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我弟(H) - 分卷阅读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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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我弟(H) 作者:二哥

    分卷阅读22

    么每一个梦里我和匡煜杰都不能有一个好的结局。现实既已如此残酷,何苦精神世界还要自虐到不死不休呢?我漂浮在空中,看着匡煜杰第二日便发起高烧,他送我出殡,如同上一个梦里那样,只是这一次他回去以后便一病不起,缠绵病榻不过一年半载,竟然也去了——一个标准的耽美宫闱小说be。并不好笑。

    我本以为这个梦就到此为止了,谁想到镜头一黑一亮,又有了后续。

    周围变作一片雾气迷蒙,我看到自己站在一座石桥之上,桥下明明只能看到浓雾翻滚,耳朵里却听得水声潺潺。身边仿佛不时有擦肩之人,但是任我如何转动头颅都看不到半个人影。这是怎么回事?在我如此疑惑之时,我看到了他。

    匡煜杰从雾气中走来,这次终于穿回了现代装扮。尽管之前的梦里我与他相处两世,但总觉得隔了一层什么,直到看到这个匡煜杰,我才开始胸口发酸,眼眶发热,心脏怦怦乱跳!是了,这个匡煜杰才是对的,他是我弟弟,老一辈口中的“隔壁的孩子”,年轻一辈口中的“男神”,是我爱而不得、分别两年的恋人!

    我贪婪地看着他的面容,看着他慢慢走近,结果他一把抓住我的手就问我:“哥,你说我们俩一点都不像,为什么会是双胞胎呢?”

    怎么又是这个问题啊?我为难地挠了挠脑袋,试探地回答:“因为我们俩有兄弟缘分?”

    他却笑着摇摇头,俯身到我耳边说了一句话。慢慢的,我的眼睛睁大了。

    他直起身来,牵起我的手在唇边吻了一下,然后说:“我们一起走吧。”于是,我跟着匡煜杰一起,往桥的那头走去……

    127、

    我睁开眼睛,看到了刺眼的亮光,身旁有椅子翻倒的声音,我听到我妈飞快冲出门去喊医生的声响,我努力转动头颅,看到一旁的病床上静静躺着另一个人,挂着点滴,正在沉睡。

    匡……煜……杰……

    我看着他,眼泪慢慢地流了出来。

    为什么我们俩会是双胞胎呢?

    因为我向上天祈求,不要与你过晚相遇,不要与你立场相悖,不要你为我付出所有,受尽磨难,当你病重之时我却无能为力,一次又一次眼睁睁地看着你离开……我是如此地依恋你,哪怕是一时一刻也不舍得与你分离,所以才会盯着你、抓着你、追随着你、与你手牵着手,一同降临在这世间!

    128、

    七个月后

    天气变热了,我在家里闷得发慌,这天便撺掇着匡煜杰推我出去散散心。

    世事如此充满巧合。七个月前,我被吉娜的前夫连捅三刀,捅坏了右肾。送进医院以后,医生发现这颗肾脏只能摘除,然而糟糕的是,我居然有先天畸形,天生只有一颗好使的肾脏,我妈和成阿姨都与我配型不符,就在十分危险之际,匡煜杰突然出现了,他捐出了一颗肾脏,挽救了我的生命。

    肾脏移植的成活率并不高,在那之后我也闯过了数次生死关卡,好几次甚至梦见自己独自往桥的另一头走去,然而因为有匡煜杰牢牢抓住了我的手,我终于还是留了下来,留在了这个人世。

    很奇妙的感受不是吗?匡煜杰为了找我,花了两年边读书边打工并四处奔波,直到七个月零一周前,他才循着成阿姨的足迹来到了这个国家,由于他当地一个朋友当晚吃坏了肚子,所以他跟着去了医院,结果在医院走廊上正巧碰到了卡翠珊。

    匡煜杰与她相遇的时候,卡翠珊正哭着在本子上拼命写着我教给她的那条可以保佑人平安的咒语:匡煜杰、匡煜杰、匡煜杰……我撒的这个小谎,竟然为我自己带来了一线生机!

    再然后是三天前,我妈离开了。她走的那天穿一身明艳的玫红色连身裙,整个人宛如带刺的玫瑰一般耀眼,临走之前,她冷冷扫了我们兄弟俩一眼,她说:“你们俩这样,迟早是要下地狱的!”

    我当时听了心里十分难受,虽然我早知道自己与匡煜杰的关系不为世俗所认可,但是被自己的亲生母亲如此咒骂,我还是受不了。匡煜杰紧紧握住了我的手,毫不畏惧地看着我们俩的母亲。看着看着,我的母亲却又笑了,她说:“所以,趁着你俩还活着的时候,好好过日子吧。”她说完这句话便戴上墨镜,潇洒离去。成阿姨对我们点点头,也跟着她离开。我不知道成阿姨将来能否实现她的恋情,但自私地说一句,有她陪伴在我母亲身边,我感到放心。

    天气晴朗,海潮微涌,我被匡煜杰围上薄围巾盖上外套,活活弄成了个老头样,然后才被允许坐着轮椅在堤岸上散心。海鸥鸣声阵阵传来,让我醺然欲睡,我和匡煜杰都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听着脚步声和轮椅转动的声音,享受着这难得平静的午后。

    走到堤岸的尽头,匡煜杰停下脚步,让我面朝大海。

    “哥。”他突然开口道。

    “嗯?”我懒洋洋地应。

    他说:“你相信人有前世吗?”

    我想到了自己做过的那两个梦,我至今也不知道那是我的脑子欲求不满自动yy,还是真的是什么玄之又玄的前世记忆,但是我想,是的,我相信。

    “我相信。”我说。

    匡煜杰弯下`身子,紧紧抱住我的肩膀。

    “哥,”他在我耳边说,“我在想,我们俩会生而为双胞胎,一定就是为了这一天吧。”为了这一天,能够及时地赶到你身边,用自己的手把你带回人世。

    “胡说什么呢!”我伸手握住他的手腕,告诉他,“不是为了过去的那一天,而是为了将来的每一天啊!”

    一阵海风兴起,洁白的潮线由远及近地推来,其势之大,宛如人世洪流,然而只要有他立于我身旁,我想我自能于这红尘俗世稳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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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了,写完了。

    匡煜炜:我终于明白我弟为什么在床上比我猛了,他比我多个肾、多个肾,现在我们又在同一起跑线上了。

    匡煜杰:哥的身体里有一部分是我的了,这感觉真好。

    我:你俩都这样了还能秀恩爱啊?

    【我喜欢我哥】b-side的弟弟

    一、

    我喜欢我哥。

    二、

    我哥不喜欢我。

    三、

    我哥匡煜炜,亲的。

    我喜欢他,那种喜欢。

    没用。

    四、

    关于我哥的名气,你可以随便管我们十里八乡的街坊邻居们打听。

    老一辈的管他叫:好孩子。

    小一辈的管他叫:暖男。

    五、

    既然是好孩子暖男,自然包含以下特点:温柔、体贴、孝顺、性格好、会照顾人、讨人喜欢……反正我认识的人里基本上就没人不喜欢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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