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那个汉子[重生] - 分卷阅读144
放开那个汉子[重生] 作者:年华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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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那个汉子[重生] 作者:年华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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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那个汉子[重生] 作者:年华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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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能捞个不错的配角,表现不好就别怪人拿你当壁花了。”
“谢谢常导。”
“准备……也不用做什么准备,反正你英语不错,直接去就行。”
“嗯。”
“不行,我还是跟你说说。”
庄锦安静地坐着,姿态端正地听常导讲那过去的故事。的确是过去的,因为距离常导上次去美国已经是10年前的事情,他退休很久了,如果不是国内出了分级制度,也不会出山拍戏。
是的,常导这次联系的那位缺演员的老朋友,是一位美国导演。
老人家唠叨起来心里没数,等到如同古时的徒弟一样兼任管家和儿子等职责的潘达来叫人的时候,时间已是夜晚十点。
这个点多数人都待在房里,爬上床看手机看电脑的更不知道多少,当然,偶尔遇到一个正在到处游荡的,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庄锦朝着迎面而来的雷亚鸣微微点头,脚步不停,下一秒就要擦肩而过,却被挡住道路。
雷亚鸣伸手就要抓庄锦的肩膀,却被轻巧地避过。
面容无瑕的青年沉静地看着他,眸子却有些冷。在刚刚回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庄锦险些被顾钦压制住之后,他就有了学习格斗技巧的想法,只不过之后的表演课程占了大部分时间,直到这部戏之前,也才学了一点儿,而且缺少实战。
在岛上,庄锦把格斗课程重新捡了起来。
因为这次的电影里,打戏也占了重要部分。
常导是准备了替身的,尽管他的理想状态是不用替身,而两位主演竟然做到,这就让他很惊喜了。先前常导把聂浪选为主角,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他有驾驭多种极限运动的经验,没想到的是,庄锦竟然也能做到。
论整体水平,庄锦当然是不如聂浪的,但电影需要那么好的水平干嘛?拍到的那部分好看又帅就行。总得来说,以庄锦此时的水准,躲开雷亚鸣这样纯粹靠身体素质没有技巧的,没有问题。
雷亚鸣语气肯定:“你从常导房里出来的?”
质问?庄锦没生气,也不觉得好笑,而是直言道:“抱歉,我对你没兴趣。”
雷亚鸣:“……谁跟你说这个了?”现在明明是我怀疑你走后门,你理解成什么了?!
庄锦耐心地解释:“无论你在想什么,你要说什么,我都没有兴趣。”庄锦困扰地皱眉,“我没有义务解答什么,也不想陪你聊天,除非你准备现在和我打一架,不然……可以让开了吗?”
好气哦。
可还要保持微笑……个鬼啊!
雷亚鸣默念大丈夫能屈能伸,然后让开道路,庄锦果真如他所说的那样没有任何接触另一个人的兴趣,径自走了。
这晚遇到的人挺多的。
戏快拍完了,离别前总是容易依依不舍,聂浪这几天更加频繁地跑出去和狗群待在一起,让庄锦可以随时在房里让学习机开课。庄锦朝遇见的白人演员微微颔首,转过一个弯,又见到站在走廊窗前不知想什么的李逸。
如果要给这位前室友贴标签的话,强迫症和信风水都算,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两点始终没有被曝光。
没有打扰对方望月抒怀,庄锦回屋睡下。
2037年1月9日,剧组飞往国内。按照行程,众人准备先到三亚休息一天,再各回各家,庄锦一下机,便见到了助理林雀。
第104章 一零四
林雀简直要泪奔, 情真意切道:“庄哥,我终于在饿死之前见到你了!”
按照终天的制度,助理的薪酬几乎都靠提成,而提成和艺人的收入挂钩……由此可以想象林雀的艰难。由于人不能真的喝西北风活着,所以林雀这几个月另外打了一份工,直到庄锦回来,他才再次回来上这边的班。
作业余演员的助理,本来也是份清闲工作, 有另一个主业或者副业也没什么奇怪的。
庄锦不客气地把行李递给林雀, “走吧, 先去酒店。”
回国的第一要务是倒时差。
尽管是冬天, 可三亚的气温仍可比拟内地的夏日,比南太平洋的还要高一点,不存在需要加衣服的问题。而明天从三亚飞山林的话, 就要披件暖和的外套了。庄锦坐在酒店里, 打开笔记本电脑, 连接上wifi,思考着要不要以此为理由让顾钦带件外套来接机。
一边思考, 一边打开微博,转发了官微更新的消息。
粉丝也都知道电影杀青, 想必机场会有很多粉丝和媒体在等,这种情况,小钦说不定连挤到前面都做不到……
何况明天中州大学还要上课。
庄锦正思考着,手机“滴”地一声, 收到了短信。
吕彦的。
庄锦不奇怪对方为什么知道自己的电话,对于神通广大的狗仔来说,有些东西并不是秘密,而在看过对方的短信后,庄锦回复道:“谢谢。”
吕彦的心情似乎不错:“欠你的终于还清了:)。我觉得你人不错,可以交个朋友吗?”
上次冤枉过庄锦后,吕彦及时地做了补偿,可显然,他心里仍然认为欠庄锦一次,寻思着找机会弥补。而在弥补之后,两者才是平等的,才能提出交朋友的请求。庄锦忽略后一句,“你的消息需要保密?”
“当然。不过对方是你好朋友的话,可以悄悄地分享一下。”
“好的。”
“喂,你别搅黄了啊!”
“我有分寸。”
没下文了。
在山林市的吕彦不知道庄锦有没有把自己的号码加入通讯录,也不知道对方说的不清不楚的话具体指的什么,他纠结了好一会,想着要不要打个电话过去,半晌放弃了这个打算。
唉,和天才交朋友果然很难,先努力变成熟人吧。
林雀整理着自己的行李,“庄哥,你要买件大衣吗?山林市快零度了,挺冷的。”
“买一件,然后你回去,换程姐来。”
“???”
林雀懵逼道,“庄哥你嫌弃我?等下,你刚才说程姐?”以前不都是程小姐的吗,亲密度什么时候刷上去的?或者说距离产生美?!不过也对,和茅哥比起来,程姐简直良心。
“我打算先去一趟美国再回家。”庄锦平静道,好像他最开始就是这么打算的,“常导给我联系了一部美国电影的试镜机会,我准备先去一趟。”
这倒没什么难以理解的,毕竟有这种好机会当然要抓住,去晚了谁知道会出什么变故,何况回去山林市那边也是要近期再去的,多此一举。林雀把前因后果在脑子里转了一圈,突然想到庄锦没有提前说起这点,连经纪人陷在才通知,疑惑地看向他,“怎么突然?”
庄锦对此的解释是这样的,“直觉。”
林雀:“……”
林雀老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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