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年修炼,七十岁成精 - 分卷阅读28
四十年修炼,七十岁成精 作者:点墨成污
分卷阅读28
”
早就习惯他的自恋癖,顺着他姑娘家的小心思点头附和:“有老师这技术那肯定美翻天了,况且我底子也是一等一的好!”
老师当时就笑喷了,拍着我的肩膀开心不已。
人似乎都在寻找志同道合的朋友,总对和自己有相同爱好或者近似脾性的人有莫名的亲切感,所以即便我不是个自恋的人,也能为了与他好好相处,演变出自恋的毛病来。
老师笑够了,又开始翘着兰花指唠叨我说:“其实你五官真的都挺好的,很好打扮的,就是可惜是个短发。我跟你说哦!你应该把头发留长才好看的,这么好的脸型,扎个干干净净的马尾很气质的……”
不知道这是他的职业病还是比较关心我这个私人助理,总之他老在我耳边说这些。
我每次都以“洗头太麻烦”之类的糙汉精神,气得他直掐我的肉肉,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教育我说:“女孩子的脸就是命运”之类,十分具有前瞻性和现实感的至理名言。
我不是不懂,可是马尾……
不想提,不想被这野火烧不尽的可再生物,占据我不能回头的人生。
况且我一生都不会有,待我长发齐腰的那个人。
摄影师看到我的时候微微愣了一下,打量了我一眼点头调侃说:“以前都没注意,你这眼尾拉出的线飞扬的恰到好处,是个天生狐媚子的料啊!”
平时与人相处周旋,旁人总觉得我是谦和的,或许只有老师才看出来,我和谁都保持距离,便是现在这副眉眼间,无声无息散发着生人勿进的信息。
就算是狐媚子,估计也是个高冷的狐媚子。
他指导我摆动作,我侧坐在高脚椅上,微昂下巴侧目看向镜头的时候,原本嘈杂的影棚突然就安静了。
我转思间没找出刚刚做了什么丢人的事情,便也就没放在心上,但是拍好了形象照,摄影师却不让我走了。
显然他想到了什么,整个人看起来兴奋地要开屏,拉着老师说话,嗓门都高了几分贝:“我他妈现在满脑子都是灵感,今天你这徒弟我是借定了!你也不能跑,我感觉咱们今天能上天,这感觉他妈好几年没出来过!你们几个傻逼还站着干什么?赶紧把影棚收拾一下!那边那个,我操说的就是你!把这堆垃圾给老子都搬走搬走……”
他就像找不到北的罗盘直打转,平日里艺术家的气息兜得挺稳,这会子什么面子里子都是屁,连骂好几句脏话完全暴露了本性。
他这个灵感一出,什么事情一律甩手不干了,老师竟也兴致勃勃的助纣为虐,逮着我翻来覆去捯饬了一天。
期间老总接到消息说他们擅自推掉了客户,耽误了摄影流程,打算过来训人,结果看到半成品的片子又默默地走了。
直到晚上快11点他们才消停下来,老师拽着我去看照片。
摄影师整个人都振奋到抽搐,见我过来一把就攥住了我的手腕,一张脸的光彩可以媲美万家灯火:“我靠!绝代了!我怎么没早发现你?你丫的人才给老子藏得这么深,瞧瞧这眼神,老子拍了这么多年模特,数你最够味!”
老师挤过去选照片,顺便在脑海中开始构思本期主题:“每一组都挺有视觉冲击力耶,我建议向上申请做本宣传杂志哦。呐!这张综合性够强,可以单独提出来做样……”
搞艺术的人基本一个德行,一旦遇到感觉来了的事,梦里都要把自个儿憋醒爬起来搞事。
他们可以不吃不喝不睡,一头扎下去雷打不动,不完成死不休,当然,由此而出的作品,必定是精彩绝伦的。
诚如摄影师所说,我从来不知道自己的眼神会如此勾人,老师给我定了位,他说我属于美艳中最高级别的一类:无色。
他说:“你举止不轻浮,着装不暴露,妆容不艳丽,但是,你的妖冶可以压倒群芳!”
我从不认为这会是我,但是照片上我斜眼看人时,波光流转却又仿佛雾满群山,万千世界皆在眼中,却又万千世界皆不入眼,空洞却又充实,迷惘又似坚韧。
无色,便是:原自清涟一身,而又斑斓成驳。
妖冶,则为:香艳不留色晕,摄人剩有魂余。
被看的自己都受到了诱惑。
我想,我有必要控制自己的眼神。
第22章 4.2
我们收拾行装到了国内最知名的大学——长娑。
晚会负责人看到老师很客气,演员们也对老师有种莫名其妙的敬意,老师笑呵呵的贴着我耳朵自恋不已:“在外行人眼里,化妆师就好比魔术师,能让他们那一个个土鳖变好看,肯定要把我们当贵宾招待的啦!”
我笑笑:“但愿没有倒霉孩子不小心惹到你。”
不然不保证他穿的像个印度阿三,还以为自己帅得人神共愤而去招摇逛街。
不打扰老师和负责人交谈,我离开会堂想随便走走,却看到凉亭下有对情侣耳鬓厮磨,气氛看起来十分融洽。
顿住脚步,我甚至奇怪此刻的我竟没有任何情绪,或许因为我们彼此已经隔了三年未见。
记得当年我乘上火车前,他眼神坚决说学业不紧的时候会来看我,要保持联系之类的。
两年的职校生活和一年摸爬滚打的工作时间已匆匆而过,除了妖孽祈,没有任何人来看我或者打过电话问候,这个名叫王义的少年亦然如此。
家室、学历以及相貌,他终将是要选不相上下的姑娘作为自己未来的妻子,我也终究会是他的过客匆匆。
我不去埋怨什么,我也不会因为自身卑贱而觉得配不上华丽的他。
我只是,平静地荡不出一丝波澜。
这一切的一切都只因为,我从没喜欢过他。
迈开脚步,踩着镶满水钻的漂亮高跟鞋,我依旧走我的路。
他听到声音抬头看了我一眼,又转脸和身旁的美女说起什么来。
灰姑娘和王子的结局,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只是区别在于,有了水晶鞋的灰姑娘,颠覆了王子的认知,蒙蔽了王子的双眼,就这样擦肩而过,都不曾认出。
老师说我不能丢脸,要摆出时尚尖端的架子出来,才能仅凭第一印象博得顾客信任。
于是我避开上次老师给我的定妆,提亮了肤色,浅浅描画了眉眼,并未改变五官太多,只是提神了个人的气质形象。
这渐渐,也成了我的另一种伪装。
老师曾冷笑:“呵!虚伪的人生怎么了?我乐意他们管得着吗?”
是啊,虚伪怎么了?人人都有撒谎的权利,人人都可以去看不顺眼,人人也不能奈别人如何。
和他交错着走开,我未偏斜半分眼神,犹如走在无人境地,坦坦荡荡,潇潇洒洒。
或许这一刻你会觉得很狗血,可确实,老师就在此时远远喊我:“沐风,干嘛呢?快别玩了,回来化妆啦!”
王义略惊了一下,猛然抬头看向了我。
我回头,没有去接他的眼神,也懒得去管他什么表情,遥望着老师的方向应了一声,快速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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