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年修炼,七十岁成精 - 分卷阅读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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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年修炼,七十岁成精 作者:点墨成污

    分卷阅读10

    连连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她就这个脾气,其实没什么恶意的!”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就算我是个坏胚子,也是个讲道理的坏胚子,见她确实不是个乱找茬的人,我便收敛了脾气。

    可能是我们的声音太大,或者有人告状,老师走了过来,颜夕拉着同伙向老师赔礼道歉后就走了。

    我不讨厌颜夕,她是个好姑娘,只是脾气太好,太有修养,喜欢王义这么多年都没有得到回应,只能说明不是她不够好,而是她不是王义喜欢的类型,所以这个女孩,注定得不到她想要的。

    如果女孩太痴心,就会把男孩宠坏,因为宠坏了男孩,女孩才会变得现实。

    这是世间的一切,都不过是一场又一场的因果循环。

    第二天,我走到王义的班级,站在他面前问他:“我有话要对你说,你愿不愿意出来?”

    这是我第一次正眼去看王义,穿着简单的白衬衫,却刻意留着三颗纽扣没扣。

    不是那种深刻在脑海里,剃着小平头凸着死鱼眼的书呆子的傻样,也不是自以为高人一等狗眼看人低的傲慢嘴脸。

    正如传言所说,他看起来干净而特别,五官也是精雕细刻的,不是武浅的清秀,不似朱祈的帅气,含了点霸气又夹杂着优雅,纵使18岁的年纪有些稚嫩,但领袖风范已经依稀可见。

    他像是出生在上流社会的公子哥,有着与生俱来的贵气,是我等小老百姓愧于染指的。

    我原本只是过来问他愿不愿意出来,若不愿意,我也能给自己一个台阶下,没想到,他竟毫不犹豫的应了。

    我不了解王义,或许像他这样出生高的人,素质都不差。

    我把王义约到了操场上,双臂微使力,跳上了双杠,一只脚架在对面,一只脚荡在空中乱晃。

    王义微昂头看了我一眼,然后也坐了上来。

    不愿意把时间浪费在陌生人身上,我开门见山,说出心中所想:“王义,我以后可能不会再给你送信了。”

    我不做那好人,不想管别人的是非,我只是不想莫名其妙被人误会,莫名其妙惹祸上身。

    王义低头看着地面,哦了一声,等我说下去。

    “其实当信使挺赚钱的,但是每天跑来跑去好烦,而且过了这么久,同学们的新鲜感大概快过了,笔友这游戏可能也快到尽头了,所以我也不想总被人误会,说我抢颜夕的男朋友。”

    王义抬头看了我一眼问:“你给我送的信一直没写名字,我以为你是我唯一一个敢跟我见面的笔友,原来不是?”

    “对,原来就不是。”我扭头看他:“你觉得我像那种喜欢借着某种东西,追着男生跑的女生?别搞笑了!”

    王义听了,勾唇一笑:“嗯!本来我就觉得你送的信的内容跟你大胆送信的行为有些出入,看样子我也没看错你这个人。”

    “不过今天我还是要感谢你肯出来,其实我的主要目的是因为颜夕。”我想,只要解决了颜夕的事,我就消停了。

    王义仿佛顿了一下,方才点头:“哦,她是我邻居,我们两家关系挺好的。”

    “既然关系好,你那么聪明应该知道她喜欢你。”

    “我知道,但是她没说过。”

    “为什么明明知道,还要一直拖着不表态?”

    王义听了有些好笑的看着我:“表态?在她没告白之前,难道要我先开口说:对不起,我不喜欢你?”

    我蹙着眉:“不是说女追男隔层纱吗?就算她不是你喜欢的类型,这样一个漂亮好姑娘也是很难得的,我想你们两家父母应该也同意的。”

    “他们确实没意见,还经常开玩笑说我们两个是天生一对。”

    “既然如此……”

    “既然如此,我就要娶她吗?”王义怪笑道:“我从不认为我是一个能为了别人的感情而牺牲自己感情的好人,不喜欢就是不喜欢,这是不能改变的事实。我不知道你和她是什么关系,不知道你出于什么心态帮助她,我只知道我们不可能!因为我们从小就认识,所以我更不能因为她喜欢我而欺骗她。当没人捅破这层纸的时候,我只要保持原状就好,然后有一天,她会遇到真正愿意守护她的人出现。”

    听了王义的话,我有些心颤,这个男孩也许不止是外表那样有型呢,起码我觉得,就算得不到,这个男孩也是值得颜夕去喜欢的。

    “是我多管闲事了。”

    我知道,不用我这个外人掺和,王义也能保护好颜夕的痴心,他也不是被宠坏的男孩,而我却成了多嘴的路人。

    “今天就先这样吧,关于笔友的事我会和同学说。”说完我跳下双杠,准备离开。

    “为什么你不愿意和我做笔友?”王义坐在双杠上问我。

    我回头:“一个学校有话就说,写信多麻烦?不是我不愿意,而是我没有闲钱买信纸。”

    王义听了,竟然哈哈大笑,我莫名其妙的看着他,耸耸肩,转身离开时,余光里看到颜夕落魄的身影。

    第8章 1.8

    课上,老师要我们以《捕蛇者说》这篇文言文扩写一篇文章,不知怎的,脑子一时抽风,拿出平时看小说的激情写的胡天侃地没个正形,没想到瞎猫碰上死耗子,主题明确、文辞幽默,并且含沙射影暗讥了几桩社会现象,写的颇有几分水准,受到了老师们的极度赞扬,登了杂志,并在几个实验班的课上范读。

    这算是普通班里极大的荣誉,也因此,沐风的名字在学校一夜爆红,由此生生体验了一把“人怕出名猪怕壮”的至理名言。

    此后,每次学校有什么活动需要演讲稿,都来压榨我有限的智商,甚至有几次临时起意的活动,来不及通知我,就直接推我上台表演脱口秀,让我原本平庸的学习生涯平添了许多蛋碎般的有苦难言。

    于是我本来吊儿郎当的学习态度,为了不在年少时造成不可挽回的奇耻大辱,掬一把心酸泪开始苦读诗书。

    颜夕的事发生后,我听说她伤心欲绝回家静养,可怜她美人一个,可别看破红尘,养回个光头尼姑就好。

    可惜近日我原本壮硕的一脑子猪膘已经骨瘦如柴,正夜以继日的苦背词典补充养分,实在无暇他顾,直到一个星期后,颜夕笑着递给我一封信,没头没脑说了句加油便走了。

    我一头雾水打开,首先看到最后的落款写着王义两字,当时就震惊了!

    我震惊是因为颜夕仅用7天,就能放下痴念,为旧情人牵线搭桥,如此高的思想境界简直让我叹为观止,不由心生敬意!

    信上,王义说他的那个笔友终究没我有胆量现场切磋,这一星期看不见我傲慢递信的德行,甚是想念,便主动约我成为笔友。

    说实话,这种傲娇的小信封实在不能勾起我的兴趣,自然看过便忘了,过了不知几日,颜夕又登门拜访,说下午放学有事找我。

    同学全都跑出去撒欢去了,教室里只剩我一个人无聊的等着迟迟没来的颜夕,这妞儿不会是放我鸽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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