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用臣换来的江山(重生) - 分卷阅读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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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用臣换来的江山(重生) 作者:九秋黄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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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用臣换来的江山(重生) 作者:九秋黄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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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用臣换来的江山(重生) 作者:九秋黄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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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远坡一战,要了他爹的命,也断了两国的百年邦交。

    那一年,怀远将军被杀,宁国以“英雄岂能枉死”为由发兵烈国。

    那一年,二皇子明玦立下赫赫战功,血洗边关,马蹄直上,誓要为怀远将军报仇。

    那一年冬季,烈国因着夏末黄河决堤,牵扯出一桩官府贪赃的大案,百姓民不聊生,因着一场战事更加元气大伤。内外交困之下,耗不起那么久的仗,不得不与准备乘胜追击的宁国求和。

    如此拖了几年,烈国吃了不少亏,待到文清三十三年,两国和解,互换了质子。烈国送去了唯一的嫡长子未来的太子,宁国送去了不受宠的五皇子。

    这当中的厉害关系,明眼人一看就知道。烈国落了下风,只得服软。

    因着那一年,他娘被人戳着脊梁骨骂奸细,骂祸水。

    只因着平远坡那场战,实是误会。

    这误会到底如何产生的没人想知道,世人只觉得,靖国公府的怀远将军马革裹尸,枉死沙场,只因为他娶了来路不明的奸细。

    他娘那么明丽的一个人,丈夫死后还要背着流言蜚语在异国他乡受尽苦楚,只为着养大年岁尚小的儿子。

    她的儿子,无论娘是谁,永远是靖国公府长房嫡子,日后要袭爵的。

    可惜他娘不知道,沈潘最后还是毅然继承了他爹的衣钵,征战沙场,报了他家的血仇。

    世事无常,他重生了。

    这辈子要是还能让明玦那孙子灭他全家得了江山他就不姓沈。

    沈潘握握拳,那由心而生的怒意透过眼睛几乎凝成实质。一旁的沈清还以为他侄子要去杀人了。

    “你说的暂且有理,那为何,又要来给我个说法?”沈清眯眼寻思着,看着他从小揍到大的侄子,心里虽然为着自家大嫂有那么一丢丢的欣慰,面上还是非常不齿的,恨不得□□裸地写上嫌弃。

    跟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打架,太掉份。

    报复人的方式有很多种,沈潘却选了最蠢的一种。

    若是还有别的,那就是,竟然今天才来找他。

    沈清为着他家的侄子的脑子担忧。

    莫不是从小打到大,打傻了?

    沈清开始考虑现在提醒知武“打人不打头”还来不来得及。

    “别难为他。”听到三叔说话,沈潘这才清醒过来,暂且将那些大仇抛去一边,眼前的事情才更棘手。

    他记得那位自己打的那位黄面书生。那人还是有些才华的,只是因为自己同样被赶出了书院。

    可靖国公府家的贵子和贫寒人家的孩子又岂是能比的?他退了学好说,那人却被断了生路。

    那年自己逃出盛都,一眼就看到了他。跟自己结了仇的人,沈潘还是记得很清楚的。

    那人还是黄不几几的脸,坐在破草棚里给人说书,身上的衣衫单薄的他看着就冷。

    那时的自己大概也是差不多的。衣衫褴褛,腹中饥饥。

    那人看了看他,犹豫间,却给了他一个馒头。

    “范某穷且困,兼济不了天下,权且求个心安。”

    沈潘最受不了这样的酸腐秀才。

    却莫名的觉得,这个人本该前途无量,兼济天下的。

    那糙面馒头很好吃,很香。

    作者有话要说:

    喵?有人看嘛。o(∩_∩)o。。。。emmmm,叶子能悄咪咪求个收求个评嘛?(捂脸脸,遁走。)

    第6章 范送

    盛都城的街头巷尾永远都是那么热闹。傍晚来临,暮色四起,沈潘沉着气走出府门,练武时穿的短打还来不及换,身形一闪,就融进了那些神色匆匆的人群里,和谐极了。

    沈潘没想到,自己重生回来第一个赶着去见的人不是他娘,不是凤连,不是他祖母。却是自己欠了一个馒头恩情的人。

    沈潘不知路,穿过一个个巷里小道,一不小心进了人家破落的院子,不知引来多少狗吠,那摔鞋声,破骂声,络绎不绝。

    坑洼的小路,残破的门扉,破落的院户,在那夕阳的余晖里更加斑驳。

    沈潘暗忖一声糟糕。三叔只告诉他那位姓范的黄脸同窗在不出城五里的柳家巷里住,谁知道这柳家巷是这个样子?

    三叔还以为会跟着他靖国公府一般,一座府邸占了半条街,还放块鎏金的匾额?

    沈潘皱皱眉。再过一会儿日头落尽了,更加不好找了。

    沈潘决心一个一个地去找,透过那半掩的门,院子里的东西也能看到大半了。

    若是今日找不到,他也只能明日里再做打算。总也要等到天暗再说。

    有的门半掩着,那半院的杂乱就这么展现在沈潘面前。夏日的草长得丈长,有些院子里蚊蝇飞舞,那血腥的污臭味让沈潘刚伸进去的头就收了回来。有些院子里屋子尚且是蓬门荜户,那院落自然也破败不堪,看不出什么样子来。

    沈潘才知道原来这盛都还有这样的地方。

    也是,天子脚下尤有吃不饱穿不暖的。这儿与那高门府邸格格不入也没甚好奇怪的。

    这天子眼皮下的贫民才是可怜。

    小邑犹藏万家室,那么些个百姓,他们藏躲在这富贵堂皇的盛都的各个角落。那入眼的浮华烟云不是他们的,却要为那些珠玉权势俯首帖耳,做出最卑微的姿态来。

    遑论社稷如何,这百姓却是最难做的。

    或兴或亡,百姓都苦。

    沈潘苦笑一声,身手矫捷地将身子探进有一户人家。

    这家人倒是挺殷实,松木板门板上还挂根粉色纱绸。

    沈潘刚进门就扑鼻而来一股胭脂味。门后的一双白玉臂更是快速。白蛇一般,作势要缠了上来。

    沈潘反应快,一掌伸出,转身一挡。岂料,人家根本就不惧这一掌。仍旧软着身子靠了上来。

    “呦,爷,进了奴家的门,作甚又要将奴家推开?”那双玉臂的主人娇声一笑,紧紧贴着沈潘,将那带着浓厚脂粉香的手帕在沈潘鼻尖绕。

    “误会。”沈潘抽了抽嘴角,伸手将那白胳膊给卸了

    “误会?误会也是缘分,爷还不如,从了奴家吧。”那女人笑得更是夸张。那手指也不安分,将那手帕揉啊揉,揉啊揉,伸着探着,又要靠近。

    “没钱。”沈潘闷吐一声,将那剑眉一皱,盯着那女人。

    女人穿了件细葛褙子,扣子没系,衣衫不整的,沈潘连她的粉红肚兜都能看到。

    脸倒是看得不甚清楚,这女人涂了太多红胭脂,像个猴屁股。

    那猴屁股听到“没钱”两个字就转到一旁。

    下一刻,偷眼打量沈潘,又换上了一副含羞带笑的样子。“爷这姿貌,奴家不收钱也是愿意的。”

    “我不愿意。”沈潘一副巨大深仇的样子。退了两步就想逃。

    话刚出口,沈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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