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H) - 分卷阅读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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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麒麟(H) 作者:桔子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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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麒麟(H) 作者:桔子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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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十成十部队造房的通用风格,方方正正,宽敞明亮。这硬件、这水平着实羡煞旁人。整个中队只有正副队长住的是套间,在走廊的尽头打通了两个宿舍联起来,外间是一个小活动室,有电视,还有打牌的桌椅,群众工作,寓教娱乐。

    不过,因为一些特别的历史原因,夏明朗一直一个人住。刚出事那阵他有祁队罩着严头疼着,麒麟的住房从来就不紧张,再说出了那种事,老队员不想触他心伤,新队员不敢碰他旧恨,就算是祁队一声号令想找个人跟他住一块,只怕也没人乐意。再往后祁队调任,夏明朗顶上,郑楷是那种做事一板一眼的实在人,只觉得无论如何怎么样也没有副队长住套间,正队长住普通宿舍的道理,索性挑了个夏明朗出去学习的机会把宿舍调换,他自个跟队员们凑一间,他生性好热闹,并不喜欢一个人呆着。

    夏明朗回来后见木已成舟,也就没再多说什么,请郑楷吃了顿好饭开了瓶好酒说了一句谢谢,类似这怎么行呢,你再搬回来之类的客气话一句没有,郑楷不介意,他们已经是可以包容彼此怪癖的那种兄弟。

    于是,夏明朗屋里还有一张空床,这个事实陆臻在入队时就已经发现,然后慢慢化为一桩心病,说实在话,他觊觎这张床实在不是一天两天。陆臻计划订了不少,方案一套一套,行动基本没有,总觉得目的太过明显,指向太过鲜明,简直欲盖弥彰,唯恐天下不知,就差在大门口挂上一联:此地无银三百两,门内夏陆无奸情!

    陆臻很头疼,很哀怨。

    某日云歇雨止,陆臻趴在床上支着下巴,睁着红果果的渴望的小眼神往旁边看,叹气:我要是能睡在那儿就好了!!

    唔?夏明朗撑起头,看了一眼,低头吻上陆臻汗湿的脊背。

    又过了几天,夏明朗下了训练没换装,一身戎装的去找陆臻,徐小花多么知情识趣,马上找了个借口遁去,夏明朗看着陆臻笑得纯良,说你也出去一下。陆臻心怀警惕地出去溜了一圈,回来后夏明朗已经不在了,他上穷碧落下黄泉地把屋子整个翻了个遍也没找出什么可疑物品,于是疑疑惑惑嘀嘀咕咕地睡了。

    当天晚上,陆臻从床上跌了下来,床散了。

    半夜三更的一声巨响连一声惨叫,整层楼醒了一半,陆臻狼狈兮兮地挣扎在被子里,睡眼朦胧地思考,我最近也没变重啊!闻风过来参观的兄弟们笑得放肆,陆臻心中不爽,夏明朗慢腾腾踱过来,说:明天的训练可不轻啊!

    众人一听,顿时作鸟兽散。

    陆臻从地上把自己收拾起来正打算和徐知着挤一张床先凑和着,夏明朗摆摆手说算了,还是卷被子去我那屋睡吧,陆臻糊里糊涂地就跟了他回去。

    第二天,训练紧,忘记报修,自然又睡了一晚上。

    第三天,直接卡到演习,风餐露宿去了自然更没人管这琐事,等回来看到一张破床,陆臻愤愤然卷了几件衣服走人,徐知着独自坐在自个床上若有所思。

    再过几天,夏明朗说,不如陆臻就睡我这屋吧!反正他职位也到了,级别也够。陆臻这才蓦然醒悟,他们这就,这就算是……同居了?

    夏队长看着他笑,乌溜溜的黑眼睛,狐狸似的光芒,他用鞋跟在桌腿上轻轻一磕。陆臻一愣,转瞬间大悟,狂汗不止。

    什么叫牛掰,这才是真牛掰!

