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爷贵性 - 第一百二十六章 变法本质
侯爷贵性 作者:沈貘
第一百二十六章 变法本质
侯爷贵性 作者:沈貘
第一百二十六章 变法本质
侯爷贵性 作者:沈貘
第一百二十六章 变法本质
柴琛回想刚刚“乐琅”的话,心里苦得发涩。
他恨不得能马上三书六礼、八人大轿把“乐琳”娶回宫中。
只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他又能有什么法子?
乐琳看他惭愧又无奈的表情,愈发证实心中所想——他无法公开自己与乐琅的断袖之交,只得让乐琅借用其孪生姊的身份,意图瞒天过海、暗通款曲。
她不齿柴琛这般自私自利,更迁怒他唆摆乐琅,于是冷哼了一声,别过脸去不再看他们二人半眼。
“王先生,”乐琳转过头来,又对王安石正色道:“我对你的话,并不认同。我对你预想的做法,更是丝毫不赞成。”
王安石面色一凛,他心中对“乐琳”赞许有加,故而方才“乐琅”只因其女子的身份,便如此无缘无故蔑视“乐琳”,他已是十分不快,但因着这是别人的家事,旁人并不好置喙,只得默不作声。此时,他听得“乐琅”说道这样的话,更是不豫。
乐琳并不理会王安石那黑青得如炭石一样的脸色,径自说道:“你根本不知道你想要做的革新本质是什么。”
“哦?”王安石冷笑道:“言下之意,小侯爷你便知道了?”
乐琳淡然地点头,但不直接回答王安石的问题,反而是从方才的话题说起:“我问你商鞅变法之事,并非问其后果,而是问其本质。”
这话问了出口,王安石也一时被考住了。
本质?
“本质正是与某一致,富国强兵。”略为沉吟后,王安石这般答道。
乐琳却摇了摇头,认真说道:“富国强兵只是这场变革的结果,并非其本质。”
王安石寻思了一会儿,不禁赞同“他”的说法,渐渐对这话题有了兴致。他虽则高傲,但对自己不懂之事,亦能抱有足够的虚心,于是诚恳道:“某愿闻其详。”
“商鞅变法,废除井田,废世卿世禄制,奖励军功,重农抑商,从而富国强兵,这些其实都是表象。其实质是,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制崩溃、封建制确立的过渡时期……”
“奴隶制崩溃?封建制确立?”
王安石茫然不解:“商鞅之变法本就是要废分封,何来封建制确立?奴隶制又是什么?”
乐琳愣了愣,这才发现自己的用词出现了偏差。
王安石理解的“封建制”是狭义的“封建”,即分封制。语出《吕氏春秋通诠·慎势》:“封建,即封邦建国,古代帝王把爵位、土地分赐亲戚或功臣,使之在各自区域内建立邦国,即封建亲戚以藩屏周。”
而乐琳所说的,是后世现代意义上的封建制度。“封建制度”这个说法,其实是从西欧近代用语英文feudalism翻译而来。
feudalism在西欧有一个复杂的过程,其含义约指封君封臣,农奴制,庄园采邑制,封建主垄断土地,不允许土地买卖,与人身依附并存的领主和附庸间的契约关系等。
而中国的“封建”本义于feudalismus的内涵同中有异,异中有同,存在通约性,故日本近代启蒙学者福泽谕吉,中国翻译大家严复都坚持了中国“封建”的古义与西义的通约性。
严格来说,乐琳所说的“封建制”应该叫做“*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乐琳略略思索了一会儿,便理清其中关系,答道:“是我说错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命名这两种不同的关系,但我能举例试试。”
她从旁边的书堆中找来笔墨纸,边画着结构图,边解释说:“奴隶制是这样的——在商鞅变法之前,奴隶主,亦即君主以及其层层分封的贵族,对奴隶是拥有绝对的所有权,奴隶没有人身自由,劳动产出完全由奴隶主占有,奴隶主只给奴隶最低限度的生活资料。”
乐琳的结构图画得清晰分明,用语亦简单明了,王安石只想了一下,便完全理解了:“这便是奴隶制?”
“嗯。”
“此言有理,”王安石轻抚着胡须,细细消化着这些前所未闻的说法。片刻,他喃喃自语道:“废井田,废世卿世禄,其实质是……废除奴隶主的权利?”
乐琳对王安石这敏捷分反应简直叹为观止,颔首道:“正是!”
王安石却是又陷入了不解之中,他问道:“这当中,是发生何事?”
“夏商周这三代奴隶制的朝代,人们劳作的产出是极其低下的,仅仅够温饱,故而奴隶主能够很好地控制奴隶。”乐琳娓娓道来:“然而,时移世易,铁制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导致一些奴隶在完成奴隶主限定的任务后,还能有多余的时间精力开垦耕地……”
王安石猛拍了一下大腿,恍然大悟道:“愈发多的私有耕地被开垦,故而逐渐形成能与奴隶主分庭抗礼之人?”
“嗯,正是新兴的地主阶级。”
“地主阶级!这个词用得好,地主,土地之主,阶级者,上一台阶之人!好词!”
王安石抚掌赞叹道。
“原有的奴隶制土地制度制,逐步被后来的土地私有制所代替,新兴地主阶级随着经济实力的增长,要求获得相应的政治权利,从而引起了社会秩序的变动。因此,纷纷要求在政治上进行改革,发展私有土地的经济,建立地主阶级统治。”
“这便是为何春秋、战国之时,各国纷纷变法之原因?”
“嗯。”
窥探到一段风云幻变的历史真相,王安石只觉得如醍醐灌顶,心中激动万分。
半晌,他稍稍平静下来,又问道:“你是为何不赞同我的青苗法?”
“你的想法很好,子商鞅变法以来,不,是自秦朝统一六国以来,至今,其实一直是这种情况——地主阶级掌握了绝大部分土地的所有权,农民无地或少地;农民为了生存不得不租种地主的土地,不得不依附于地主,得不到真正的自由;农民把大部分劳动产品作为地租缴纳给地主,自己只剩少部分维持生存。”
“青苗法正好可以变革这个弊端。”
“只是,”乐琳叹了口气,皱眉道:“你的想法太过超前了。”
“嗯?”
“商鞅变法,是新的地主阶级与旧的奴隶主的较量,当时,新兴的地主阶级已经足够强大了,所以他的变法成功了。”
王安石听到这里,半懂非懂,半信半疑。
“那么,你呢?“乐琳继续问道:”你的青苗法是要和整个地主阶级作对,你依靠的是什么新阶级?”
……
第一百二十六章 变法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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