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藉 - 分卷阅读12
狼藉 作者:红绿布衣
分卷阅读12
定不会善罢甘休的,而这些不开眼的人中,齐尧是最喜欢跟他较劲抢人的一个。
不是为了人,而是为了自己的面子。
这两年,他把余恪白捂得严严实实的,因为他清楚,余恪白这种高傲冷淡的模样,最招齐尧喜欢。
本来他不想找这家伙当伴郎,可他妈非把人塞过来,他也懒得拒绝了,说多了也只是白白浪费口舌而已。
齐尧一进郑洵的家门,就笑着说:“恭喜啊,以后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从你床上抢人。”
郑洵懒得搭理他,收拾完就准备出门。
外面司机等着他们,婚礼现场在城郊的花园,他们赶过去需要不少时间。
“表哥。”齐尧穿着伴郎礼服,看起来比平时更加精神抖擞,原本就条件不错的齐尧,这会儿靠在那里,一副雅痞青年的味道,很是迷人,只不过可惜了,郑洵不好他这口,“你这房子,不止你一个人住吧?”
“你什么意思?”郑洵疑惑的看向他。
齐尧从沙发上站起来,不知道从哪儿变出来一张证件照,递到郑洵面前,笑着说:“这个我怎么没见过?”
郑洵一看就皱了眉,是余恪白的一寸照片。
他很好奇齐尧到底是从哪个犄角旮旯找到的这张照片,可能是余恪白不小心遗落的,只是,他之前那么想在家里找到余恪白曾经来过的蛛丝马迹都没有成功,齐尧一来就发现了照片,他心里有些不平衡。
郑洵把照片抢过来,叫上齐尧出门。
两人往外走的时候,齐尧轻笑着说:“表哥,您今儿就结婚了,不如把这位介绍给我,他的长相倒是很和我的胃口,你放心,我肯定照顾好他。”
郑洵站住脚步,回头冷眼看着齐尧说:“别痴心妄想了。”
齐尧撇嘴笑笑,催促他快走。
之后一直到婚礼开始前,齐尧都没有再提到这件事,可是郑洵却没法安心,齐尧这人他最了解,想找一个人的话,挖地三尺都要把人找出来。
他在去婚礼现场的路上想着余恪白的那张证件照,丝毫没有拍出他本人的气质和样貌,他敢打赌,现在齐尧说要找余恪白,只是故意气他而已,他突然开始庆幸余恪白的这张证件照拍得有点儿丑。
一路顺利的来到了婚礼现场,从车上下去的时候,齐尧突然搂住郑洵的肩膀,笑嘻嘻地说:“表哥,你都结婚了,其他男人的照片,还是我来帮你保管吧。”
说完,他就从郑洵口袋里摸走了那张余恪白的证件照。
郑洵被突然涌过来的宾客分散了精力,完全没有顾忌到齐尧,相片什么时候被偷走的他都不知道。
十五
婚礼很热闹,毕竟两家都是生意人,交际圈大得让郑洵头疼。
他是丝毫不想举办婚礼的,觉得婚礼现场,新郎和新娘就像两个穿着华丽衣服的猴子在表演,这让他觉得很不自在。
郑洵理想中,他跟梁潇领个证,然后安排好时间去旅行结婚,不是挺好的?然而双方父母坚持要办一场风风光光的婚礼,说是一辈子就一次的大事儿,必须得重视。
说到底,这场婚姻并不是他们两个人的事情,而是两个家庭的事情。
如果真的是他能选择的,此时此刻,他也不会成为梁潇的丈夫了。
婚礼进行得倒是很顺利,新娘挽着父亲的手臂款款走来。
郑洵听过无数次别人说梁潇漂亮,在这一瞬间,他彻底领悟了她的美。
只不过,遗憾的是,他肯定了她的优雅和动人,却丝毫没有心动的感觉。
总之,就是没有爱情的,他相信,梁潇也并不爱他,只是,在这种事情上,他们俩都是没有话语权的。
郑洵觉得无所谓,娶一个不会说话的漂亮老婆,于他而言是件好事。
他从岳父手里接过梁潇,两人相视一笑,仿佛是一对儿恩爱的有情人。
至于是否真的有情,只有他们俩清楚。
俗套的过程,顺利得让郑洵觉得无趣。
宣誓、交换戒指、喝交杯酒,然后郑洵轻轻地吻在了梁潇的嘴唇上。
礼毕,梁潇抛了手中的捧花。
一群人抢,拨弄来拨弄去,竟然刚巧砸到了正准备去找口酒喝的郑洵头上。
大家哄笑,逗他说:“新郎这是要二婚啊!”
梁潇跟郑洵都跟着他们一起笑,表现得大度又坦然。
然而,等那帮人散了,郑洵跟梁潇对视时,又是不可避免的尴尬。
闹了一天,到了傍晚人才全部散去。
新郎新娘换了身衣服,两家人一起去吃饭。
席间,郑洵话很少,大部分时间都是他爸在跟梁潇的父亲聊合作的事。
郑洵在心里冷笑,这才是他们真正的目的。
他看着面前的菜,松鼠桂鱼,是余恪白最喜欢吃的菜。
他又想起了这个人,摸了摸口袋,发现换了衣服,那张证件照没有随身带着。
他夹了一块鱼放到嘴里,突然有点儿想余恪白,这几天过得太清心寡欲,生活也变得索然无味起来。
余恪白终于按时下班了一回,虽然是个星期六。
别的部门都休息,只有他们部门全体加班,好在,六点半,经理准时让他们回家了。
他打完卡,跟着同事进了电梯,一个女孩跟另一个女孩说:“烦死了,每天都加班,今天我大学室友的婚礼本来还叫我去当伴娘呢!”
听到“婚礼”两个字,余恪白的心突然揪紧了,就这么一瞬间,他想起了郑洵。
那个男人也没什么不好的,给他钱,对他也不错,分开的时候也干脆利落,甚至他提前结束协议也没让他退回一部分的钱。
这么来看,郑洵简直就是世间难得一遇的金主。
但余恪白一想到他心里就堵得慌,就好像那人知道自己一切的不堪,让他没法开始坦荡的人生。
可与此同时,余恪白也明白,心里的另一个角落还有一个声音,不停地、小声地,叫着郑洵的名字,像是每时每刻都在寻找那个人,哪怕那人总是让他想起自己曾经为了钱有多卑贱,他还是想见他。
这种感觉太复杂,让余恪白的大脑变得混乱不堪。
他从公司大楼一出来就看到高扬站在那里玩手机,身边停着他刚买的自行车。
“高扬!”余恪白有些诧异的叫他,不知道高扬为什么会在这里。
高扬抬头,见余恪白走过来,立刻收起手机笑着对他挥手:“我还以为你又要加班到很晚呢。”
“你怎么在这儿?”余恪白打量了一下高扬,发现他身后背着篮球,估计是去体育馆打球了。
“打完球路过这里就想着来看看你下班没。”高扬笑着骑上自行车,对余恪白说,“上来啊,载你回去。”
余恪白也笑了,让高扬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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