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七五军嫂成长记 - 分卷阅读140
重生七五军嫂成长记 作者:流水成觞
分卷阅读140
沈卫国到沈家一睹为快,先看看弟妹芳容,却是被沈卫国直接一手甩掉,直接拒之门外。
“哎哎哎……卫国,……至于这么小气嘛,还是兄弟吗!”被拒之门外的魏文杰只觉得自己收到了一百点的伤害,好歹他还帮忙出过主意,帮这家伙讨好他媳妇吧!
沈卫国关紧家门,却是头也不回,毫不理会外面魏文杰的叫唤,径直想堂屋走去,把手里的早饭放在堂屋里的饭桌上,直接推门进了卧室。媳妇在他离开还在休息,这个时间也就比平日里媳妇习惯起身的时间晚了一点儿,媳妇昨晚累坏了,他可不会让任何人看见媳妇海棠春睡初醒的风光,那是只有他一个人能够享受的福利,兄弟也不行!
他轻轻靠近床前,文娟听到动静,有些半梦半醒的询问了一句:“卫国,回来了?”
沈卫国走后,中间起床号远远传过来的时候,她迷迷糊糊醒过来一次,感觉到身边的人不在了,想着他估计去晨练了,也没考虑太多。觉得时间距离她平日里惯来起身的时间还有些早,昨夜又闹得有些过了,文娟也就没有起床,又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她是在沈卫国进来的时候,才迷迷糊糊的又醒过来,轻轻一撩手,抚平脸颊一侧睡乱的长发,被角下滑,那举手之间的风光,顿时又引起沈卫国眸间一阵火热,媳妇这样娇媚风光,只能他一个人闺房独享。
“媳妇醒了,睡得还好了吗?”沈卫国凑上前去,趁机在文娟唇角偷了个香,半侧坐在文娟的床前,他侧着请俯身笑着询问道。“我从食堂打了早饭回来,媳妇起来吃点儿吧!”手下把玩着媳妇纤长白皙如玉的手掌,沈卫国心里有些郝然,昨天夜里运动量可是不小,媳妇也该饿了。媳妇要是还困,一会儿吃过饭再歇息歇息。
“还好!”文娟睁开眼已经彻底清醒过来,睡意消退,也就不想在床上躺着了,她拥被坐起身来,长发如瀑,在她皙白修长的美背顺滑而下,仿若一匹黑绸平铺滑落,隐约露出莹润雪白的肩头,纯粹的黑与白的交织,别样的惊艳,让沈卫国舍不得把眼睛移开半分。
“媳妇,真好看!”他忍不住发自内心欣赏得赞道,此生何德何能,这么美好的媳妇是他的,想想都万分的骄傲不已。
“我平日里就不好看了?”文娟嗔怪的看了沈卫国一眼,不过是做起来一下,看他那想要把他吃掉的眼神,昨天折腾的还不够吗?不由得给这男人找点儿事做,文娟颇有些物尽其用指使道:“把我的衣服递过来过来!”
“好,好,媳妇,稍等!”昨天他也帮着媳妇收拾了,所以对于文娟把随身衣服的归类还有印象,炕稍第一个柜子里,有文娟的贴身衣服,沈卫国取了一身递给文娟,想着手里薄薄的衣料,将会裹着文娟的丰盈粉嫩,沈卫国就有种流鼻血的冲动,媳妇的一举一动,哪怕不经意之间,对他都是无限的诱惑。沈卫国再次清晰的人知道,自己这辈子就是栽在了媳妇手上,却也甘之如饴。
缩在被子里穿上小衣服,单衣,毛衣,小袄……一件件衣服在沈卫国的配合下上身,文娟踩着自己做的室内拖鞋随着沈卫国出了卧室门,拖鞋是文娟用给家里人做衣服剩下的兔毛下脚碎料拼接做的里子,外面用得是耐脏的蓝色粗布,上面还有她阿娘绣的简单木兰花纹开满半个鞋面,暖和又好看,最得文娟的喜欢,一路背到了这千里之外的边防来。
她给沈卫国也做了一双拖鞋,只是沈卫国火力大,皮毛对他来说有些烧脚,她就薄薄的续了一层棉絮,里面同色的蓝色老粗布打底,外面她用她娘的灰色的引针线过了几个简单的几何纹路,增添了几分儒雅大方的修饰,更显用心格调。沈卫国昨夜收到很是欢喜无限,目前还没舍得怎么上脚。
最后还是文娟说,鞋子本就是用来穿的,不然就是浪费,穿旧了破了再给他做就是了,他才放在鞋柜里,留着晚上换洗用。
边防部队,食堂的条件有限,沈卫国打回来的早饭很简单,大碴子稀饭,玉米黑面高粱面的三合面馒头,咸菜疙瘩切丝,一盆里面滴一两滴小磨油染染香味就是下饭菜,还有两个沈卫国刚从早上离开之前给屋子里添暖,仍在暖炉子里煮熟的白鸡蛋,这就是早上难得的好东西,伤员才能吃的。
文娟抱着尝试的心态,掰了半块馒头,就着小菜尝了尝。食堂大师傅蒸馒头的手艺不错,再加上是新蒸出来的馒头,口感虽然有些粗糙,但还是不错的,小咸菜腌制的味道也还行,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好一点儿。
只是,天天吃咸菜,亚硝酸盐容易致癌,再加上也容易齁住,文娟也就决定了:“早上以后你从食堂带点儿稀饭和馒头就行,我早上起来会看着准备点儿菜!”这是他们暂时家里工具置办的还不算齐全的做法,等到家里彻底安顿完整,煮粥蒸馒头又不是什么难事,自己做就是了。
第一百五十章
去市里有点儿远,进出一趟不容易,最好是附近就能买到东西。
“这附近有集市吗?哪里能买到菜?”文娟小口喝了口稀饭,有些粗也没到难以下咽的地步,这里不比家里,都是她挑选过细磨的粮食,这些时日倒是她自己把自己养娇惯了。不过,在她有条件有能力让自己过得更好的情况下,文娟也没有矫正过往的说自己必须要吃苦。
沈卫国想了一下道:“有的,前头三四里地的二里岗屯就有散集市,三天左右开一次,今天好像逢集,我休息回来带你去一趟!”那边距离不对有点儿距离,但是集市也是附近最热闹的地方。
平日里附近的村人都会赶在集市上买个针头线脑,家里需要的紧急物品,不用去一百多里的市里,也算是附近少有的繁华地方,那二里岗屯本就是聚族而居,随着集市的开始,附近的人增多,也愈发的有点儿小镇子的感觉,那边东西在附近也算是全的了,还有一个供销社开在那边呢,最近没时间带媳妇去市里好好转转,就先去那边看看,熟悉熟悉地方。
他知道媳妇是闲不住的人,也知道媳妇的本事奇诡,连他都敢说防不胜防,让媳妇出门倒是没有问题,他主要是想着,多和媳妇处处,也带着媳妇更加熟悉周边,日后家里一切,都要靠媳妇来掌管。
“正好,到时候看看有什么好东西吗,多买点儿菜回来,明天好招待你那边的战友,我看附近临山,我上午没事出去转转,看看能不能寻摸点儿野菜蘑菇之类的,也能多几样新鲜!”文娟吃着饭,慢慢进入尾声,她开始在心里盘算,一桌席面要用什么东西。
肉食肯定是是好不了的,男人都是肉食动物,家里又是第一次待客,菜一定要分量大一些,要硬实,不能大口喝酒影响工作,大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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