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之玫瑰花刺 - 分卷阅读288
红楼之玫瑰花刺 作者:外乡人
分卷阅读288
“冬季到了,马上就要过年了。本将军想着最近便拉着将士们去出去训练一番。若是路上捡着了些牛羊,也能过个好年。”
柳湘莲一听,第一个站起来附和,“将军说的是。”我媳妇老爱吃那边的羊肉涮锅子了。
其他人早就听刘将军说过打骨草的事情,但是害怕被朝里的监察御史发现,再告他一本,所以一直在等圣旨下来。现在圣旨下来了,也说了这是训练兵士的作战能力和应变能力,于是那还有什么好说的。
被人打骨草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现在他们要用拳头告诉邻居们,新的规矩已经出台了。
于是这个年,就在刘将军的指挥下,柳湘莲一马当先的冲了到了番邦的家里狠狠地打了一回骨草。
按功分配,柳湘莲得的那些战利品,足足够探春姐弟吃到了二月二,便是起程回京城的时候,还有的剩呢。
“这一次回京城,也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来这里了。”探春站在江家小院外,一边往外走,一边不舍的回头说道。
在这里呆了几个月,感觉性子都养野了。
第一百六十二章
“我也感觉没呆多久, 时间都在路上了。这一次回去,真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了。”赵环看着探春, 也觉得这地方比离京城很近的长安要舒服的多。
就连空气,都比别的地方更清凉。
一来他自小便在这里长大, 二来便是这里虽没有京城那边繁华,却让人呆的心里踏实。
在京城的时候,他总有一种飘忽不定的感觉。
心里总是七上八下的, 话不敢多说一句, 路不敢多走一步, 就怕得罪了谁,或是让谁小瞧了去。
其实他心里清楚,就算是他再怎么注意, 还是有很多人在背后瞧不上他。
说他是泥腿子出身, 说他是乡巴佬。
再一次回头望了望这个边陲小镇, 赵环心里明白,除非他将来到这里做官或是养老, 不然等出了国孝,考了功名, 便再没有现在这样的自由了。
“小的时候在这里,虽然时不时的经历一些战事,可那个时候还小, 又有爹和妈护着,竟是没有这一次感觉的真切。”
江老大也点头,“是呢, 那个时候家里的守备不像姐姐弄得这般严密,可也从来没有进过人来。爹将我们护的可好了。”
现官不如现管,当时江行远是在这边当武官,又是一步一步从底层爬上来的,心机手段样样不缺,加之手底下有兵,大战来临前便派人保护自己的家小是非常简单的事情。毕竟这里的很多官员都是这样做的。
可现在的情况就不同了,她们姐弟不过是外地官员家眷,虽有柳湘莲在,可这棒槌让人架空后,手底下是没有兵的。
现在好了,柳湘莲这棒槌跟着大军带着媳妇小舅子到北边溜达一圈,小半年的时间,转身升了半级,成了从三品的游击将军,又带着媳妇小舅子回家了。
所以说,哪怕是棒槌,人家也嫉妒呢。既然嫉妒了,又怎么可能派人保护他们姐弟。
还好现在他们就要回京城了,只不过,
“姐,这一路你真的要带这么多的狗呀?算上旺财,那可是七只大狗了。”
探春听了诧异,“为什么不带着,咱们来的时候是跟着大军一起北上,路上安全着嘞。可现在就咱们家这些人,不带着狗,我心里害怕呢。而且不带着它们一起回京城,总不能就放在这宅子里养吧。”
六只合在一起,吃的比她们家看宅子的人还多。她都不用想,回头看宅子那老头就得嫌弃这些大家伙吃的多,然后炖几锅狗肉不可。
她老娘怕这些,家里不能养。不过不是还有后院的柳家嘛。到时候往园子里一放,那可比用人看园子要强百倍呢。
想要进入园子里搞点事出来,那是比登天还要难。
而且有旺财这只通人性的狗,那六只狗的训练问题可算是解决了不少呢。
“姐,你带着它们,估计都没有办法住店了。难不成你回程也要宿在郊外呀。”他才不要呢。
探春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咱们这些人,都能包下一间小客栈了。到时候客栈一包,就只有咱们家的人了,有什么不让住的。不让住,我就放狗。”
赵环三人听了探春的话,都抽了抽嘴角。
没有老娘盯着,大姐的性子可真是越来越胡闹了。
三人又齐刷刷的看向柳湘莲,然后又是齐刷刷的叹气。
这便宜姐夫也是没治了。
江行远和赵国基对媳妇啥样,他们哥仨是见过的,可是却没有想到这姐夫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估计他姐就算是上房揭瓦,这姐夫也是那个扶梯子怕他姐摔着的那个。
几人幽幽想完,又看到柳湘莲殷勤的扶探春上马车,都无语的走到自己的马前。
等将来他们娶了媳妇,才不要像家里人这样呢。
唉!
回程六辆马车里,除了坐人拉行李的,竟然专门弄出一辆拉狗的。
看着那些乖乖爬在敞篷马车上的六只大狗,心中不禁暗叹,真是一群祖宗。
摸了摸马脖子,一时都觉得坐下的马有些可怜。
他们的大姐只心疼千里路途狗会累着,却没有想到拉狗的马会不会累着。
╮( ̄▽ ̄)╭
如果说来的时候知道了元春的消息,让探春心绪难平。那么在回程的路上特意避开了那座小县城而又遇见了一路行乞的宝玉,这就让探春抓狂了。
天南地北的,你上哪里修行行乞不好,偏偏在她路过的地方。
这是要闹哪样呀?
话说,路上多日,探春一行人白日赶路,晚上住宿,时而会在中午的时候在郊外解决午饭顺便歇歇脚。
这一日午间,距离京城差不多还有半月路程的地方,探春一行人正一处破庙前歇脚。
午后的郊外早就没有了早上的氤氤氲氲,于是众人透树不算繁茂的山林,瞧见了晃晃悠悠地来了个衣衫褴褛的难民。
为啥说他是难民呢?因为那形象就真的跟难民差不多。
衣服虽避体,却也破烂脏污的无法乱眼,头发也是仿佛杂草一般,竟然还脸都遮了大半去。
因为就他一个人,探春也没有避讳,仍是坐在火堆旁守着她要吃的烧鸡蛋。
木有错,就是烧鸡蛋。
昨天在路过郊外时,探春突然想吃烧鸡蛋了,当时她们的行李里可没有生鸡蛋,于是昨天晚上在城里住宿时,特意让人买了一篮子生鸡蛋今天带着走。
用上好的宣纸浸水,然后包裹在洗干净的生鸡蛋上,之后放在燃着小火的火堆里烧,不过两刻钟的时间,烧鸡蛋的香味便出来了。
这种干烧出来的鸡蛋,非常的好吃。探春还是上辈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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