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美国之富甲天下 - 386 牡丹亭
想要融入美国社会,就要遵循美国社会的游戏规则,这一点无可辩驳。
当然了,如果骏马集团足够强大,骏马集团可以推动美国政府制定对自己有利的规则,这同样是游戏规则的一部分。
骏马集团的专利都是刚刚申请没几年,所以距离专利保护到期还很遥远,因此在这个问题上李牧不着急,过几年再考虑这个问题也不晚。
就目前的形势来说,等过上几年,在马萨诸塞州、夏威夷州、纽约州等地,李牧都将拥有相当的影响力,哪怕这三地的参议员只有一半和李牧关系密切,李牧也有把握推动国会制定相关法律。
差点忘了,李牧在伊利诺伊州和印第安纳州拥有大片土地,现在李牧已经开始向伊利诺伊州和印第安纳州安置移民,将这两个州的土地利用来,开发成牧场,骏马集团现在有了自己的汽车厂,农用机械肯定在计划之内,等再过几年,李牧就将成为伊利诺伊州和印第安纳州的大牧场主,到时候李牧在这两个州同样会拥有巨大的影响力。
至于东德克萨斯州的牧场,这个就算了,李牧没打算开发东德克萨斯州,那是李牧的底牌之一,是李牧制衡洛克菲勒的手段,同时德克萨斯州是洛克菲勒的大本营,标准石油的总部就在那里,李牧不想向洛克菲勒的地盘伸手,否则会影响到李牧和洛克菲勒之间的友谊。
回到纽约,李牧的到了一个好消息,威尔要回来了。
乔治·杜威在和印第安人的作战大获全胜,作为主力军的骑兵第一师功勋卓著,战争嘛,杀敌一千自损八百,骑兵第一师在作战同样伤亡惨重,虽然没有到伤筋动骨的程度,但为了保存这支陆军王牌部队的实力,战争部要求骑兵第一师原地修整,威尔也因此闲下来,准备返回纽约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
美国人这一点很令人诟病,他们总是工作是工作,生活是生活,这两者绝不冲突,因此在二十一纪,李牧经常在新闻上看到,美国某地遭遇天灾人祸,但总统正在高尔夫球场打高尔夫之类的新闻。
威尔也是一样,虽然和印第安人的战争并未结束,但连续在前线征战好几个月,威尔也已经精疲力尽,所以威尔认为适当的休息很有必要,因此,哪怕乔治·杜威还在指挥部队绞杀印第安人,前线激战正酣,威尔也要开始自己的假期。
当然这对于李牧来说是个好消息,这代表着李牧终于不用再为格洛丽亚头疼,威尔这个正牌“父亲”回家,李牧这个兼职的“监护人”总算是完成任务。
当然了,考虑到威尔在纽约并没有固定的家,和在斯普林菲尔德一样,李牧准备把威尔安置在总督岛,这里是李牧的家,同样也是威尔的家。
返回纽约的当晚,阿瑟致电李牧,邀请李牧共进晚餐。
这是私人性质的聚餐,李牧并没有大张旗鼓,所以选择了曼哈顿格林尼治街的圣荷西餐厅。
圣荷西餐厅是“春田安保公司”经营的餐厅,洪门改组为“春田安保公司”之后,已经走出了洗白的第一步,那么就需要一些正当产业证明“春田安保公司”的合法性,不能一味的打打杀杀,那不符合李牧想让洪门树立的新形象。
“春田安保公司”现在拥有九百多名员工,其超过一半是华人,三人董事会由福特·本杰明和司徒雷、楚无双组成,但总经理是福特·本杰明。
虽然成立时间不到半年,但“春田安保公司”发展速度很快,目前在纽约拥有三家旅馆,一家餐厅,和两个货运公司,李牧还准备在司徒雷贡献出来的那个货栈上修建一座酒店,将由“春田安保公司”直接管理,作为沙滩俱乐部的指定服务酒店。
之所以将餐厅名字命名为“圣荷西”,这和美国的华人经历有关,在旧金山市成立之前,圣荷西是华人登陆美国的第一站,所以“圣荷西”这个名字对于华人来说具有特殊意义。
虽然开在曼哈顿,但“圣荷西”餐厅是一家地道的华人餐厅,餐厅的主厨是从清帝国请来的大厨,菜肴以传统东方菜式为主,并且并没有针对美国人的口味进行改良。
总有些华人认为想在国外开餐厅,就要针对当地人的口味进行改良,其实这想法本身就不大正常。
什么叫外国人的口味?
