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蛇 - 分卷阅读28
遇蛇 作者:溯痕
分卷阅读28
雪花,执拗的等下去。只是眼底火光,越来越微弱。
这世间无一件事,比等待更难熬。更磋磨人心。
快要两个月了,伊墨还没回来。
风雪中脚步声跌跌撞撞的传来,踩踏着雪水噼啪作响,一道灰衣身影劈头撞开小院木门,冲了进来,刚冲进门槛,一抬头便看见了对面敞开的窗中那张苍白的脸,被厚重的狐裘衬着,像是要被那些毛皮裹进去一样瘦小。眼神飘在不知名的地方,对这么大的动静也没有丝毫反应。
“少爷!”冲进来的仆人声音都在发颤,一路奔跑让他眼角被雪花眯的通红,只听他急喘着,抹着脸上雪水一字一句道:“出事了!”
沈清轩飘远的神情似乎被扯了一下,眨了眨眼,转了视线,仍是一动不动的窝在大氅里,却看着他。
“老夫人叫您立刻回去……”仆人咽了咽口水,“老夫人说小桃摔了一跤,孩子保不住了。”
沈清轩沉寂如死水的眸子跳了一下,终于彻底回过神来。或许最好的人生体验就在此刻了,丫鬟们发觉自己主子的脸上终于有了神采,尽管这神采是震惊、悲恸、和痛苦。却让沈清轩看起来不再像个活死人。
沈清轩静默片刻,动了动手指,做了个手势。
那手势说:回家!
短暂的悲痛过后,沈清轩在摇晃的车中渐渐冷静下来。
一直以来不详的预感终于成为现实,这两个月,他一直在等,一直在等这不祥预感实现的一天,临到头了,反而有尘埃落定的松弛感。这个现实却不是伊墨出事。而是他那尚未出世,刚满三个月的胎儿。
沈府中愁云满雾。
男婴已经落下,小桃大量出血,血流不止。
沈清轩的轮椅在南院的偏房外停下,在一丝淡淡的血腥味里停下。不再前行。
沈母开了院门,将紧张慌乱的院内景观闭在门后,自己走了出来,红着眼道:“我原以为只是动了胎气,吃些药好好照顾也就好了,没有惊动你。不料一夜熬补还是没保住……你命不好,小桃怕是也不行了……别进去看了……你身子弱,经不住死人晦气……”
沈清轩闻言一动不动,只看着那扇紧闭的院门,异样的沉默。
虽然他一直都是个哑巴,但此时的沉默还是令沈母感到不安,看着自己儿子,不知该如何开解。妾没了可以再纳,孩子没了也可以再有,并不值得大伤悲伤了身子。可沈清轩脸上,也看不出一丝伤悲的味道来,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母子二人在簌簌落下的雪花里各自看着对方,最终是沈清轩转动着轮椅,掉了个头。很快有小厮上前,推着他离去。沈母望着雪地上逐渐扯远的轮印,心想,或许这就是命。
雪下的那么大,铺天盖地的惨白,掩了所有绝望。
伊墨还没回来。
沈清轩翻开黄历,用蘸了朱砂的红笔在那黄历的日期上勾出圈来。凝视许久,而后抬起瘦若枯柴的手,解了身上狐裘大氅,伸手探向胸口,将胸前的红珠取出来,指腹在珠圆玉润上摩挲着,带着眷恋和不舍。
而后开始扯动。握着那珠子将它从颈项扯起,扯平,撕锯着,让那根金缕崩的笔直,勒进肉里,勒进血管里,勒进骨头里。
沈清轩一声不吭,只施了全身力气,将那金缕一点一点的扯动,将脖子上这根东西抻成一根毙命的索。
血液从创口出开始外溢,将施了术法后刀剑斩不断的金缕线染成了红色,鲜血顺着细线流淌,逐渐浸上沈清轩的手,顺着纹路蔓延,顺着指缝滴落,最后粘腻湿滑的包裹了整颗红珠。【屯儿。整理】
满屋血腥里又出现了另一股血腥味。
沈清轩睁开眼,透过窗棂钻进来的光线,视线凝滞在对面一身黑袍的男人身上。
伊墨正皱着眉头,对他伸出手。那只骨节分明,修长有力的手上,同样遍布血污。
沈清轩仿佛不曾认识他,直看了他好久,眼神迷惘着,仿佛不曾看到那只伸出来的手,喃喃着自言自语:“这珠子取不下来了。”
“取下来作甚?”伊墨问,声音冷清。
一把沉沉的好嗓音。沈清轩茫然的想着,又发了会呆,才回答他:“还你。”
“为什么要还我?”伊墨仍是问,立在那处,既不靠近,也不走远。
沈清轩不作答,仿若不曾听见他的问题。只愣愣的看着他,像是怎么也看不够。
“伊墨。”
手中力气不知何时停了下来,沈清轩似乎回了神,松开血珠,伸过手去,“你来抱抱我。”
布满新鲜血液的手指就在伊墨眼前那么自然的举起来,停在半空中,血滴不时坠地,指缝微张,指节蜷曲,一个绝望又血腥的姿势。
伊墨回来了。
19、小桃
沈清轩坐在床边,低头静静看着床上女人,女人只露出一张蜡黄的脸,唇上惨白,厚重的棉被压在身上的模样,仿佛被中只是一张薄纸,平整的,看不出人形。
沈清轩知道原本不是这样的,女人骨架纤细,抱在怀里虽是小小的身子,却是有肉的,软软的,有着胭脂香气,曾经有过一个他的孩子。
现在,孩子没了。女人虽还未咽气,却也不知还能撑到什么时候。
沈家上下,都觉得她撑不过今晚了。只是年轻,身子骨一直又健壮,所以才熬到现在。
也快油尽灯枯了。
沈清轩看了一会,伸出袖中紧握的手,掌心一块被磕碎的乌黑墨锭,黑中带紫,珍贵无比。沈清轩想也不想,将那块收藏多年的墨锭扔进了正疯狂燃烧着的炭火盆中,噼啪一声,顷刻燃成红色,也不觉心疼。
百年历史的墨锭,是前朝制墨大家所做,其材质选用极为苛刻挑剔,内涵世间各种珍奇药材,珍珠粉、丹桂、人参、茯苓、灵芝……等等等等,所制之墨,书写百年而不褪色分毫,因取材珍贵,是以指甲大小的一块,也值千金。这样的墨,可用于书写,也可用来留命。
沈清轩取了火钳,将烧透的墨块夹起来,放进小碗,又取了热酒,倾倒上去,用银羹化成汤汁,叫人扶起小桃,自己动手将那墨酒给她灌了进去。
一炷香的时间,小桃原先冷汗遍布的冰凉的身子,就有了起色,炭火盆的温度终于对她有了影响,小桃身上暖了起来,呼吸也均匀了些,不再虚弱无力。
沈清轩着人好生看护,又停留了片刻,才离开小桃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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