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起 - 分卷阅读5
情起 作者:空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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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货,不会哭的人当然也不会喊疼,痛得死去活来也只是趴在地板上傻笑,头上豆大的汗在脑门冒出,人还是满不在乎的神态。
要是张欢华回来,他还能爬起来,立马跑过去给人脱鞋换鞋,然後又立马滚去洗手给人倒水。
所有的一切他都做得很好,一点麻烦也没给张欢华惹。
关於张欢华给他请来的老师,他是知道花了天价请的,妈的,每天六个小时的课他只要一个字没听到耳朵里他都想对老师咆哮。
他知道,张欢华在他身上是花了大价钱了,钱多得让他喝口水都算著算著抿著喝,妈的,这全他妈是外星人的地方,连口水都贵得贼要他的老命,他每天都在肉疼。
而张欢华偶尔带他出去买趟东西,锺苟每次都在呲牙咧嘴,张欢华买啥,他就扔啥,决计不让这人去付钱。
娘的,败家子哦,那麽多的钱买那麽少的东西,简直就是在吃人哦……
所以,带他出去转转的张欢华每次买回来的东西要少一半。
另一半,得让保姆自己去买带回来。
带回来,其实锺苟也没少闹腾,买了有多少,非得逼那个华佣一一跟他对账。
张欢华干脆换了个只会说英文的。
可那小子更他妈绝,没两个月,迅速把对帐的词汇跟老师学了,然後又照例对帐,一分钱都要对上帐,不该买的,划掉,下次休想出现在家里。
不过,张欢华要吃的,要喝的,一点也是不会少的,少的也只是锺苟要吃的那些肉啊补品什麽的,只要他觉得没必要的,下次谁要是买回来,他必扣掉自己下次要吃的。
省钱省到令人发指。
省得让张欢华对他也不得不另眼相看──无奈之下,找了个经济学的老师来教他正确的经济理念。
锺苟在老师瞎咄吹吹的教育下昏头昏脑了半年,期间觉得自己思想确实是太狭隘了,钱该花的时候一定要花嘛,就算肉疼也一定要花,因为省是省不了多少钱,要去挣更多的那才是解决之道……
可到了半年,他掌握了不少知识之後,又立马恍然大悟了起,娘的,他被涮了,狗屁什麽挣的多才是最好的省钱方式,靠,那些浪费了的钱难道就不是挣的了吗?不浪费,把它省下来,他妈的就不是钱了吗?
於是他迅速觉醒,任凭那个想教他要有大局观,宏观理念的老师再怎麽苦口婆心,坚决不再浪费一分钱。
同样是能吃饱肚子的东西,能用一毛钱解决,休想他用一块钱解决!
他妈的,谁也休想!
“砰……”
是一声厚书砸在人脑门的声音。
锺茗蹲在地上,任由他家饲主打。
张欢华无语地看著地上蹲著猛地长大成人的狗,一时之间完全不知道说什麽才好。
这小子狗胆包天得很,拿了买笔记本电脑的发票,把电脑给退了,然後去买了一个少十倍钱的山寨机。
电脑是给他用的,张欢华也就随他去了,结果山寨机坏了,这厮就面目狰狞地去唐人街找店主算帐去了,顺带还砸了人家半个店,结果得意洋洋地捧著台新笔电出来时,被刚到的警察逮了个正著……
张欢华冷笑著带了律师去找人,结果这小王八蛋一见面就问请律师那价,听完了之後瞪大著眼,蹲在那就打算不出来了──这几个月他学了本事了,他还不到17岁呢,未成年著呢,顶多关一阵子就出来了。
张欢华被气得笑出了声,把人带回来就一阵猛打。
锺苟也不反抗,任他打得满头都是包,满脸都肿了也不在乎地蹲在那,瞎叨叨说:“我会挣回来的啦,妈的,鬼子老是捞你的钱,你别怕,我以後给你从他们那里挣回来。”
张欢华翻了个白眼,已经没有力气再跟这小子讲什麽了。
再过了几个月,吝啬小子已经学会了语言,把几个老师辞退,誓死要去考公立学校。
张欢华哼了一声,也答应了他。
然後这小鬼真的去考了公立学校,还拿了奖学金。
当然,他不知道,他高中三年拿的奖学金,还不如张欢华把他弄进美国公立高中所花的钱的百分之一──他要是知道,这书也肯定是不愿读了的。
锺苟不到一年,就长高30,不过就算营养跟得上,这一年他也抽筋抽得没过个几天好日子。
但身体再疼痛不堪他也天天忙得团团转,人勤奋无比不算,也用很快的速度在跟著张欢华的生活节奏……
他知道这人不喜欢吵闹,所以平时他也只认真看看他,其它的,他也忙著自己的事情去了,但端茶送水之类的事情他再忙也不假手他人。
他觉得伺候这人的事理所应当就是他干的,要不然,他养自己不就是白养了麽?
所以锺苟在一年之内不仅把人给伺候上了,连家里家务也包干了,煮饭擦地板洗衣服,无一不通无一不精。
佣人没多久就用不上了。
他每天除了睡觉,每一秒锺都在忙,有时候他觉得自己去上学这事都挺扯蛋的──如果不是在家里请老师贵得太他妈离谱,他才不愿意去学校浪费时间呢。
当然,钱是花了的,每节课他都很认真上,下课的时候也不浪费时间,看看煮饭书之外也看看能挣钱的书,他誓死要把那些洋鬼子从他家天神那里挣的钱要翻倍赚回来。
开玩笑,他家天神的钱,那些人都敢挣,简直就是没天理了……不翻倍挣回来简直就是让他太生气!
先是当狗,後是当人养的人忙於他的生活,积极得像他度过的每一秒锺都好像在绚烂绽放,张欢华先是沈默,後来渐渐不由把眼光真完全投掷到了他身上。
他不知道那小孩是用怎样的毅力对付这一切的,从最贫瘠的土地到达一个富饶地方,不是谁都可以处理好的,尤其像这小孩那种完全无关一切,只有关於他以为的那种处理,真的让张欢华这个平时处变不惊的人惊讶了一翻。
他积极得就像拓荒者,把这块让他惊叹极了的地方当一块他可以吞噬的土地,贪婪又不急不躁地蚕食著,小心谨慎又得意洋洋,不怕任何艰难险阻,你就算是剥了他的皮,下一刻他都能站著爬起来站得稳稳地跟你叉腰长笑,什麽话也不说都可以让你明白,什麽也打不到他!
第5章
张欢华忙於毕业论文,每天不是呆在图书馆,就是呆在书房里,睡觉时间都少得很。
锺苟心疼得很,每天骑车去唐人街买新鲜的菜回来做给他吃。
为了省车费和油钱,他在美的交通工具就是一辆自行车,去哪都骑著,再远也不怕。
骑到唐人街得一个小时,他早上还要去学校,所以他每天就五点爬起来,回到家,给张欢华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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