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色可餐 - 分卷阅读92
男色可餐 作者:千帆过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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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是见过面了,不然怎么可能会莫名奇妙的有电话号码,池城还不知道我和林峰见过了,他注意到我手里的手机响了,他看了我一眼,意思是让我给他手机。
池城看了来电显示,稍微有点犹豫之后,接了电话,我不知道电话里头的林峰对池城说了什么,让池城的脸上倏地傻白如纸。
池城急忙的挂了电话,对我说,“下车,我现在有事。”
“啊?!什么事啊?”
“我说下车!”
我吓得不敢多问什么,池城这样子好恐怖,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他这么大的脾气,我不知道林峰和他说了什么,有什么急事令他如此方寸大乱!
☆、第75章 在街上遇到日本人
我弱弱的下了车,关上车门,一个人站在马路边上,这段路上没有什么人,池城就把我丢在这里。
我沮丧地看着池城加速离开了我的视线范围,我还在想不通,到底是什么事,池城这么着急,车子快的这么快。
片刻后,我掏出手机看了一下时间,现在快下午两点了,我抬头眯着眼看着天空,乌云正在一点一点的聚拢,应该是快下雨了,我得赶紧回去,今天出门忘记拿伞了。
想着就已经加快了脚步,先是慢跑,还没有跑几步雨就开始下了,我吓得赶紧跑起来,找一个好躲雨的地方歇歇。
我跑的太急了,身上已经被下的不怎么大的雨淋湿了,头发上已经打湿的差不多,是时不时的滴水下来,全身逐渐感受到雨水带来的寒意,这毕竟已经快到初冬了,天气气温有点冷了,虽说是下午,可是一下雨,温度就降下来了。
约莫跑了几百米后,我在一个公交站站台躲雨,雨越下越大,一直抱着侥幸心理,想着待会雨就会停了,然后我就可以回家了。
我也想坐公交车回去,哪怕不是往住处开的,我也可以中途倒车什么啊,别说我没想过,只是我今天没有带钱……
因此,我现下只有祈祷雨能够下小点,或者停一会儿。我也不是不带伞怕麻烦,主要是早上太着急了。所以伞也忘记拿,然后钱包也忘记带了,自己的低智商也是牛逼哄哄的。
“南希?你怎么在这里啊?”
不知道从哪里听到一个声音在叫南希,是个好听的男音,我惊讶的四周寻找声音的主人,我的英文名是南希,不会是叫我吧?我找了一圈,声音的主人已经出现在我右手旁了。
“洛克?”我看到声音的主人后,下意识地叫出了洛克的名字,意识到我和洛克,索菲娅好久不见了,在同一所学校,却不经常见面了。
“嗯,南希,真的是你啊。你怎么在这里?”
洛克刚才脸上的惊疑和不确定,现在得到我的回答后,他开始和我熟络起来了,洛克确认了没有认错人。
“呵呵,我坐车回去。”我尴尬癌犯了,干笑着。
洛克看着我,我更加觉得尴尬了,如果被他知道我忘记带伞了,还没有带钱,依他的性格,肯定会笑我,然后还会说我是个傻子。
“哦,正好,我也回去,我们一起走吧。”
“啊?……”我的小伙伴惊呆了,开什么玩笑,不,绝对不能和一起走,不然我说的谎,会全数暴露的。
我看着洛克一脸轻松的表情,微微的勾起唇角,是个阳光大男孩,我为了分散他的注意力。
“对了,你最近和索菲娅怎么样了?……”我还记得当时洛克可是很努力的在追求索菲娅的,最近一段时间不见,也不知道他们两个人发展到什么情况了。
“还能怎么样,和以前一样呗。”
洛克表现出一副松懈无奈的神情,我理解他的心情,喜欢一个人,而被喜欢的那个人却感受不到喜欢的感觉,这样的感觉,当时上高中的我又何尝没有少尝过。
“你要加油啊,主动点。”我也只好安慰下洛克,其他的也做不了什么,我突然想起什么,追问:“你不要和我说,你还没有对索菲娅表白?”
果然,一问吓一跳,洛克居然还没有对索菲娅表白,活该他停滞不前,一点行动都没有,守株待兔什么的是很难的。
“嗯,我还没找到合适的机会说。”洛克说道,无辜的双眼看着我,向我显示他的无奈和无助。
我被洛克望的语塞,好吧,我承认洛克没有什么错,他不说只是说明他还没有十足的把握,世界上还有好多和他一样的男人,因为害怕对方嫌弃自己,一直把内心狂热的喜欢深埋心底。
他们找不到适合的时机和心爱的那个她表白,无数次想要脱口而出,最后还是输给了犹豫。我现在也不想鼓励洛克去表白,他自己的决定,自己去想,我只会干预到他本来的决定。
“嗯,那祝你好运!”我嘴唇弯成一条优美的弧度,声音富有感情的对他说了一句。洛克和索菲娅是那种喜欢有事没事互掐对方几下,还没过几秒又是一起玩嗨。
“谢谢。”
洛克客气有礼貌的回复我一个谢谢,我和洛克聊着,公交车就来了,洛克问我要不要一起走,我说不了,我也很想走,可是没有钱,我又不好开口和洛克借,我这个人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
洛克也没有特别的强求我,和他分开后,我又看看还在下雨的老天,丫的你在逗我吗?刚才和洛克说话间,见到雨势小了,可现在又突然大了!
我体内蕴藏很久的洪荒之力快要压制不住了,特么的今天走背时了,忘记带伞和带钱,这也就算了,居然被人甩在半路上……
想到这里,我脑中情不自禁的的出现了之前被池城丢在路边的我,那天也是下午,我被淋得像只落汤鸡。
我是个受,我的心思和女生相差无几,刚开始觉得没有什么,或许林峰有什么急事叫他帮忙,仅仅是帮忙而已,可是现在经过下雨的催化,我心里的酸味越来越浓了。
并没有像其他的男人一样的大度,池城现在是我的男朋友,他就应该把我放在第一位,就算他要去见林峰,也应该把我捎上,而不是把我赶下车,然后还无辜的淋雨尴尬。
摇摇头,不去想那些事情,既然这雨不会停的样子,那我就索性淋雨走吧,再等我就要感冒的节奏了,衣服反正都湿了……
走过了好几个街区,我烦躁地埋怨,怎么还没有到,第一次觉得自己好笨,忘记拿钱,拿雨伞,现在自己一个人孤零零的走在加拿大这陌生又飘着雨的街上,接收着撑伞路过的国际友人异样的目光。
我胆小的低着头走着,他们都拿着伞走着,貌似这条街街上,就只有我一个是特立独行的,没有撑伞,还走的不快。
走的慢不是我不想走,走了好几个街区,开始发觉累了,所以就慢下脚步,衣服已经彻底湿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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