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猬 - 分卷阅读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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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刺猬 作者:谦少

    分卷阅读42

    着。因为他永远不会像我一样狼狈,像我一样惶恐。

    他永远也不会像我喜欢他一样,喜欢我。

    我心底涌起神秘而巨大的悲哀,像海潮一样淹没过来。我忽然抬起手来,捂住了他眼睛。

    纪容辅有瞬间的惊讶,但他很聪明,他很快就会明白我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我不想让他看见此刻我脸上的表情。

    暖和的木香调围绕在周围,他仍然像太阳一样浑身散发着温暖,对我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如果有机会回到过去的话,我多想回到那天的泳池边,我会从容一点,我会再优秀一点,也许他会先喜欢我。

    那样也许我们会有更好一点的结局。

    纪容辅的皮肤很好,像暖玉,我手指碰到他的眉毛,他的眉骨很好,眼窝和鼻梁构成很好的明暗对比。然而我的心脏在发抖。

    “纪先生,我有个秘密要告诉你……”

    “要交换吗?”他笑着打断我的话。

    “交换什么?”

    “你告诉我一个秘密,作为回报,我也告诉你一个秘密。”

    真是幼稚的游戏。

    “那你先说。”

    纪容辅眨了一下眼睛,睫毛划过我手掌心,这感觉像心脏被触碰,我几乎本能地缩回手。

    他说:“那天在喷泉边,我其实没有在听歌,我一直在看着你。当时我在想,这个人究竟是谁,为什么他这样狼狈,却仍然像一只落入陷阱的鹤。”

    我的心脏狂跳,却说不出一句话来,我的脸颊滚烫,一直烧到后耳根,像是点了一把燎原火,几乎要连心中壁垒都烧塌。

    纪容辅拿下我的手,按在他胸口,然后他抬起手指,点在了我心口上。

    他说:“林睢,你看,你以为我比你强大,所以你总想刺伤我试试看。然而此刻你手掌下的这个,和我手下的这个,是完全相同的灵魂。”

    真是好情话。

    我手掌下,薄薄的皮肤和血肉肋骨之后,纪容辅的心脏在清晰地跳动着。他看着我的眼睛,琥珀色瞳仁澄澈如晴空,如此坦诚,如此诚恳。

    然后我说:“纪先生,我也告诉你一个秘密吧。”

    我说:“其实那天在清樽,我是故意接近你的。”

    -

    我写给他的那首歌,我昨晚为之通宵的那首歌,我只想好了寥寥两句歌词,一句开头,一句结尾。

    那首歌的最后写道:“如果你认识以前的我,也许你会原谅现在的我。”

    纪容辅没有见过以前的我。

    他不会原谅我了。

    第22章 刺猬

    纪容辅涵养是真的好,没有直接打开落地窗把我扔下去。

    所以我干脆趁着他换衣服的时候溜了出去,打车回家。我这人就是这样,精通各种方式的不告而别。

    以前我有段时间有点心理变态,整夜整夜地失眠,常打开电视看地方台的深夜情感节目,看各种挣扎在社会底层的人上节目哭诉,“他不爱我了”“她出轨了”“他整天打我我还是离不开他”,这个节目的中心思想,用一句话可以概括,叫做:再蠢的人都有性生活。

    人性好像天生是贱的,很多人喜欢上一个人,就好像把脑子都交了出去,不管别人对自己怎么坏,都没法下定决心离开。我虽然没有这么蠢,也心有戚戚然。

    谈恋爱是一件高风险而无收益的事,越是聪明的人,到这时候就越可怜,因为明明清楚后果,却还是一往无前。整个华天我最尊敬的人其实是叶霄,真正的天才,狐狸一样聪明。然而每次聂靖和人传出新绯闻,他眼睛里的光还是跟晴雨表一样暗下来。

    喜欢人这件事,其实是把自己的胸膛剖开,拿出自己的心脏,双手交到别人手里,别人会怎么对待,视若珍宝还是弃如敝屣,捧在手上还是用脚碾碎,都是你无法掌控的事。

    运气好一点,两情相悦,不过是锦上添花。万一中头奖,明珠暗投,后果却是毁灭性的。

    我不像纪容辅一样做金融,却也懂得这风险收益比不划算。

    但是道理是道理,森严得像铁石,牵扯上纪容辅,他笑起来的样子,眼睛里的光,上一秒还可以轻易触到的呼吸和心跳,像石块的缝隙里长出植物,一切都生动起来。

    我不知道该如何选择,干脆一走了之。

    -

    “停车。”

    我在那一大片蔷薇面前下了车,下过一场雨,花落了不少,其实白天看,这里没什么好看的,叶子上都是灰尘,地上还有污水摊,昨晚上的美好记忆更像个错觉,就跟毕业了之后回忆起母校都自带柔光滤镜一样。

    我继续往前走,下午的城市有点发蔫,天快黑了,昨晚那个弹吉他的小子又在那唱歌,琴盒摆在面前,里面零零散散几张纸币,大概也就够他来回坐个公交。

    我从他面前走过去,他抬头看我一眼,继续半死不活地唱着他那酸溜溜的民谣。

    我走了两步,忽然转身,走到他面前。

    “吉他。”

    他愣住了,近看起来更年轻了,上大学的年纪,嘴唇上还有软软的胡子,又瘦又脏,t恤领口都旧得跟干木耳一样了。

    我再说了一句:“吉他!”

    他真的把吉他交了出来。

    穷逼一个,还敢弹gibson,这把琴也快上万了,没穷死算他走运。

    我接过吉他,开始弹元睿的曲子,弹轮指,扫弦,palm mute,弹从我脑中一闪而过的摇滚段落,弹我听过千百次的eribsp;的solo……

    路过的人吓了一跳,大概当我是疯子,这个吉他手听得出我用的技巧,一脸目瞪口呆。

    然后我把吉他还给他,从裤子口袋里掏出所有的钱,扔进他的琴盒里。

    “这就是你这辈子能靠音乐赚到的钱了。”我平静地告诉他:“你弹的太垃圾了,唱得比哭还难听,回老家找个好姑娘结婚吧。”

    然后我继续往前走,直到听见那年轻人不敢置信的声音。

    “林睢?”

    我有预感会发生什么,但我还是转过身来,看着那年轻人一脸惊喜地朝我追过来。

    “真的是你,林睢,我是你的粉丝!”年轻人连表也不要地追了上来,激动地看着我,他的眼睛里像燃着一团火,然后他惊喜地看着我,说出了那句我这辈子都不想听到第二次的话。

    他说:“我是因为你,才走上音乐这条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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