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鱼 - 分卷阅读104
木鱼 作者:赵子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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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鱼 作者:赵子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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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修补镇天石,米氏老人缺不得。但是看到熟睡的米氏老人,方垚也不镇定了,皱起了眉头看着无辜的小遥。
一双双质疑的眼睛都在拷问小遥,小遥有冤无处申。幸得莫叶站了出来:“我到逍遥岛时,米氏老人就已经昏昏沉沉,不省人事。怪不得小遥。”莫叶说了当没说,反而点名了知晓原委的只有小遥,但是小遥确实什么都不清楚。
问不出什么话,方垚上了车把着米氏老人的脉,虚弱无力,他这样子到了镇天石,用处也不大。少了米氏老人,修补镇天石的难度加大了。千算万算,算偏差了。方垚有些后悔自己独揽这么大的活儿,现在有些吃不消了。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方垚决定到了那儿,和金钰四叶再做商定。
“时候不早了,早些赶路。”方垚话一说,莫叶就干脆利落的坐上了马车。
小遥是个犯事的小孩子,不敢动。清风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头:“不用担心。先上车吧。”乖乖听话的小遥才和莫叶坐在一块驾车。方垚和清风依旧各乘一马在前面开道。
“你醒啦。”
朗月环视着车内,还是那个丫鬟。听到说话声,驾车的丫鬟掀开了帘子,朗月才发现她俩是双生,在木朗府没有见过。
“我叫彩云,她叫彩衣。”车内的彩云解释道,然后把水壶递给朗月。
朗月有些戒备的看着她,毕竟自己被劫持了。
彩云又把水壶往前一递:“渴死了自己,就见不到你的老情人了。”
朗月不喜欢彩云这么调侃自己,语气十分克制:“他在前线,怎么可能见我。”
彩云却笑了:“谁告诉你他在前线。再过几日你就可以看到他了。你倒是喝不喝。”
朗月半信半疑的看着彩云。彩云把水壶递到了朗月的眼底,朗月才接过水壶,抿了一口:“你们果真带我去见他?”难道是清风果真出了什么事?朗月心有不安。
“知道你想他想得紧。”彩衣使劲一挥鞭,马车跑得更快了,“我们这就带你去。”
朗月羞红了脸,赶紧喝了几口水。在一旁的彩云不屑一顾的看了朗月一眼,还是家主说的对,木朗府都不是些好东西,和他们沾上的也不是些好东西,思来想去,还是少爷最出众。
日子过得最轻松当属流水。自从梦中醒来,流水便只记得自己是上善若水这个名字和晨夕在梦里的际遇,其他的都忘了。
晨夕喜得流水,自然是百般呵护,万般疼爱,知道流水挣破梦魇实属不易,身子弱,便什么都不让他亲手,全部由自己代劳,就连给流水洗澡也是由晨夕抱着去温泉房。两人依偎在一起,静心的泡在温热的泉水中,没有三界的杂事,没有他人的打扰,云雾缭绕下,互诉衷情。
自从认定了晨夕,流水便不再扭捏,十分珍惜和晨夕的每时每刻。他喂的东西张口就吃,他伸开双手便拥了过去,他抱着自己便自然地搂上肩头,他的一言一行流水都极力的配合。什么都圆圆满满,但流水却感觉不到在梦里抬头那一刹那的欣喜感。但是流水并没有怀疑晨夕,怀疑自己的眼睛、耳朵,全心全意的相信晨夕就是那个一心要带走自己的人,在自己最脆弱的时候一直带给自己鼓励温暖的人,也是自己心底百般思念的人。
“在想什么?”晨夕梳理着怀里流水的秀发。
一声不吭的流水开了口:“你为什么喜欢泡温泉?”看着化不开的烟雾迷糊了景致,流水记得应该有那么一次,在什么地方,又是和谁在泡温泉。模糊的他站在岸上傻傻的样子,自己在水里看着心里是极高兴地。
被流水这么一问,晨夕有些苦笑。从记事到现在,晨夕的记忆并不美好,进冥火府之前,茫茫丛林,一片漆黑,对什么都怕,看什么都懵。到了冥火府,大家都畏惧他,不愿意和他玩,他也不愿讨好任何人,自己待在僻静的地方,几日几日的被遗忘,等到饿得不行了再出来找吃的,也会吓人一跳,讨人厌。要不是冥火七星也是个讨人厌的主,俩人也不会有这么深的交情。俩人都被府里的人远而避之,一个因为来历不明,一个因为惹事生非。两个小家伙便走到了一块,一起偷东西,一起捉弄别人,一起在背后说人闲话,一起做些让人不高兴的事。即便被东窗事发被告到了冥火炫那里,冥火炫不过认为就是小孩子的淘气,随着时间的增长,条款的约束,他俩自然就会懂事了。因为冥火炫小时候也是个不让人省心得主。但是时间越长,晨夕愈发觉得冥火府的人不喜欢自己,不仅是因为自己身带鬼火,还由于自己的成长太过迅猛,依然不是当日进府的小鬼,就连冥火炫也不得不感叹晨夕的功力犹如天助。加上晨夕很想感谢冥火炫的救命之恩,总会请命帮助冥火炫处理一些棘手的事。强劲的功力加上聪明的脑子自然得到了冥火炫的另眼相看。冥火家其他子弟自然视他为眼中钉,肉中刺。虽然有冥火七星为自己打抱不平,冥火炫也不是一个不明事理的人,但是其他人就像蚊虫一般,挥不尽,杀不死,整日就在耳边叨唠,听着恼怒;整日就在筹谋如何绊倒自己,看着心烦。所以晨夕才会控制不住自己失手杀了一个冥火家的子弟,也导致了和冥火炫翻脸。为了服众,晨夕锒铛入狱,被打入能压制自己鬼火的水牢,不得探视,生死有命。期间也只有冥火七星偷偷来过阴暗潮湿,虫鼠乱窜的水牢看过自己。而他这一看,也违背了冥火炫的命令,被罚禁闭。从此,晨夕一个人在暗无天日的水牢,双手被沉重的镣铐锁着,大半个身子浸泡在冰冷刺骨的寒水里,整整呆了一百年。当晨夕奇迹般的活着走出水牢时,迎接他的只有冥火七星。而晨夕的脚已经被泡的血肉都不剩了,裤腿里只剩两根枯骨,上身的皮肉也净白无血色,手腕经常年的铁锈腐蚀已经烙下了深深的印记。当一缕阳光冲破丛云洒在晨夕的眼睛里,晨夕只觉得眼睛一晃,身子有些颤抖,好在冥火七星及时扶助了自己。也是从那时起,晨夕的身体里累积了极深的寒毒,受不得冷。大夫说需得用上好的温泉水把寒毒一点点逼出。没想到这一泡,也泡了这么多年,晨夕的寒毒才慢慢的清理干净。泡温泉也成了晨夕的一个习惯。
“习惯了吧。”晨夕抱着流水,即便以往记忆再不美好,但是现在有流水,一切又变得如此的美好。
习惯。那个人是晨夕吧?流水思绪有些凌乱:“晨夕。”
“怎么了?”晨夕把下巴放在流水的肩头。
“听闻世上有一种乳白的温泉。我们什么时候去泡。”那个画面有些模糊,但是流水记得那口温泉水是特别的乳白色。
“好。等这里安定了,我便带你去寻。”晨夕在流水的鬓角上印上一吻,“你想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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