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约陌生人 - 分卷阅读114
别约陌生人 作者:Minnie沫
分卷阅读114
不离不弃的,我们是在渔船里共度过无数悱恻时光的,如今她怀了我的孩子,我必须对她负责。
我想,只要我有足够的耐心等,她一定会感动。
如此等了三天,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带着一众保镖来到了宿舍楼下。细细看来,那男人长得细皮嫩肉油头粉面,根本不像个男人。
可我心心念念的温思妍,却一出宿舍大门就扑到他怀里梨花带雨地哭了。
她凄凄切切地问他:“你怎么一封信都不给我回?”
男人脸色一凛,万分嫌厌地推开温思妍:“我凭什么给你写信?我以为把你打发到这穷乡僻壤你会多少收敛一点!怎么还是这么不要脸呢?”
“你说谁不要脸?”
在旁边偷偷观察了半天的我,终于忍无可忍,挥着拳头冲过去便要打那男人,无奈周围的一众保镖架住了我。
而我最爱的女人,就像没看见这一幕似地,抓着男人的衣袖说:“冠霖,我怀孕了。”
我心头霎时一沉,惊愤交加的情绪里,我失却了言语,完全忘记了解释孩子是我的。
模模糊糊地,我听见那男人说:“自己骗自己有意思么?你都走了快半年了,现在才说怀孕!还闹到我们家老爷子那,搅得我不得安生!”
在他们左耳进右耳出的对话里,我慢慢捋清了事情的原委始末。
原来,温思妍的母亲是个j女,为了摆脱和母亲一样的命运,她灌醉这个男人,爬上了这个男人的床。但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并不好糊弄,声称“碰过她一下都不是个男人”,便把她打发到了蛟县。
她以为这男人肯给她一份工作就是爱她的,不停给这男人写信,结果这男人一封都没回过。情急之下,她告诉这个男人自己怀孕了,巴望着他能接她回城,给她一个名分。
即使再朴实愚钝,我也懂了,她从头到尾都在利用我,为的只是“借种”留住眼前这个男人。
你爱过狗么?会说人话的狗。
我觉得自己简直就是睡了一只母狗,一只会说情话、会发浪笑、会勾引人的母狗。
那只母狗还在可怜巴巴地对那男人呜咽:“孩子真是你的,你相信我,相信我阿。”
“好,我信。”男人忽然变了脸,勾起一抹无比残酷的笑,“既然孩子是我的,那是不是我想怎么处理都可以?”
话落,那男人冲保镖们招招手,将温思妍塞进了那台我不认识的名贵轿车。
我没有阻拦,除了被恨意冲昏头脑,还因为实在太过愚蠢。我真的不懂城里人的那些弯弯绕,我真的信了那男人是要对她负责。
这件事儿闹得满城风雨时,我每天躲在渔船里,想了很多很多。最后,我甚至觉得,如果她能幸福也好。
可半个月后,温思妍却再度来到河边,登上渔船,面无表情地对我说:“你的孩子没了。”
当这只满嘴谎言的母狗说出这句话,我心里半分愤怒都没有。因为,我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绞尽脑汁讨她欢心的傻小子了。
第一,她说的话,我根本不信。第二,与其让我的孩子叫别的爷们爸爸,不如不生。
我们农村糙汉子都纯粹,爱一个人的时候,掏心掏肺,一旦被背叛,绝对不会回头,更不会原谅。
躺在渔船的窝棚里,我叼着那根蒿草可笑地想,她或许是被那个富家子弟抛弃了,打算转投我的怀抱,可我不会接受她。
我拼命捍卫过我们的爱情,努力追赶过她的脚步,没脸没皮地等过她回头,是她亲手毁了我们的承诺,我也没必要守着。
想着这些,我刚要开口赶她走,却不想她居然告诉我:“我用这个孩子换了去城里检察院上班的机会。”
出于本能,我觉得她在向我示威。可我不明白,既然不爱我,既然从头到尾都在骗我、利用我,现在还来同我说她的去处,有什么意义。
于是,我怄气地闭起眼睛,吐出那根蒿草,翻了个身,没有理她。
静默许久,船身晃了晃,温思妍躺到我身旁,我脑子里情不自禁地转过当初我们在河神庙过家家的画面。
我依稀还记得,那天是个周末,她没有课,我骑着自行车带她去了山上的河神庙。
她穿着素白的连衣裙,戴着我拿野花编的花环和狗尾草编的戒指,头上随意地盖了一块我从大篷车里偷来的二人转红手绢,我俩对着河神像,一拜天地、二拜河神、夫妻对拜。
如今想来,那应该也是她“借种”的手段之一。毕竟,我们在河神面前,拜完天地,就没羞没臊地入了洞房。
“小花……”
她在身旁轻轻唤着我,斩断了那段龌龊的回忆。
而听见这个特别的称呼,我突然又记起,当初她第一次听到我的名字,说叫我国财太土了,还是叫小花好听。
起初我挺不乐意的。别人叫小李小王都没什么,可我姓花,叫小花,听起来女里女气的。但后来,慢慢的,我竟在爱上这只母狗的同时,爱上了这个称呼。
其实,我想我最初绝对是没有爱上她的。那第一眼,不过是后来回味出来的假象。
最开始,我只是觉得她很好看,我也觉得很多其他姑娘好看。我只是一个人打渔很孤独,我也在很多其它时候孤独。
见我不说话,她附在我耳边哭哭啼啼地呢喃:“我真的要走了,再也不会回来,再也见不到你了。”
我还是不说话,也不睁开眼睛看她。她又自讨没趣地在我身边躺了好长时间,才起身离开我的渔船。
三更。明天番外结束,对隐藏剧情没兴趣的,可以直接跳过。(因为不让我发免费,误订的小可爱可以在评论区留言,给你们返币子。)
第花国财:回忆是场时间放的大火(2)
不知道男人的感情,是不是大多都极其简单。或许,会有个别细腻的,但至少我不是。
温思妍走后,我立誓一定要成为全海城最有权有势的男人,娶一个真正跟我相爱的女人,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生一个属于我自己的孩子。
但并不是为了她,而是为了逃离那个好赌的父亲和窝囊的后妈。对我来说,温思妍是上辈子的事儿,早翻篇了。
许多年后,我跟我女儿坦白过这一段,她却似乎没大听进去,甚至极有可能曲解了我的意思。
话说从头,我的新生,是从进城开始的。
因为初中毕业就没念过书,我当时的成人自考路走得很艰苦,考了三年才以体育特招生的身份进了海城最好的师范学院。四年书读下来,虽没读出什么名堂,离权势富贵仍旧很远,但留校当了体育老师,还算顺风顺水。
如今,我时常回忆起彼时和兰兰的初遇,完全是和温思妍不同的光景。
那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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