如果外国人喜欢酸酸甜甜的口味,那也没必要一定要把水煮肉片做成酸酸甜甜的,向他们推荐糖醋鲤鱼不是更好?就算美国没有鲤鱼,那么酸甜口味的菜遍地都是,糖醋排骨、鱼香肉丝、糖醋里脊等等都是酸甜口,随便哪一道拿出来都能征服美国人的味蕾。
李牧坚持地道原味的另一个原因是李牧不想顺应白人的喜好而改变华人的传统习惯,什么叫传统?坚持下去持之以恒的才叫传统,朝三暮四绝不会形成传统。
或许某些人看来这是上纲上线,但对于李牧来说,李牧就是要塑造一个和以往不同的华人形象,绝不委曲求全,绝不顾全大局,绝不为了获得他人的认可摧眉折腰,这样才能真正建立华人的信心,树立华人的形象。
当然了,李牧也不是一成不变,对于西式餐饮优秀的经验李牧也会选择性吸收,“圣荷西”餐厅有传统式包厢,也有西方习惯的用餐大厅,这两者并不冲突,因为李牧认为西方传统用鲜花妆点餐桌的习惯有利于增加“圣荷西”餐厅的格调,所以对于这一点,李牧非常喜欢。
和阿瑟吃饭当然要在包厢里进行,包厢拥有一个传统大气的东方名字:牡丹亭。
房间内的装饰也偏向东方风格,墙壁上悬挂着名家手书的横幅,上面写的是汤显祖所著《牡丹亭》的名句: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还有一幅写的是:情不知所,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
横幅上的字体是楷书,一笔一划,端端正正,就和李牧想要树立的华人形象一样,端正大气。
或许是因为李牧的缘故,阿瑟对东方传统化很有兴趣,在造型古朴宽敞舒适的太师椅上坐下,阿瑟端一盏青花瓷茶杯,看着茶杯里浮浮沉沉的银芽,嗅着若有若无的淡淡幽香,纵然是不太理解东方化的玄妙韵味,阿瑟也能感觉到心旷神怡。
“牡丹亭——这个名字有什么典故吗?”阿瑟也在学习汉语,“牡丹亭”这三个字的发音还挺清晰,虽然免不了还是有点洋枪怪调,但已经达到能让人听得懂的程度。
“牡丹应该算是清帝国的国花,虽然清帝国官方没有确认,但实际上就是如此,至于《牡丹亭》,这是三百年前一位优秀剧作家的作品,在我们华人很受欢迎。”李牧简单介绍,并没有详细介绍《牡丹亭》的大概情节,这要是仔细说来,今天的饭不用吃了。
“就像《费加罗的婚礼》?”阿瑟按照自己的想象给《牡丹亭》下定义。
“差不多。”李牧微笑,确实,这两者都是优秀作品。
《费加罗的婚礼》是莫扎特最杰出的三部歌剧的一部喜歌剧,完成于1786年,很受西方白人喜爱,前段时间阿瑟刚在乐府歌剧院听过《费加罗的婚礼》,所以印象深刻。
说来,这个时代纽约人民的娱乐生活也够乏味的,作为最受欢迎的娱乐项目,纽约仅仅只有一家歌剧院,就是乐府歌剧院,这家歌剧院只有少量包厢,是富人消遣的工具,一般的产家庭无缘进入。
二十一纪美国最著名的歌剧院是纽约大都会歌剧院,这家歌剧院目前还没开始建设,要到1880年才会开工。
两人聊了没几句,服务员开始上菜,第一道菜就是清帝国北方传统名菜——烤鸭。
饭店的大厨师亲自为李牧和阿瑟服务,大厨师刀功精湛,片出的烤鸭薄如蝉翼,吃来肉质细嫩,味道醇厚,肥而不腻,还有一股淡淡的果香,这让阿瑟拍案叫绝。
二十一纪常有人说美国人不吃鸭子,原因一说一大堆,不外乎美国人天生爱好生命那一套,其实都是瞎扯淡,火鸡、牛难道就不是生命?
美国人不吃鸭子是因为他们不会做,李牧在美国呆了这么长时间,发现美国人的烹饪水平仅限于平底锅,颠勺对于美国人来说是不亚于汉语八级之类的难度,做不好,或者说做出来不好吃,自然也就吃得少。
但吃得少真心不代表不吃,美国人也是人,饿了连活人都吃,更不用说鸭子。
酒至半酣,阿瑟终于开始说正事:“再过两年,费城将会举办独立百年博览会,这个事知道吧?”
“知道。”李牧也算是工业大佬,当然知道这件事。
“我想把这个博览会弄到牛越来,你认为怎么样?”阿瑟征求李牧的意见。
怎么样?
当然好,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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