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粉丝 - 分卷阅读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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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粉丝 作者:钟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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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签了新公司,我也要找新东家签约,重新开始写长篇小说啦!”

    “你以前的作品好像都是出版书?”李希幸问道,“在网上写的小说也能出版吗?”

    “可以啊,当然可以。”朱筱桐说,“我是从大学的时候开始写小说,一开始给杂志投稿,被选上了,后来就一直跟几家杂志社长期合作。短篇给他们刊登,长篇也给他们连载,然后让他们帮我出版。因为那时候混得还可以,所以就懒得改变。”

    “我以前觉得走实体路线逼格高——那个年头逼格确实高——可现在早就不是这么回事了,所以,我也是时候改变一下自己的状态了。”

    几年以前,作品在杂志上刊登,或者出版成书的实体作者,和在网络上发表小说的作者之间有一道比较明确的分界线,一边被视为逼格更高的传统作者,一边被视为代表快餐文化的网络作者。如今这道分界线已经快消失不见了。传统作家也会在网络上发表作品,而网络作者们的作品一样出现在新华书店的畅销书架上或者被改编成影视剧。

    不过朱筱桐想转型,倒不是出于逼格的考虑。

    就在前几天,她忽然收到了一笔从杂志社发来的稿费,她对着这笔钱回忆了半天都想不起来这钱的来源到底是什么,于是去询问了自己的杂志编辑。编辑告诉她,这钱是她七八个月以前投稿的某个短篇,这个短篇在两个月前上刊了,于是稿费今天终于发下来了。

    七八个月前投稿的文章,也难怪朱筱桐不记得了这件事了,她就连那篇小说到底写了什么内容都快忘记了!

    走实体路线,最大的弊端就是获得报酬周期实在太长!杂志往往一个月或者半个月才出一本,一本杂志收录的小说就那么几篇。作者写得不好要被退稿,写得好也不是立刻就能上,前面还有好多稿子压着呢!除非是大神作者或者跟杂志长期合作的作者,不然别的作者就算过了稿都得排队等着上刊,一等就是几个月。上了刊,也不是立刻就有稿费拿,靠谱的大杂志社是在上刊一个月内给作者汇款。但实体市场不景气,小一点的杂志社经常出现资金周转不灵拖欠稿费的情况,什么时候打款还真不好说,而且很可能没发稿费就已经倒闭了!

    短篇小说上刊物是这样,而出版长篇小说的周期就更长了。从交稿到成书就得等几个月的时间,成书以后什么时候上市要看出版社的安排。而稿费则得等到书上市以后三个月才会发下来!碰有良心有实力的出版社,或者是自己有地位有头脑的作者,往往会在交稿的时候就先要求预付百分之二三十的稿费。如果是什么都不懂的新人作者,那就只有傻等着的份了。所以从交稿到拿稿费,这之间隔个一年的周期根本都不算什么稀罕事!

    对于心态乐观一点、生活压力也不大的实体作者来说,每收到一笔稿费,这钱都跟从天上掉来似的惊喜——毕竟都是太久以前付出的劳动了,忘都快忘记了,现在收钱可不就是惊喜么?

    “嘛,收款周期长也还是有好处的。比如说,一个处在低谷期的作者,往往得在一年两年写不出东西以后才惊喜地发现:哎哟喂,老本吃完了!就快饿死了!”朱筱桐自嘲一笑,“坏处是,发现自己快饿死了,又没有办法立刻赚到钱,所以就只能赶紧先出去找个工作了。”

    “网站是不是会及时给你发稿费?”李希幸想了想,“虽然实体作者听起来的确感觉更厉害,不过如果是那样的话,还是跟网站签约更好啊。”

    “是啊。说实在的,撇开那些金字塔顶尖的大神。实体作者也就是看着逼格高,实际上赚得真不多,拿稿费时间还久。”朱筱桐叹了口气。

    她拿起包,起身,示意李希幸可以离开了。

    “所以,就换条更好的路走吧!”

    这会儿都已经晚上七八点了,再要去吃人均一千以上的大餐肯定来不及了,于是这顿大餐就先欠着,两人按照原计划杀去了“左先生很爱吃”,找左天扬一起吃国民美食火锅来顿好好的庆祝大餐。

    一进包厢落座,左天扬迫不及待地问道:“怎么样?顺利不顺利?”

    李希幸和朱筱桐对视一眼,含笑点头。

    “漂亮!”左天扬用拳头敲击了一下掌心,“我就知道!”

    他又八卦兮兮地问道:“倾城文化的合同怎么样?他们跟你签几年?怎么分成?有没有保证多久帮你出一张专辑?”

    合同虽然有保密条款,有些细节不能透露,不过有一些属于业内众所周知的秘密。李希幸挑着能回答的问题回答了。

    “我靠!”左天扬感慨道,“这合同听起来真不错,比那些破选秀公司高到不知道哪里去了!”

    “嗯。”李希幸点头,“出乎我的意料,很惊喜。”

    当初和梦想音乐公司签约的时候,几乎是公司拿出的制式合同什么样,选手们就得签什么样的合同。已经成名的歌手或许还能跟公司谈一谈条件,但像李希幸这样的新人们那是完全没有任何磋商的余地的。而且那会儿签约的时间早,海选完就开始签人。新人们不懂行业的规矩,也不知道未来发展前景如何,自己又没有什么人脉背景,往往很茫然且盲目地签下了包含许多霸王条款的合同。

    至于公司从海选时期就签了这么多选手应该怎么办呢?毕竟管理这么多员工也是需要成本的啊!于是合同上就有一条极不公平的协议:如果选手不能进入十六强,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至于选手自己,想解除合同?好好赔违约金吧您内!

    当然,公司敢制定出这样的合同,并且还有选手们前仆后继地签约,那是因为公司手里掌握了选秀平台这个资源。对于一无所有的新人而言,这个平台是他们唯一的机会,条件再怎么苛刻也签了。而且公司清楚地知道霸王合同有多坑,对于选手们的剥削有多重,为了能最大程度地为自己牟取利益,签约的时间越来越长,违约金还越订越高。动辄九年十年一签,就是生怕选手们的价值越来越高,需求也会更高。所以早点把长约签死了,甭管你未来有多好的发展,你都得老老实实被我压榨,别想半道上水涨船高地跟我谈条件!

    然而要知道,一份合同的签订,所达成的协议撇去由那些文字写下的条款之外,其实还有一些不成文的约定,也在同时被双方认可了——处于更强势地位的一方,有权欺压处于弱势的一方!那么公司可以在艺人们一无所有的时候让艺人签下卖身契一样不公平的长约,而艺人也可以在自己有能力有地位的时候抛弃公司撕毁合约。毕竟哪里有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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