蝼蚁 - 分卷阅读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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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蝼蚁 作者:杯莫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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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蝼蚁 作者:杯莫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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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习惯了这每日一问,回道:“挺好的”,然后还学着林锦平时的样子补充道:“今天在码头看到他们钓上来一条好大的鱼,安乐那么大。”

    两个人随便聊着,陆重很喜欢晚上打电话的这段时光,喜欢跟林锦分享一天做了什么事,也喜欢听林锦说他做了些什么,可是,并没有深想过原因。

    林锦在中途装作不经意地问:“昨晚上为什么不接我电话?”

    陆重目瞪口呆,“我没有啊”,赶快翻了一下未接,发现果真有林锦的三个电话,他抠了抠脑袋,“我没听到,然后早上看电话的时候也没有看到未接,对不起。”

    不是故意的就好,可能不小心碰到什么键就把未接盖过去了,这种事也难免,林锦没再纠结这个问题,转而问:“明天我们几点钟见面?”

    “图书馆几点开门啊?”

    “八点半。”

    “那我们八点半在门口见好不好。”

    “行,要不要我来接你。”

    陆重回绝,“不用不用,我自己可以过去的,陈哥告诉我怎么去了。”

    林锦没有坚持。

    睡前陆重躺在床上,完全没有像往常一样闭眼就睡着,满心都是一种不知名的激动,他隐隐地感觉到那激动是什么,可再一细看又什么都看不分明。

    林锦是八点二十到的,远远地就看到陆重已经站在那里,穿着墨绿色衣服,整个人像棵青葱的小白杨。

    走近了他就忍不住皱眉,陆重就只穿了一件毛衣,“怎么又只穿这么点?”

    说完又准备把大衣脱下来给陆重。

    陆重一把按住他的手,急切地解释:“我真的不冷,就是为了怕你又脱衣服给我,我才穿了这么厚的毛衣。”

    就普通的毛衣还说这么厚,林锦失笑,算了,看样子是真的不冷。

    他从大衣兜里摸出从家里带来的一罐热牛奶,递给陆重,陆重抬头看他,他只是笑。

    陆重慢慢伸手,明明牛奶瓶只是温的,可他触到时却像被烫到,颤了一下才拿住,然后两只手握着,放在胸前。

    林锦好笑的问他:“不喝吗?我特意从家里带来的,给你暖暖肚子。”

    陆重把牛奶握得更紧,笑着回道:“待会再喝。”

    两个人向图书馆门口走,走了一段路,林锦听到陆重的声音,“谢谢你。”

    林锦好像明白他在谢什么,又好像不明白。

    图书馆刚刚开门,他们俩是第一个,林锦先带着陆重去办卡,工作人员介绍有三种卡:第一种免费的,不能借书,只能在图书馆里看;第二种30,可以借两本书,期限两个星期;第三种70,可以借五本书,期限四个星期。

    陆重认真地听完,然后说:“30的就好,谢谢。”

    林锦带着陆重一层一层地逛,陆重已经从最开始的震惊回过神来,可仍然忍不住叹服,感觉眼睛看不过来。

    就像喜甜的孩子进了糖果工厂,亢奋又有点无所适从。

    林锦教陆重操作查找书籍的电脑,陆重还只在高中时上过电脑课,不过他记忆好,看林锦操作一遍也能记个八九不离十。

    这次林锦让陆重自己试一下,陆重慢慢地回忆,动作虽然很慢但是没有出错,最后在输入书名时,他一个指头一个指头的敲出四个字,百年孤独。

    林锦其实是有点好奇为什么陆重会想看这本,而且从私心上讲他并不想陆重看,这本书太过消极,而在他看来陆重的生活已经足够坎坷。

    可看到陆重兴致勃勃的样子他说不出制止的话。

    两个人循着显示的位置找到书,林锦本以为陆重会很喜欢在图书馆里看书的气氛,打定主意陪他待一天,可他的提议却被陆重拒绝。

    陆重确实很心动,可是他还是更想趁难得的休息带安乐去玩。

    林锦问:“是有什么安排吗?”

    “我想带安乐去爬山。”

    林锦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那带我一起行吗?”

    于是,爬山的两个人变成了三个。

    陆重要先去回家接安乐,林锦没开车,陪着陆重去坐地铁。

    这条线人特别多,在半天意半刻意的影响下,陆重慢慢被挤倒最角落,林锦就站在他面前,把他整个人圈在怀里。

    陆重觉得挨得太近了不自在,可不知怎么,手却好像有了自己的意识,总是不想推开。

    他听到自己的心跳大如擂鼓,可再仔细听,又好像只是地铁行在轨道上的声音。

    “你在想什么?”

    陆重抬头,林锦满眼笑意地看他。

    林锦的眼睛特别黑,深邃又神秘,陆重觉得他的眼睛真好看,像有一片湖,又像有一轮月。

    陆重被这双眼睛摄取了心魂,失神了片刻才回道:“没想什么。”

    “你想去爬哪座山?”

    “就河对面那座。”

    “那山太险了,你带着安乐不安全,换一座好吗?”

    在陆重眼里那山跟个小土包一样,可仍不忍拂了他的好意,一口答应道:“好,换一座。”

    林锦想了想,说:“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吧。”

    出站过后陆重带着林锦往家走,还得走二十多分钟,入眼全是低低的矮楼,由于年代久远,斑驳破旧,又搭建出无数的窝棚,晾衣杆到处支着,把天空分割得支离破碎。林锦来之前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可现实比他的预期还是要差得多。

    七拐八拐地进了一条小街,昨晚下了雨,所以低洼处积起了水潭,陆重停下来,思考了两秒钟,又上下看了看林锦。

    林锦刚准备问怎么了,就被陆重一把抱起,还是那种标准公主抱的姿势,他愣了估计有十几秒,人生从来没有一刻如此喜感过。

    偏偏陆重还一本正经地说:“我不想你弄脏。”

    林锦觉得自己读懂了陆重眼里此刻笨拙的温柔,轻声说:“弄脏了可以洗。”

    陆重似是完全不考虑的直接摇头,“脏一个人既可以了。”

    林锦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把吹落到陆重头发上一小片树叶捡下来,放在手里,捻着叶柄转。

    直到踏过一串水潭,陆重才把林锦放下,林锦说:“下次要抱我的时候能不能先给我说一声,让我有个心理准备。”

    陆重认真地点头,林锦忍不住低着头笑。

    到了楼下,陆重说:“你在这儿等我一会儿,我去抱安乐”,说完又像是怕林锦多想似的补充道:“我妈妈这里不太好”,陆重指了指自己太阳穴,“见到陌生男人会害怕”。

    “我在这儿等你。”

    周围偶尔有路过的人都来回打量林锦,一个人的气质是不能掩饰的,这是一个跟这个地方格格不入的男人,林锦也在四处张望,破旧的小楼,满地的垃圾,腥臭的污水,这就是陆重平时生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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