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重生之誓不组队 - 分卷阅读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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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末世重生之誓不组队 作者:第五舜

    分卷阅读13

    样是没咀嚼几口就吞了下去。

    这是林登在末世养成的习惯,危险重重的环境下,根本不允许你慢吞吞的享受食物,幸存者们只能快速的往口中塞着各种奇奇怪怪的‘填充物’,只要没毒,只要你的肚子能消化,它就是食物。

    更有些强人,身体强悍的已经不惧怕任何毒素了,胃强大的就连干裂的树皮都能消化,而林登,也属这种强人之列。

    任雪儿有些委屈的低头数着碗里的米粒,在林登吃完了红烧肉,又转战大排骨的时候,终于忍不住小声问道,“那个,菜还合胃口吗?”

    林登很给面子的点了点头。

    任雪儿心中的小人狂喜的握了握小拳头,蹦蹦跳跳停不下来。

    吃饱喝足之后,任雪儿喜滋滋的收拾着餐盘。

    “食材都被你用完了吧?”林登看着她问道。

    “没有,还剩一半。”

    林登点了点头,“明天用完,之后就吃泡面和饼干。”

    “恩!”任雪儿比了个遵命的手势。

    林登脱了鞋子,侧躺在沙发上,“卧房给你睡,我睡沙发。”

    任雪儿眼神闪过一抹失落,“那个,沙发多不舒服,其实……两个人睡一张床也没事的啊……那个,我相信林大哥的人品!”

    “人品?”林登低头嗤笑了一声,没有再说什么,伸长了胳膊腿,闭着眼睛一动不动的躺在沙发上,从表面上也看不出来是真睡还是假睡。

    任雪儿觉得自己是自讨没趣,也就不再说什么了,撅着嘴巴故意加重了脚步走进卧房。

    沙发上的青年微微睁了眼睛,望着女孩娇俏的背影,眼神微不可察的闪了闪,如果你能活到十年之后,那么……

    后面的想法消散在了青年自嘲的笑容中,十年,这样一个娇滴滴的女人能熬得到吗?

    ☆、女孩其实也坚强

    清晨微冷的阳光从窗帘的缝隙中挤了进来,给这个压抑的空间染上了一抹暖色。

    林登其实早就醒了,多年的末世生涯,令他不得不适应短时间的睡眠,而这一适应就成了习惯,养成了习惯,就再难改会来了。

    可以说躺在沙发上的这八个小时中,有四个小时他是半睡眠状态,另四个小时就完全是清醒状态,只是他一直都闭着眼睛。

    直到卧室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林登才猛地睁开眼睛坐了起来,挺直的腰背,紧实的肌肉,无一不透露出这个男人白皙皮肤下蕴含的强大爆发力。

    “咦,你也醒了?”任雪儿俏皮的扒住门框从他眨了眨眼睛。

    林登敛下眉目,淡淡地道,“去做饭。”

    任雪儿撅了撅嘴唇,嘟嘟囔囔着什么从林登面前的沙发走过。

    “不愿意就从这房间出去。”林登一把抓住了任雪儿雪纤细的手腕,阴沉的说道。

    “痛,痛痛痛!!”任雪儿水灵的大眼睛里委屈的含着泪花,“我没说不愿意啊,我只是,我只是……”

    林登哼笑了一声,松开了她的手腕,“别耍什么花招,更别指望我怜香惜玉,在我眼里,男人和女人都一样,只要是惹了我,我不会手软。”

    说这话的时候,青年眼中一闪而过的阴狠令任雪儿打了个大大的寒颤,她一下子就低下了头,抖着肩膀小声的道,“我,我没想耍什么花招,只是,只是觉得……”

    “只是觉得你昨天烧了一餐饭,就以为我会把你当自己人?”林登挑了挑眉毛,眼中带了丝无奈和好笑,在任雪儿刚想松口气的时候,他的嘴角又翘起了一个讽刺的弧度“真是天真。”

    林登前世就不注重人际交往,向来心里想什么,嘴上就说什么,更何况,被骗了许多次的人,那颗千疮百孔的心,还会再相信任何人吗?

    一个经历过绝望,在生死道上滚过的人,还会怕什么,末世?呵呵,十年后的高级丧尸他都遇到过,难道还会怕这些初级呆瓜?

    可以说,林登这一世不想像前世活得那么压抑,那么窝囊,就让这一世疯狂一点,恣意一点,也不枉他林登重活这一朝。

    任雪儿已经被吓傻了,她呆呆的望着林登,眼泪跟断了线的珍珠似的,不住地从眼眶中滚落出来。

    “做饭,离开,二选一。”林登放松了绷直的脊背向后靠去,好整以暇地等着对方的答案。

    任雪儿咬了咬嘴唇,大声叫道,“走就走!我才不稀罕!”

    声音里带着浓浓的哭腔。

    林登没有任何动容,只是对门的方向微微抬了抬下巴,“请便。”

    说着从面前的矮桌上拿过一块巧克力,撕了包装就叼住了巧克力的一边,用手一点一点的推进嘴巴,到最后含在嘴里等它融化。

    任雪儿见林登没有任何后悔挽留的意思,也不知怎么了,骨气也噌地一下上来了,她抬起手狠狠擦掉了脸上的泪水,傲慢的抬高了下巴,“林登,我要是死在了外头,我哥他不会饶过你的。”

    “恩。”林登无所谓地咬着嘴里还没融化的残余巧克力。

    “你是不是认为我死了,我哥又怎么会知道我曾经跟你在一起过,那你就放一百个心好了,我手上的这个手镯,带有跟踪功能,大概不出两小时,我哥就会来这个房间找我,找不到我的人,他自然不会放过你!”任雪儿挺了挺胸脯,异常骄傲的说道,“不过你放心,我不想跟你这个烂——人——再多呆一秒,我现在就走,你就等着我哥把你剁成肉酱吧!”

    林登轻笑了一声,低头挠了挠鼻梁,没有多说一个字。

    啪地一声,一个银镯子被砸在了矮玻璃桌的桌面上。

    任雪儿双手环胸,居高临下的看着林登,“你不是很拽吗,有种就让这个镯子一直呆在这个位置!”

    林登抬起头看了眼那银镯子,没说话。

    任雪儿再次重重一哼,一转身,愤愤然的摔门而去。

    任雪儿走后一小时,林登把窗帘拉得大开,又在客厅狠狠大吃了一场,那架势简直恨不得把那些食物都吃完。

    吃完后,他又翻箱倒柜地把一个旧登山包找了出来,塞了一些面包,饼干,还有几瓶矿泉水在里面。又把他前世一直带在身边的丛林砍刀从墙上取了下来,穿上他当兵时部队里派发的黑皮靴,下。身是黑色多袋裤,刚好贴身的那种裤子,松紧弹性很好,不会像牛仔裤那样太绷紧,也不会像休闲裤那样太过宽松,上身穿着一个口袋同样很多的休闲牛仔马甲,最后戴上串了绳子的小望远镜就离开了这个房间。

    走出门,站在过道上的林登瞥眼看了下对面第二个的房门,其他门都是虚掩着的,只有它是紧紧闭着,并且不漏一丝的细缝。

    这楼的所有房间都被林登清理过,没有发现任何活人,更没有发现任何活尸。

    以前没有,现在更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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