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继父 - 分卷阅读8
重生之继父 作者:南风不尽
分卷阅读8
乎了,这世上会有人怎么说他,他都不在乎了,因为唯一能左右他悲欢的那个人已经不在了。
想到这我心中一阵闷痛。
我问:“他知道吗?”
“不知道。”卫衡笑了笑,“他不是那种人。”
“你没有对他暗示过吗?”
“没有,我本来打算当他一辈子的朋友,可我没想到一辈子这么短,”他停了一下,轻声说,“……又这么长。”
他说完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拍拍裤子跳了下去,我跟着他跳了下来,我看着他有点儿难过,我说:“我能抱你一下吗?”
他慢吞吞地展开手臂抱了我一下,走了。
一个人,抄着口袋,慢慢悠悠地消失在光线昏暗的楼道里。
后来我跟他成了朋友,他帮我辅导中考题,但如果你靠他给你讲课提高分数,你中考一定无望,我就深受其害。比如一道地理选择题,abcd四个选项,他会跟你说:“为什么河流左边侵蚀得比右边严重?a不用看都知道是错的,b一看就是错的,d想一想就知道是错的,那就只能选c咯。”
我:“……”
他对人就这样,说话做事,什么都慢半拍,招呼朋友永远只有一句:“谁谁,你坐。”
但我不怪他。
我知道,他只是不想那么快走到那个没了青森的未来。
曾有人评价卫衡性子沉静,但我知道那是死寂。
☆、第六章 阿卷捉虫
回家,拿钥匙捅开门,刚进楼下客厅,一眼就看到池迁一头塑料卷发器,和我妈两个人头碰着头,趴在桌上叠着什么,池迁那个包租婆的形象吓了我一跳,我过去把他头上的粉色卷发器拿下来:“妈你干嘛?”
我妈抬头拦住我说:“别拿别拿,还要喷定型水呢。”
我无奈:“……你又看了什么电视?”
我妈果然两眼发光:“《摩登家庭》里的那卷毛雅各布太可爱了,我们家孩子长得比他好,弄个卷毛肯定好看!”
……雅各布=_=
一开始我以为是《暮光之城》里的狼人雅各布,但我马上意识到,这时候《暮光之城》还没写出来呢,应该是那个叫雅各布的意大利小胖子。
我简直不敢想象那个灾难性的画面,赶紧把他头上那些全拽下来,可是已经无可挽回了,池迁抬头,那发型简直和樱桃小丸子妈妈一模一样,他把手上的东西给我看:“爸爸,纸鹤!”
“嗯,不错。”我笑得比哭还难看,因为我无法直视他一张天使般的面孔配上一头魔鬼的乱发。
他有些羞涩地笑了笑,小心翼翼地放进玻璃罐里,低头压平彩纸,继续叠。
爸爸从厨房伸头出来,拿只锅铲冲我挥:“阿俨,过来尝尝咸淡。”
我走进去,爸爸就神神秘秘地把我拉在一边,压低声音:“待会儿阿卷跟你提到他妈妈,你别说漏嘴。”
得,直接叫阿卷了。
“说漏什么?”我捏了块孜然牛肉嚼。
“刚才孩子问你妈他可不可以去看他妈妈,我们没跟他说实话。”爸爸没注意到我偷食,一脸忧虑地说,“怕孩子伤心,只说是探视时间还没到,后来你妈教他叠纸鹤,他说他要叠一千颗,到时候带去送给妈妈。”
我一时间感觉如鲠在喉。
出去时也不知道怎么面对池迁,我这个人谎说得不大好。
吃过饭,我牵着池阿卷小朋友在屋子前头的篮球场散步,路灯下围了一圈飞蛾,前赴后继的往灯上撞。
绕第三圈的时候,他问我:“爸爸,还有多少天可以看妈妈?”
“你很想妈妈?”我避开了问题。
“嗯。”他低头掰手指,“她说会回来看我的,她忘记了。”
“她不是忘记了。”我用手捋了捋他乱翘的卷毛,“她是没办法。”
“嗯。”池迁接受了这个理由,“我原谅她了,所以我要去告诉她不用担心,我一点也不怪她。”
我不知道该做什么、说什么,这一刻,我觉得我连直视这孩子干净眼神的勇气都没有,我编不出动听的谎话,也说不出妈妈已经死去了,这种残忍的话。
“你觉得妈妈对你好吗?”我只好再一次转移话题。
“不总是好。”
“她会骂你吗?”
“会。”
“会打你吗?”
池迁踢着脚尖,头埋得很低:“喝醉的时候会。”
后来他好像觉得要为妈妈辩解,像个小大人一样认真地看着我:“但她尽力了,太奶奶说,她很想对我好,可她没办法。”他点点头,“跟你说的一样。”
我一直明白立秋不是个好母亲,她是个凭一股莽撞的勇气活着的人,生孩子也是,嫁人也是,她从来不考虑后果。她这样做不好一个母亲,池迁也知道,他妈妈跟别人家的妈妈有点不一样。但有时候感情就是这样,有些人不管对你做什么,只要一个笑,你就很可能原谅她。
立秋骂过他,打过他,也想过不要他,可她也会在晚上帮他盖好挤掉的被子,会在过年的时候做一顿卖相很差也很难吃的饺子,也会抱着他,哭得喘不过气。
她只是个被生活折磨得不堪重负的可怜女人。
我相信这世上有一种爱经久不灭。
即使你有一千万个理由唾弃她痛恨她,可还是会想要爱她。
我摸摸他的头,把叹息咽回肚子里。
两天后,我带着池迁搬回了曾经为新婚准备的小公寓,五十平不到,一室一厅,厨房都是共用的,是我倾尽所有买下的一个家。卧室的门上还贴着双喜字,床褥散发着太阳的闷香,是妈抽空过来帮我晒的。
特别狭小的阳台上一盆小金桂还是从父母家里搬来的,从没有管过,一切靠老天庇佑,现在像要迎接主人入住一般,开得满枝暖黄,略有风来,便是幽香满屋。
看着这些旧式家具、立柜、水磨地板的感觉很奇妙,手一点一点抚过去,漆木平滑细腻的触感,好像都是熟悉的旧时光,是阔别经年的老友,亲切,却又难免陌生。
因为在我的记忆里,要追溯很久,才能找回曾在这里生活过的印象。
毕竟这副二十七岁的壳子里装的是十一年后的灵魂。
自己的家看着比谁都新鲜,也挺好笑的。
门口生锈的铁质信箱里塞满了广告单和报纸,我使劲把这些东西掏出来,一封信掉了出来,我捡起来看,白色的信封边角发黄,或许还被蟑螂或者别的虫子咬过,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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