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际第一萌宠 - 分卷阅读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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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际第一萌宠 作者: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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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际第一萌宠 作者: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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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杰对自己感兴趣之后,叶斐然再也没用那具身体去见过艾尔杰了。

    小孩子嘛,只要看不见,过两天就忘了。

    喜新厌旧的速度非常之快。

    “明天跟我一起出去吧。”罗德斯对叶斐然说。

    叶斐然有点愣:“出去干嘛?”

    罗德斯松松领带:“你不是说在家闷得慌吗?带你出去走走。”

    叶斐然:“不会给你添麻烦吧?”

    “不会。”罗德斯脱下衬衣,露出结实的腱子肉,“你不是麻烦。”

    叶斐然笑了笑:“你明天没事处理?”

    罗德斯摇头:“事情都差不多了,去参加一个舞会。”

    叶斐然有些惊奇,毕竟罗德斯几乎没有任何娱乐活动,他不玩游戏,也没有一起出去玩的同伴。他所接触的人不是下属就是同僚,有时候还有敌人。

    唯一放松身心的举动就是看书。

    这样的人去跳舞?叶斐然都有点想象不出那个场景。

    不过……这样的身材去跳舞,肯定也很赏心悦目。

    ——是的,比起脸,叶斐然看人更爱看身材。

    第二天一早。

    叶斐然换好身体,穿上礼物:一套深蓝色的燕尾服,衣服的裁剪恰到好处,把他这具身体的优点全部突显了出来,因为是罗德斯定制的,还十分贴身,不会觉得哪里不舒服。

    叶斐然兴致勃勃的站在镜子面前摸了摸自己的下巴——这具身体的脸是好看的,正是一张英俊帅气的脸,比他自己的脸还要硬朗一些。

    一直不是西装就是军装的罗德斯也换了一套燕尾服,没有之前板正的形象,罗德斯看起来年轻了至少五岁。一直以来都被梳到脑后的头发也放了下来,失去了发胶之后,原本十分听话的黑色短发现在轻柔多了。

    虽然周身的气质已经严肃,却也不再像之前那么一板一眼。

    如果晃眼看,也会觉得还挺年轻的。

    “你多少岁了?”罗德斯忽然问。

    叶斐然:“今天应该二十六了吧?我都不怎么记得住自己的年纪,年年都要从自己出生的那一年向后推。你呢?”

    罗德斯:“二十八。”

    ……罗德斯看起来至少三十二。

    叶斐然笑了笑:“比我大两岁。”

    罗德斯面部表情和之前没什么区别,但叶斐然却觉得比起之前,现在的罗德斯看起来轻松多了。

    大概是要解决的事解决的差不多了吧。

    叶斐然走在罗德斯的身边,这个身体比罗德斯矮一个头:“我看网上说,你把人告了?”

    “对。”罗德斯向外走,“我不动,那边就能一直不开口。”

    确实挺麻烦的,叶斐然不懂这些弯弯绕绕尔虞我诈,他和人相处很简单,喜欢就亲近一些,不喜欢就离远一些。他不会废太多的时间和脑力跟人打交道,那太累了,一定会早衰。

    这次出门罗德斯并没有带上伊恩,伊恩忙着呢,他被安托万说服了,还要继续去找儿子。

    “伊恩也挺可怜的。”叶斐然坐上副驾驶,把一边的水杯递给罗德斯。

    罗德斯喝了口水润了润唇,他的嘴唇很薄,但上嘴唇很翘,明明板着脸,却还是会让人觉得性感,他嘴唇一张一合:“运气不好。”

    叶斐然愣了愣,随后点头:“对。”

    悬浮车在光道上行驶,这里是郊外,从车里望出去,外边是自然风光。

    树木葱郁,花草茂密,是和城内截然不同的景象。

    叶斐然是第三次从这里经过,却还是忍不住赞叹:“你们这里的环境保护的真好。”

    要不是有道路,叶斐然光看这景象都会觉得这里还没有被开发。

    罗德斯眼睛看着前方,他开车的时候背挺得笔直,无论什么看罗德斯,他的行为举止都是严肃又风度翩翩的:“喜欢就常出来看看。”

    叶斐然摇摇头:“你们这阵子都忙。”

    罗德斯笑了:“还好。”

    叶斐然没说话。

    过了大半个小时还没到目的地,叶斐然才终于憋不住问:“我们这是要去哪儿?”

    随便走走的话,哪里都可以吧?

    罗德斯抿唇:“舞会的场地在帝都最中心的酒店。”

    叶斐然吃惊:“可以去吗?会不会有麻烦?”

    本来以为只是小型舞会的叶斐然有些担心,毕竟罗德斯现在的处境很尴尬。在帝都正中心的酒店,怎么想都不会隐秘吧?

    当叶斐然站在酒店门口的时候,终于忍不住长大了嘴巴,表现的如同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酒店大门用的不知道什么材料,明明是透明的像是玻璃一样的门,在不同的角度会映射出不同的光芒。

    大门很高,至少有四个罗德斯那样高,大门旁边还有雕刻的装饰品,材料有点像铁,上面有些微的锈色,复杂缠绵的花纹一路延伸却不会让人觉得陈旧,反而有种说不出来的复古高雅。

    门口有侍者站在一边引导,他们统一穿着白色的衬衫和黑色的马甲,把腰肢勾勒的柔韧纤细。他们都刮了胡子,十足的俊秀,但是都目不斜视,走路的姿势也是专门训练过的,每一个举动都让人觉得优雅。

    就连客人说话的时候,他们都会微微低头,把脑袋侧向一边,一副认真聆听的模样。

    叶斐然没来过这样的场合,估计比第一次进大观园的刘姥姥没好到哪儿去。

    叶斐然咽了口口水,他跟着罗德斯走进去——罗德斯估计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了,并没有让侍者带路,他径直向前走去。

    大门里头又是别有一番洞天,头顶悬挂着水晶吊灯,叶斐然看不出真假,但是做工精细又华丽,灯光明亮却不刺眼,就算直直的看着灯也不会让眼睛酸涩。

    地上铺着猩红的地毯,踩在上面却比毛毯还要软和。

    走廊旁边的桌子上放置着饮料酒水和点心,渴了饿了都可以自己去拿。

    叶斐然跟着罗德斯的脚步,他有些紧张,但很快平静下来。

    反正他也不认识这里的人,只要不做出丢脸的举动就好了,至于跳舞什么的,反正也不会有人来邀请他。

    就在一边吃吃喝喝,看看这些大猫们跳舞就可以了。

    他想的十分完美。

    “罗德斯?”有人叫住了罗德斯。

    罗德斯和叶斐然一起转头,脸上的表情都是如出一辙的冷漠。

    来人愣了愣:“这位是?”

    “叶,我朋友。”说完,罗德斯又对叶斐然说,“这位是肯森先生。”

    他没有以军衔来介绍对方,叶斐然默默点头。

    反正少说少错,多说多错。

    肯森走近了两步:“我还以为你今天不会来呢。”

    罗德斯显然不想和他纠缠,口气也不热络:“嗯。”

    肯森:“……”这样你叫我怎么接话?如何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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