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约陌生人 - 分卷阅读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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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约陌生人 作者:Minnie沫

    分卷阅读12

    有屁快放。”

    “出来陪我喝酒。二十分钟以后,翡丽见。”我跟她向来不客气,颐指气使地发号施令,跟司令官指挥小兵炸碉堡似的。

    晓雅这个懒兵又是一声哀嚎:“我又没答应!你怎么还是这么霸道?”

    我懒得跟她废话,丢下一句“翡丽等你”,挂断电话,开始换衣服。

    灵魂伴侣可不是吹的。无论晓雅嘴上再怎么不情愿,最后都还是会答应我的任何无理要求。虽然她老“阳哥”、“阳哥”地叫我,其实在我心里,她就像我亲姐姐一样。

    起初没想到找她喝酒,不是我俩关系不够瓷实,而是我清楚,她日子过得也挺苦的。

    如果不是我这会儿脑子乱得快要爆炸,我真不想给她添堵。

    她爸是个酒鬼。媳妇孩子在她爸那儿就是喝多了用来出气的,她爸甚至醉醺醺地拎着菜刀跑到学校闹过。高一下学期,她妈得乳腺癌死了,她也跟我一样,早早辍学在外,举步维艰地讨生活。

    相似的身世,只是我们走到一起的契机。真正把我们捆绑在一起的,是当年那群欺负她的不良少女。

    晓雅跟我不一样,性格比较包子。那帮不良少女经常勒索她,她拿不出钱,她们就堵在女厕所揍她。有一次我在女厕所抽烟,刚好撞见,实在看不下去,跟那群小太妹打了一架,从此一战成名,获得了“阳哥”的美誉。

    出租车停到翡丽门口的时候,我还沉浸在回忆里,一下车就看到了晓雅。

    她穿着鹅黄色的羽绒服,臃肿得像一颗黏豆包,不过,丝毫不影响她韩剧女主角般楚楚可怜恬静温婉的气质。

    许久未见,我兴奋地蹦跶过去挽住她的胳膊。

    她一边跟我往翡丽大厅走,一边小心翼翼地问:“驴哥……来找过你么?”

    听到晓雅唤出我曾经亲自赠予季阡仇的绰号,我觉得有点不舒服,若无其事地哼唧了一句:“来过阿,而且,我俩现在就在一个学校,抬头不见低头见。”

    对于我回归校园、跟季阡仇继续纠缠这一系列重磅消息,晓雅并没有表现得很惊讶,只是面色尴尬地笑了笑。

    这也在情理之中,上次季阡仇来翡丽找我,我就知道,他俩还有联系。我不怪她出卖我,我懂,她是为我好。

    怕她游说我跟季阡仇和好,坐到散台边,酒刚上桌,我立马跟她定下了今天的规矩:“你要再敢提季阡仇,姑奶奶就把你卖给翡丽当公关。”

    “切,好像我不提你就不内疚似的。”晓雅非但不惧我的恫吓,反而说得更来劲了,“当初你俩在一起我就不同意,哪有人为了讲义气谈恋爱的?”

    我撇撇嘴,兑了一杯深水炸弹,半开着玩笑说:“我他妈为了讲义气还亲嘴了呢!”

    晓雅一听,霎时两眼放光:“你俩和好了?”

    “没有。不是季阡仇。”我故作霸气地摆摆手,塞给她一瓶果味啤酒,想堵住她的嘴。

    可她今儿就是话多,在我面前所有淑女形象全没了,特八卦地凑过来问:“那你跟谁亲了?”

    我白她一眼,喝了口自己兑的烈酒,抹着嘴巴,慢条斯理地说:“一个收留我的大叔,就半个多小时以前的事儿,姑奶奶找你喝酒,就是为了纪念初吻……”

    “你丫撒崩吧?”不等我说完,晓雅突然凶巴巴地推了我脑袋一把。

    “淡定点,亲都亲了,就当还人情了。”我说着仰头又灌了自己一大口酒。

    “屁!你要真这么淡定还找我喝什么酒?”晓雅表情倍儿严肃地戳穿了我所有没脸没皮的防备。

    我刚萌生出一簇感动的小火苗,想跟她吐苦水,结果丫又狠狠补了一刀:“可怜咱驴哥了,居然被半路杀出的程咬金抢走了公主大人的初吻。”

    被她噎得没了话,我凶神恶煞地拿眼横她:“去你妹的!我要是公主,这世界就没巫婆了!”

    “在我和驴哥这,你永远都是公主。”晓雅忽然换上了一副无比哀伤的表情,心疼地凝视着我,“支票的事……你应该跟他解释清楚。”

    我摆摆手,不走心地咧开一个敷衍的笑:“没什么好解释的,我这黑心公主配不上你的驴脸王子,也就能祸害祸害其他善良淳朴的小老百姓。”

    “就算一开始是为了讲义气,你就真那么狠心?这么多年对他一点感情都没有?”晓雅颇有点不依不饶的意思,抛出一个接一个的问题,猛往我的伤口上撒盐。

    但我这种自作自受的人渣,只能装作无感,笑嘻嘻地反问:“感情是啥?能吃么?”

    晓雅也笑,了然于胸地拍拍我的肩膀:“你蒙我没事儿,能蒙过你自己才算赢。”

    我握着啤酒瓶子,愣是半天还不上嘴,心想晓雅的嘴可真狠。

    我和季阡仇从十三岁开始朝夕相处,整整七年,我对他怎么可能没有感情?

    和他有关的一切,我到现在都清清楚楚地记得,往矫情了说,他可是曾经住满我日记和小说每一页的唯一男主角。

    新角色登场~撒花~宁撒馨~你今天有没有看?大哥在写你哟~

    第015.好女不吃眼前亏

    我记得他笑的时候会露出一排洁白整齐的牙齿,两道狭长的酒窝在脸颊深深陷下去;记得他每天都会背着深蓝色的帆布书包,穿着又肥又大的校服上衣和洗白了的二手牛仔裤,身上总有一股高档沐浴露和昂贵洗衣液混含在一起的味道;记得他每天坐在教室最角落的地方,埋头看玄幻小说,偶尔逃课一个人去打篮球;记得我俩相识在初中刚开学那个九月的午后……

    他当时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傻大个”,准确来说,这句话是对晓雅说的。

    那会儿我脾气比现在还臭,整个一面瘫少女,二话没说,直接拿数学书朝他后脑勺砸了过去,一点都不温柔地冷冷对他说了开场白:“就你好,脸拉得跟驴一样长。”

    如果早知道,到最后,“大驴”这个称谓只能沦为一段记忆,我一定会把身体里潜藏的全部温柔都挖出来送给他。

    甚至后来,我常常会想,我坐到他前桌的时候,他为什么不假装没看着我呢?

    那样,他就不会突然拿笔戳我的后背,跟我借课外书。我也不会把课桌弄得叮当响,在众目睽睽之下翻出桌堂里那本《幻城》借给他。

    大概就是从那一天开始,命运的罗盘无情转动,把他转到了我身边。从此,我和他,一路走失,一路疏离。终于有一天,我们转到彼此再也看不到的地方了。

    那段中二的岁月,我爱上了写小说。我说过,我心里是没有爱情的,当时只会模仿着《幻城》,用拙劣青涩的措辞写玄幻故事,可他偏偏爱看,每天追在我屁股后面“催更”,害我成绩直线下降。

    时光在指尖触碰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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