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文里的基佬男配 - 分卷阅读26
BG文里的基佬男配 作者:夕夕里
分卷阅读26
主人樊远。但是它的主人是不一样的,只要他愿意,随时丢弃它,更换更优秀的系统,它不过是一个工具一个饲宠,依赖主人而生,对于主人的任何命令都只能服从。
尽管如此,在本源世界,仍旧有千千万万的系统想要把它取而代之。毕竟,成为那人的专属系统,是无上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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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暗芒》杀青的日子,最后一场戏是男主到了暮年,白发苍苍满脸皱纹,身上佩戴着无数的荣誉勋章,站在老伴的墓碑前缅怀过去。
他明明没有流泪,却让人觉得悲伤到了极致,浑浊的双眸再没有年轻时的清亮有神,英俊的面容不再,只有一片丹心不曾改变过。
他粗粝的手指划过照片上带着军帽的女人,声音沧桑却浑厚,仿佛有用不完的力量,然而事实上,他已经是老骥伏枥,烈士暮年了。
他说:“我这一生,对得起生我养我的父母,对得起出生入死的战友,对得起与我白头偕老的妻子,也对得起国家对得起党……只有一个人,我负了她。你若是在下面见到她,替我说一声抱歉,这是我欠她的。”
说罢他眸中隐有泪光闪过,却又好似什么都没有。
夕阳西下,一人一墓在金色的霞光中缓缓消失,这个故事迎来了结局。
方煦把一名英雄古稀之年的悲壮,和年少时的遗憾演得入木三分,仿佛他已经与那位年过七旬的老将军融为一体,那个朴实的墓碑就是陪伴了他半生的老伴,他们无话不谈,他可以把心中的难过全盘倾诉,却因为倔强和骄傲,只能稍稍提及,将苦涩独自吞下。
周围的人都看傻了,连导演都看得入神忘了喊“卡”,一直到方煦回眸一个犀利的眼神甩过去,林卓才如梦初醒,连忙喊道:“卡,好,最后一幕戏一遍过,杀青了杀青了。”
方煦嗤笑一声,转身见到自己经纪人正傻傻盯着自己看,不由得勾唇一笑,正要上前调侃他两句,却被忽然出现的谭绫拦住了去路。
他挑挑眉,隐去眼中的不耐烦,俨然是一个温和有礼的前辈,“有什么事吗?”
谭绫微微涨红了脸颊,小声羞涩道:“方前辈你刚才演的太好了,比起你我真的差的太远了,如果有一天,我能像你一样厉害就好了。”
方煦不置可否,脸色依旧温和,“继续努力,以后的路还很长。”
谭绫听到男神鼓励自己,高兴得不能自已,“前辈,杀青了,剧组待会要聚会,你会来吗?”
方煦当然不想去,但是为了不让小家伙炸毛,安安心心走剧情,他少不得牺牲一下,按照原作接受女主的邀约,参加那个乱七八糟的聚会。
他勾起唇角,轻点下头,“整个剧组都去,我当然不能缺席。”
女主还没来得及高兴,一旁的林卓笑道:“以前的剧组聚餐怎么从没见你来过,是不是因为邀请的人不一样,所以方大影帝的决定也不一样啊?”
方煦似模似样地点点头,“那是当然,漂亮的小姐邀约,和你这个中年大叔怎么能一样?”说罢转身往化妆间走去,“我去卸妆,脸上的东西太难受,唐远你过来帮我。”
谭绫听到他说了那样模棱两可的话一时间脸红心跳,低下头不说话,而林卓则摸起下巴若有所思,过了片刻,他面色温和对谭绫道:“谭绫,我看你很有潜力啊,我接下来有部新片,你要不要来试试女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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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远跟着方煦后面去化妆间,对他的看法改善了很多,先前还以为他是个花架子,没想到他还真有点真功夫,刚才那段戏,就是换他上也未必有方煦演得好,不得不说,男主的金手指技能实在太逆天了。
方煦不知道自己随随便便飙下演技,就成功涨了好感度,和樊远待在一个空间里,他只觉得有些口干舌燥,尤其这个当事人还摆出一脸无辜的神色,认真地在帮他卸妆,敬业的不行,简直让他衍生出一阵罪恶感,却不可避免地想要更多。
好在他脸上粘着乳胶,否则八成要露馅。
待整理得差不多了,方煦神色淡淡道:“我接下来要去剧组聚餐,你自己回去吧。”
樊远默默松了口气,暗自给他点个赞,表面上还要装出一副惊讶的样子,不解的问道:“你以前不是不爱去那种场合吗?”
方煦自然也是敬业地念出台词,“忽然想去就去了。”
樊远步步紧逼:“是你想去,还是有人想要你去?”
方煦轻笑一声,颇有些无奈道:“你是经纪人,又不是我父母,管这么多做什么?”
“方煦,你的身份要是和那种艺人传出绯闻的话,会对你的形象造成很大的影响,公司那边,还有方家,都不会允许……”
“够了,这个我自己会看着办,唐远,记住你自己的本分。今晚不用来接我了,我会让公司派车来接。”
说罢出了化妆室,留下樊远一个人。
“……”樊远沉默了好一会,对小五道:“男主竟然按照剧本念台词了……小五,这是我在做梦吗?我怎么觉得辣么不真实呢!忽然有种感动得快要落泪的冲动qaq”
小五:“……”心疼得说不出话来。
第2章 .8
男主大人去和女主培养感情了,樊远也开始安安心心走剧情。
鉴于原作里没有说他具体去了哪间酒吧,樊远默认了离方煦家最近的一家,不然他怎么借着发酒疯,跑去他家酒后吐真言?酒驾?这当然必须不可以!他可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到了酒吧,灯光稍微有些晃眼,还好音乐不是很吵,他找了个角落的位置,似模似样点了两瓶伏特加。对于洋酒这种东西他一向很少喝,毕竟执行任务时需要时刻保持清醒,喝醉了难免会闯祸,耽误了剧情也不好。
不过他以前扮演过酒鬼,65度的烧刀子咕噜咕噜灌了大半瓶,当时入喉就觉得有点烧嗓子,呛得很,但是也没怎么晕乎,至少很清醒地把任务做完了。当时他就觉得,自己可能是那种千杯不倒的体质,还为此沾沾自喜了很久。
所以两瓶四十度的伏特加,他是真不放在眼里。
等服务员把酒送来了,他把西装外套脱下随手扔在一旁,解开一贯扣到最高位的纽扣,衣袖随意地卷了起来,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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