    陆臻自叹不如!

    夏明朗最近养成了冲冷水澡的好习惯,皮肤冰凉内心火热,这是很爽的刺激。且不论这习惯的起因有多么的阴差阳错,习惯就是习惯,冬夏不改。其实我们常常会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事养成一生的好习惯。

    浴室里有水声在响,陆臻正捧着电脑靠在床头盘腿看文献,他有一个thinkpad的旋转屏,看文件的时候可以把屏幕180度旋转放平,捧在手里像看书那样。夏明朗冲完澡出来,拥了一身寒气坐在床沿擦头发,陆臻抱着本本像个小圆球佛那样慢慢慢慢地重心偏移,离开床头往旁边倒,偏过中轴线之后速度变快,夏明朗伸手接住他,陆臻把脑袋蹭了蹭在夏明朗肩上找到好位置。

    一切的动作都极自然,陆臻连眼神都没飘开过,手里握着笔圈点勾画不停。夏明朗靠到床头,右手从陆臻的腋下穿过去扶在他腰际。床头的抽屉里放着烟,夏明朗衔了一支,单手划燃火柴,烟雾被缓慢地吸进去,在肺泡中慢慢地转动,他半合着眼靠在墙上,思维停止,岁月静好,窗外传来远处山谷中的林涛声。

    陆臻看文献的速度很快,十秒钟扫描一个标题,一分钟确定是否看全文,五分钟提练文章的要点和新意,中英文对他来说都像母语,于是他唯一的难题也只剩下:不够看!

    一般纯技术的东西会多一点、新一点,略略涉密的那些就只有黄花菜,偏偏陆臻是那种把看文献当晚安kiss的人,吃不饱就放大网,与无线电子相关的最前沿都搜回来瞄几眼,pdf一开十几页,黑杆笔拿在手上圈圈点点,分门别类地保存。夏明朗偶尔遇上有兴趣的会陪着看两眼,大部分时间都在休息,不是睡觉也没有思考,却是最放松的感觉,很奇怪。

    夏明朗记得最初时他们都很焦虑,压抑不下的欲望,只要一有机会就想做 爱,可是现在不这样了,长久的拥抱,皮肤相贴,颈项交缠,却没有欲望的冲动。夏明朗抽完一根烟,低下头埋到陆臻的颈窝里,洗面乳清爽的气息混着些微汗味,陆臻的味道,很好闻。陆臻把本本丢开伸一个懒腰,愤愤然嘀咕了一声:垃圾!

    这代表他今天没看到有用的东西。

    夏明朗失笑,眼角生起一些笑纹,陆臻摸摸他的脸颊,忽然问:“眼睛没事吧?”

    “没有!”夏明朗故意把眼睛瞪大一些。

    “我就说嘛,我现在手多稳!”陆臻笑得很得意,大眼睛忽闪忽闪的:来夸我吧,快点来夸我!

    据说高手,拈叶飞花都可伤人,那当然是夸张,但是钢笔绝对是日常兵器谱上排得上号的一种,最常规的杀伤方式为颈动脉穿刺与心脏部位穿刺,如果角度恰当利用耳部等头骨脆弱的地方穿刺也可以致死,说真的直接穿刺眼球倒不见得是个好办法,那么一下扎下去,当场死不了,垂死反击挣扎剧烈,有得你受的。

    夏明朗想了想,泼出一盆冷水。

    陆臻笑得更神秘了,他摇摇手指说非也非也,只要角度能控制好,直接就能毁掉中枢反射区,瞬间致死。

    夏明朗怀疑地看着他。

    陆臻把本本捡起来操作,3d全息立体的人体构图在鼠标点击下一层层放大,陆臻用黑杆笔在颅腔内拉了一个尖锥形的区域,敲着屏幕说:“就这样,这一块都行。”

    夏明朗探头过去看,的确,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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