的。

    林凌赶紧叫停,他推开对方的脑袋,安抚性地揉了揉对方金色的长发,对着他摇摇头,示意叶瑾不能再来了。

    叶瑾对他的拒绝嗤之以鼻,蓝眸里满是跃跃欲试:“不是说之前更好吗?我刚刚想起了一点之前的感觉,再来试试?”

    林凌:“……”

    ——你想起你个头啊小骗子!之前是“无”,你还能“无中生有”不成!?

    黑发少年给与了严肃的拒绝,并且为了防止叶瑾在想出什么奇怪的荤招子,他提出了一个建议:“不要了吧,我……我有点想念帝国了,我们出去逛逛吧?”

    ——要让叶瑾收敛一点,绝对不能是任何室内场所。

    虽然林凌现在最大的理想是躺在床上好好休息再睡上一觉,但很显然,他若是这么说只会被叶瑾蹬鼻子上脸儿来。所以他也只能牺牲一下他的老腰了!

    金发的青年扳过面前人精致的脸,对着他的眸子看了两秒,而后爽快地答应了:“行。”

    当叶瑾高大的身形从机甲椅上起来的时候,林凌这才感觉自己终于能呼出一口完整的气来——基因果然是种神奇的东西,之前叶瑾长得多小啊,就跟他真蛾子似的,现在看上去比一般人还要人高马大,让他有种机甲内部缺氧的错觉来,哪怕空气循环系统正好好地开着。

    青年虽然站起来了,可还是堵在机甲里不动,遭到了来自林凌的diss:“你倒是出去啊?”

    叶瑾凉凉地皱眉:“我在这里你不能动?”

    林凌换了个坐姿,打量了一下叶瑾的全身上下——他倒是没什么,最多是看上去衣服多了点褶皱,但是林凌本人就不行了,因为那垫底的都是他的衣服!都是他的!他得换衣服!

    黑发少年迅速地切换了语气,娇嗔地说:“你就先出去一下嘛,以前你都这样很体贴der!”

    ——然后叶瑾的脸色就跟着他的语气一变,什么也没说,出去了。

    林凌松了一口气,赶紧龇牙咧嘴地利用龙移号内部的自动清洁系统冲洗了一下,顺便还换了身衣服,这才也钻出了机甲外围。

    黑发少年出来的时候,叶瑾正靠在保存仓外面对着门口发呆——林凌觉得根据叶瑾的脸色来看,怕是还在回味他的那句“比较棒”……

    林凌不同情他,林凌觉得他是活该!

    青年见他出来,从保存仓外直起身体,看上去仍是十分帅气,对走出来的林凌伸出手:“想去哪里?”

    黑发少年刚刚冲洗过,但脸上的红晕一直没有褪去,还觉得脸颊有些发热。他用手搓了搓脸,想了一个算是风景较为美好的地方:“我们去三月春吧?”

    叶瑾点了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回过头带着他走出去了府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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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帝都的三月春原先并不叫三月春。

    只不过因为那处风景秀美,犹如时间一直被凝固在了阳春三月,令人心旷神怡,才被广泛地称为三月春。

    三月春坐落于帝都边境,从山谷的断崖上攀登上去是一处天然海域,在沙滩上因为时间的流逝生长着无数茂盛的花朵,因着天然的能量供应,盛开得格外美丽。

    叶珩以前在学院时期很喜欢带林凌来,在当时皇长子的事物更加繁忙后,就很少来了。

    这件事林凌知道,叶瑾也知道,但林凌不知道叶瑾知道。

    叶瑾单手负在背后,看着面前的黑发少年凭栏远眺,对着远方的大海出神。

    青年淡淡地想,林凌到底是真不知道他的身份,还是在装傻呢?他那么聪明,怕不是故意说那种话来刺激给他的?

    叶瑾这想法没过多久,就看见面前的黑发少年回过头来对他微微一笑:“我从以前就一直觉得,这里海的颜色跟你的眼睛很像。”

    叶瑾笑了一声,他想那都无所谓了,只要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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